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中的组织保障制度优化建议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中的组织保障制度优化建议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过程中,组织保障是必不可少,具体如下。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应因地制宜。严明法纪,对破坏农业生态资本投资规则流程,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按照规章制度严肃惩处。再次,要加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的外部监督。

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中的组织保障制度优化建议

世界著名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对世界各国生产体系研究后指出,任何不能提供富有活力的市场经济组织都不能使企业家才能、生产和劳动达到最优,潜在生产力在许多国家没能实现的原因就是组织无效性。[2]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不是单个农业生态资源产权人的自组织行为。在农业生态资源资本化过程中,组织保障是必不可少,具体如下。

第一,要加强与农业生态资源市场化相关改革的衔接协调。要推进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建设,则要切实落实以下制度:农业生态资源产权制度、农业生态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空间规划体系、农业生态资源管理体制、资源税费制度、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政府资产报告制度、农业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农业生态资源要素市场改革制度、农业生态资源核算制度。

第二,推进各组织部门的强化实施。首先,宣传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让各地区、各部门系统理解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的重大意义、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能够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其次,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加强研究和探索,为农业生态资本投资提供制度和实践支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自职责,部门之间密切配合,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控制时间进度,加强协调指导,确保各具体任务落到实处。最后,加强对公众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环保决策。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应因地制宜。(www.daowen.com)

第三,加强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的监督管理。首先,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法律监督,建立问责性监督机制。加强对农业生态资本投资涉及的权力机构和各行业主管单位履行职能情况的监督力度,维护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各个环节上的合法合规性和过程的公正公平性。严明法纪,对破坏农业生态资本投资规则流程,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按照规章制度严肃惩处。其次,要建立农业生态资本投资交易方的互相监督机制。农业生态资本投资要引入竞争机制,引入农业生态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相应中介制度,严格防控农业生态资本投资交易中心代替中介服务机构从而造成垄断的新问题。再次,要加强行业行政监督部门的外部监督。农业生态资源行业主管单位对招投标活动的关键环节实行点对点监督控制,侧重对农业生态资本投资交易的领域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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