理论教育 供应链联盟信息甄别失准的原因分析

供应链联盟信息甄别失准的原因分析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信息甄别失准可以划分为“弃真”和“纳伪”。(二)供应链联盟核心企业的组织形式与信息甄别失准假定具有n个主体进行甄别项目,一种制度设计是集中型的层层授权,另一种设计是独立授权。对在供应链联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企业笔者把它称为“核心企业”。在随后提到的供应链联盟的信号传递失灵也指的是供应链联盟的潜在合作企业向供应链联盟核心企业的信号传递失灵。

供应链联盟信息甄别失准的原因分析

(一)信息甄别失准的类型

信息传递和信息甄别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核心企业在选择合作企业的判断和决策的失误在所难免。对于核心企业的组织体系来说,同样如此,从组织的设计角度看,无法满足杜绝这种风险和失误的要求,更多的只能减少这种风险。

信息甄别失准可以划分为“弃真”和“纳伪”。“弃真”指的是拒绝了本应该接受的状况,丧失了机会;而“纳伪”表明接受了本应该拒绝的项目,对不妥当的事务判断为妥当,这种状况对整体有真实的危害。

(二)供应链联盟核心企业的组织形式与信息甄别失准

假定具有n个主体进行甄别项目,一种制度设计是集中型的层层授权(H结构,即等级结构,Hierarchies),另一种设计是独立授权(P结构,即分权结构,Polyarchies)。每个主体的判断项目为“通过”的概率为x,x∈(0,1)。那么在第一种结构下,项目通过的概率xn,而第二种结构下项目通过的概率为,此时设定各主体独立判断,而且相互之间没有沟通。由于,所以在第二种结构下,项目获得通过的概率要高,会有更多的项目获准通过。

与此同时,每个主体都会有失误,本该接受的项目而被拒绝的概率设为p,p总是存在并大于0,而本该拒绝的项目被错误地接受的概率设为q,q也总是存在并大于0,有p,q∈(0,1)。项目被错误地拒绝认为是丧失机会,而被错误地接受则会造成实质性的风险。分别分析在两种结构下的不同概率,前者概率表示为“弃真”概率α,而后者纳伪概率表示为β。设定两种结构下,每个主体的纳伪能力一致,而且都独立进行判断而没有沟通。

结构H的弃真概率为:α(H)=1-(1-P)n,而结构P的弃真概率为:

。由于1>p>0,有。这表明在结构H下,犯α类错误将会比较多,会丧失一些机会。原因在于在结构H下,弃真的错误是不断叠加的。而在结构P下,弃真的错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一个可行的项目经历的环节要少,而且还可以在被某个个体拒绝之后转换下一个个体寻找纠正的机会。

而对应的,假设项目本身是不应该接受的,但发生了错误判断,而将项目接受了,该类纳伪概率在两种结构下分别为:β(H)=qn和β(P)=1-(1-q)n。同样有β(H)<β(P)。从而可以得到如下结论:核心企业实行分权结构的效率更高,更多的项目被接受,但风险更高;核心企业实行集权结构效率低,同时风险水平低。

(三)基本结论:核心企业信息甄别失准的主要原因是由企业组织形式固有的内在矛盾造成的

这表明,就“活力”和效率而言,独立授权的分权结构优于集中的等级结构,前者能够获取更多的机会,而后者由于层次较多,放弃本该接受的好机会的概率较高,丧失的机会更多;而从风险角度看,分权结构蕴涵着更高的风险,将本该拒绝的项目接受的概率更高。一个组织设计者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将面临效率和风险的替代选择:效率越高,风险越大;效率低,风险相对低。

无论选择集中还是分散的结构,弃真和纳伪的概率不可避免存在,但未必是固定的,而取决于个体的判断能力;同时与所处环境的本身的风险水平有关。通常而言,风险水平越高的环境,个体误判的概率,特别是纳伪的概率越高。就组织选择的基础而言,提高核心企业组织内部个体的甄别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理论上来看,核心企业的组织形式要采取由分权到集权的扁平化形式。这可视为一项制度安排,但具体选择何种制度,要取决于供应链联盟的某些核心特性。但整体而言,这种组织形式的设计必须使核心企业乃至整个供应链联盟中的各个企业的主要利益能得到保障,并有充足的激励机制保证核心企业中个体和整体的利益大体一致。

本书只分析了集权和分权两种组织形式方式,但在实际中组织形式通常介于两者之间,很难断定哪些组织采取了集中方式,哪些更为分散。更多的是进行了恰当授权,而且授权的程度会根据具体状况有所不同,同时会对授权的个体进行一定的监督和制约。更恰当地说,很难权衡授权的程度,但可以确定的是,授权的程度取决于核心企业的某些特征。而且这些特征决定了核心企业的组织本身的绩效,一旦这些特性不具备,组织形式选择并不会对核心企业的信息甄别效率产生很大的影响。

【注释】

[1]在供应链联盟内部合作关系中,由于市场地位不同、宏观经济情况的变化、资源供求关系转变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了有时候是供应商在供应链联盟中占据主导地位,有时候是制造商占据主导地位。对在供应链联盟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企业笔者把它称为“核心企业”。本书为了简化分析的需要,一般以制造商在联盟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为例,即一般把制造商称为“核心企业”来进行分析。

[2]这里的供应链联盟的信号传递机制就是指供应链联盟的潜在合作企业向联盟核心企业的信号传递机制。在随后提到的供应链联盟的信号传递失灵也指的是供应链联盟的潜在合作企业向供应链联盟核心企业的信号传递失灵。

[3]资产专用性是指在不牺牲生产价值的前提下,某项资产能够被配置于其他替代用途或是被替代使用者重新调配使用的程度,资产专用性包括场地专用性、物质资产专用性、人力资本专用性、专项资产、品牌资产、临时专用性等。一般而言,资产的专用性越强,资产可适应的范围越狭窄,当产品市场和原料市场出现问题时,企业遇到的麻烦就越大。专用性资产通过破坏寻求替代用途或切断组织间关系而使合作伙伴相互配合,一个组织可能因在关系中贡献更多资产而被锁定。这些特异性投资随转换而失去价值,因此交易伙伴可能致力于现有关系的成功,从而防止在利己的经济主体之间产生脱离、退出交易的行为。专用性资产把企业捆绑到了特定的交易关系中,即使这一关系不再使合作伙伴满意,这些资产也难以转移到其他的行动中去,如果关系中的投入基于契约专用性或其他经济强制因素,退出合作关系就比较困难。资产的专用性越高,退出的成本就越大。(www.daowen.com)

[4]假设条件中有的与现实较近,有的较远,一些会在后面还原。

[5]表明稳定是无法破坏的,不可能出现此稳定转移至彼稳定的可能。

[6]包括不进则退的状况。

[7]不是最终稳定的均衡,若无特别指出,则下同。

[8]由于JB演进路径的不同,均衡中具体取值不同,下同。

[9]“质”强调配置给谁,“量”强调配置多少。

[10]已充分考虑了除惩处外的各种成本费用。

[11]不考虑道德约束。

[12]虚假信息过多则信息可信息度下降。

[13]由于分工的存在,极端的信息完备是不现实的。

[14]由于分工的存在,极端的信息完备是不现实的。

[15]这里的信息甄别是指供应链联盟中的核心企业对潜在合作企业发送来的企业信号进行信息甄别。下一节所说的信息甄别失准指的也是供应链联盟中的核心企业对潜在合作企业发送来的企业信号进行信息甄别失准。

[16]Weber,Karpak,etc.Multi-objective Decision-making in Supplier Selection,An Application of Visual Interactive Goal Programming[J].Journal of Applied Business Research,Spring1999,15issue,2.

[17]参见马士华等.供应链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126.

[18]“弃真”指的是拒绝了本应该接受的状况,丧失了机会。

[19]“纳伪”表明接受了本应该拒绝的项目,对不妥当的事务判断为妥当,这种状况对整体有真实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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