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租赁会计的重点和难点,首先应理解融资租赁的确认条件,并据此进行判断。至于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对于承租人而言,关键是确定资本化的租赁金额,这是承租人确定租入资产价值及租赁负债的依据。对出租人而言,应按租赁投资总额确认长期债权,并确认各期租赁收益。出租人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和承租人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应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期内摊销。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确认资产与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
在融资租赁下,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租入资产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的价值。
3.计提资产折旧
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承租人应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4.支付租金并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
承租人支付租金时,一方面应减少长期应付款,另一方面应同时将未确认融资费用按一定的方法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承租人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应当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租入资产入账价值的不同情况,对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不同的分摊率。
5.对或有租金的处理
或有租金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租赁期满时的处理
租赁期满,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www.daowen.com)
(1)行使廉价购买选择权的,承租人在支付最后一笔租金时,反映资产所有权的转移,反映负债和银行存款的减少,无须再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2)将资产退还出租方的,应注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应的负债。
(3)续租的,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继续支付租金等。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合同规定必须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确认租赁债权
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采用实际利率法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确认融资收入。
3.或有租金的处理
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4.定期检查资产的未担保余值
出租人应定期对未担保余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已经减少,应当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由此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确认为当期损失,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定应确认的融资收入。
5.租赁期届满时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可能收回租赁资产,也可能继续优惠续租给承租人,还可能由承租人留购资产。应视不同情况,以及租赁资产是否存在担保,分别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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