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哈佛学派对政府管制的主要观点

哈佛学派对政府管制的主要观点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哈佛学派有关政府管制的主要观点体现在市场结构对市场绩效的影响上,如贝恩认为,市场竞争是结构问题,判断一个行业是否具有竞争性,不能只看市场行为或市场绩效,而应看该行业市场结构是否高度集中,是否实际上由一个或数个寡头所控制;此外还要看进入该行业的壁垒是否很高,是否扼制新厂商进入该行业。哈佛学派主张,为了保持有效竞争,获得令人满意的市场结果,政府必须运用竞争政策对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进行经济性管制。

哈佛学派对政府管制的主要观点

哈佛学派有关政府管制的主要观点体现在市场结构对市场绩效的影响上,如贝恩认为,市场竞争是结构问题,判断一个行业是否具有竞争性,不能只看市场行为或市场绩效,而应看该行业市场结构是否高度集中,是否实际上由一个或数个寡头所控制;此外还要看进入该行业的壁垒是否很高,是否扼制新厂商进入该行业。哈佛学派主张,为了保持有效竞争,获得令人满意的市场结果,政府必须运用竞争政策对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进行经济性管制。

其主要观点包括:

(1)在一个部门内过高的生产集中程度会导致糟糕的市场结果,但规模效益显著的部门除外。适度集中的寡头市场和带有某些原子市场的市场结构,可以实现按照竞争要求所期望的市场结果。因此,具有决定性的结构的边界不是位于原子市场和寡头市场之间,而是位于较高集中度的寡头市场和适度集中的寡头市场以及某些原子式结构的市场之间。(www.daowen.com)

(2)过高的产品差异程度通常并不会带来很好的市场结果,因为消费者常常只有在两个十分近似的产品之间进行选择,所以可供消费者选择的产品数量并不会随产品差异程度提高而相应地扩大。有效竞争所要求的并不是特别高的产品差异程度,而只是要求适度的产品差异。

(3)高度的市场进入限制,与中等的和较低的市场进入限制相比,对市场结果具有负面影响。通过高度市场进入限制得到保护的高度集中的生产部门比带有中等程度市场进入限制的高度集中生产部门,一般来说会导致更为糟糕的市场结果。因此,要获得有效的市场结果就必须消除市场进入的限制,其中主要是人为的市场进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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