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因此,供应链联盟内部合作关系可以定义为供应商与制造商之间,在一定时期内的共享信息、共担风险、共同获利的协议关系。显然,供应链联盟内部战略合作关系必然要求强调合作企业间的合作和信任。
供应链联盟内部合作关系(Supply Chain Alliance Partnership),也就是供应商—制造商(Supplier-Manufacturer)关系,或者称为卖主/供应商—买主(Vendor/Supplier-Buyer)关系、供应商关系(Supplier Partnership)。[1]因此,供应链联盟内部合作关系可以定义为供应商与制造商之间,在一定时期内的共享信息、共担风险、共同获利的协议关系。对制造商(核心企业)来说,要提供的活动和服务包括:控制供应市场、管理和控制供应网络、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为供应商提供财务服务等。供应商要具备创新和良好的设计能力,以保证交货的可靠性和时间的准确性。这就要求供应商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如JII、TQM等),管理和控制中间供应商网络。
这样一种战略合作关系形成于供应链联盟内部为了特定的目标和利益的企业之间。形成的原因通常是为了降低供应链联盟总成本、降低库存水平、增强信息共享、改善相互之间的交流、保持战略伙伴相互之间操作的一贯性、产生更大的竞争优势,以实现供应链联盟内部企业的财务状况、质量、产量、交货期、用户满意度和业绩的改善和提高。(www.daowen.com)
显然,供应链联盟内部战略合作关系必然要求强调合作企业间的合作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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