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公司分步实现控股合并的处理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个别报表层面:
应当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应当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合并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被合并方的股权投资,保持其账面价值不变。其中:
① 合并日之前持有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为权益法核算下至合并日应有的账面价值;
② 合并日之前持有股权投资作为金融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的,为至合并日应有的账面价值;
如果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原所持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按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和原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净资产变动部分,在合并报表中予以冲回,即冲回原权益法下确认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并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合并方的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追溯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个别财务报表层面:
① 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www.daowen.com)
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为原持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为权益法核算下至购买日应有的账面价值;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投资作为金融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的,为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② 其他综合收益的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投资收益。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属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改按成本法时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财务报表层面:
购买方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合并报表层面,视同为处置原有的股权,再按照公允价值购入一项新的股权。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合并成本=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的合并商誉=按上述计算的合并成本−应享有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
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处理
个别财务报表层面: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自子公司少数股东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即按照实际支付价款或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母公司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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