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态系统是指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人们从事农业生产、利用农作物与非生物环境之间以及与作物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在人为、有目的性的调节和控制下,通过合理的生态结构和高效的生态机能,建立起来的形式多样和发展水平各异的农业生产体系。与自然生态系统一样,农业生态系统也是由农业环境因素、农作物、农业动物及各种农业微生物四大基本要素构成的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传递系统。从农业生态系统的定义可以看出,农业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本质区别在于:农业生态系统具有以人们需要的农业产品为中心内容的社会经济和技术力量的投入,并作为系统重要的组成成分之一,影响着系统的存在与发展。
农业生态资本投资是依托农业生态系统,通过对农业生态系统进行的一系列有目的、有计划的生态恢复建设、环境污染治理、生态技术研发等活动,对特定范围内的农业生态资源进行一定的投入(货币或实物),并经过与研发对象的有机结合以改善农业生态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并且这种改善最终表现为农业生态资本存量增加的投资行为。农业生态资本投资是通过资金和实物的投入对农业生态资本使用价值的有效运用,依据农业生态资本的消费及其形态的变化,实现农业生态资本长期收益整体最大化而进行的活动。这种活动需要不断地发现新的农业生态要素资本,发明新的农业生态技术,提高农产品的生态位,维持较高的收益率,实现整个经济社会的生态化。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的多功能整合决定了其生态服务价值的多元化,通过水土保持、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等多种途径,提供有形和无形的生态服务,其生态服务价值集中体现在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发展等方面。
农业生态资本投资过程表现出典型的外部性特征。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生态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在一定时空范围内,由生物因素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所构成的综合体,或者占据一定空间的自然界客观存在的实体,是生命系统与环境系统在特定空间的组合。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的核心就是其中的生物群落,如果生态系统部分受到破坏,只要其中原有的主要成分和相同条件存在,经过一段时间便可恢复或重建与原来相似的稳定系统。农业生态资本投资是可以保持农业生态环境自我净化能力所需的生态系统原有主要成分和相同条件,以维持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发展的投资方式。因此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的环境收益通过生态系统的流转性扩散到生态系统的各个部分。
第二,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可以通过维持生态系统功能等方式,包括水土保持、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等,提供有形和无形的生态服务,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正效益,而这种效益一旦发生,就不可能有人会被排除在享受之外。因此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它在利用生态资源的同时能够提供具有正外部性的农业生态产品和生态系统服务。
第三,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由于其投资性质的特殊性,属于环境公共产品。环境公共产品是不论个人是否愿意购买,都能使整个社会的每一个成员获得环境收益的物品。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两个最基本的特征。非竞争性往往导致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最终使全体成员的利益受损,出现“公共地悲剧”。非排他性则容易使人产生“搭便车”心理,即在一个经济社会中,如果有公共物品的存在,免费搭车者就会出现。如果所有社会成员都成为免费搭车者,最终结果是谁也享受不到公共产品。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属于公共产品,一方面是因为在农业生态资本投资过程中的非竞争性会打破生态平衡,耗尽生态资源,使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受损,最终出现“公共地悲剧”;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农业生态资本投资过程中的非排他性,势必会产生众多的“搭便车”者,使得那些曾为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或提供生态效益而付出过代价,甚至为生态保护做出某种牺牲的人,也选择“免费”享受别人努力保护的生态环境,这最终必然会引起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
(二)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外部性的特征
农业生态资本投资作为一个具有生态外溢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它与单纯的经济行为外部性相比有一些特殊之处。
1.时空转移性
一般讨论外部性只讨论当代人之间的外部性问题。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生态效益外部性可向后代延伸,从而产生代际外部性。保护好生态系统及其生态效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同时,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生态效益外部性还会在国家之间、国内地区之间转移。如生态系统所具有的固碳释氧功能对周边国家或地区也会产生外部性,涵养水源功能使整个流域受益。另外,生态系统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只有封闭成林的生态系统才能产生持续的外部有利影响,同时生态效益的过度利用或破坏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有时滞时间,具有渐显性。
2.持续性和复杂性
由于生态系统的特殊性,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周期持续时间长,生态效益种类繁多,生态效益的发挥还受地域、气候、国家政策等因素影响。生态经营的持续性是生态型企业和人类对生存环境的要求,在我国经营的持续性受法律保护,由法定的程序制定各生态型企业单位的采伐限额,保证其经营的永续性。生态经营周期少则几年,多则上百年,生态效益外部性具有持续性。与此同时,生态效益外部性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外在条件的变化而变动。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出现会导致生态产权界定的收益和成本相应变化,产生新的受益和受损效应,这样生态效益外部性也随之发生变化。例如原先产权界定费用较高而收益却较小的一些不经济现象(表现为外部性),由于有了更高的新的收益,或者由于技术进步导致更低的界定成本,而使其以前具有外部性的不清晰产权趋向界定清晰,从而其外部性消失,即内部化了。这对生态效益外部性的衡量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3.整体性
整体性也称不可分割性。生态系统是在特定地域基础上形成的立体性整体,通常情况下,农业生态资本投资产生的农业生物资产、农业生态景观资产、农业生态效益等与农业生态系统有关,又能够带来预期经济利益。它们都不能离开地域和生态环境而独立存在,它们是同一生态系统的不同侧面,其价值的形成、消费和补偿过程是密不可分的。它们既是生态实物产品的消费者,也是生态无形产品的消费者,两者统一于同一核算对象上,并在实物价值的实现与补偿中,同时考虑农业生态系统环境价值的损失并加以补偿(岳上,2002)。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生态效益外部性的产权不能分割,必须依附于特定生态系统。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生态效益外部性的确认与计量,既要从整体性角度考虑各类生态效益的这种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又要从分类核算的原则出发,有合有分。
4.受体的模糊性
农业生态资本投资施体生态权属可分为个人(如个体林权)、法人(如生态型企业)、集体(集体林业)和国家(如公益生态系统)。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生态效益的受体则模糊许多:生态系统涵养水源的受体有水库、水电站、河流下游居民;固碳释氧的受体可包含本地区、跨地区和跨国际居民;净化环境的效益受体为区域居民,但受益程度又与农村生态系统所处的相对位置相关,区域内的农村居民受益程度不同;生物多样性的受体可涉及全人类。因受体的模糊性,对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外部性问题的解决不可“一刀切”,应根据受体界限的明晰程度对各类外部性采取不同的内在化途径。对受体明确的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外部性可采取以市场交易为基础的市场化内在化方式,如涵养水源的水权交易;对受体涉及地区内的,由地区政府组织协调进行市场化交易,如生态系统的区域防护效应;对受体跨地区的,可由中央政府协调促成地方政府之间的交易达成;对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生态效益的,由政府代表全体公民,由政府统一供给。
(三)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生态外部性的经济学解释
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具有比较强的正外部性。事实上,不管是正外部性还是负外部性,其结果都会导致经济活动缺乏效率或使资源配置远离最优状态,外部性的存在会导致行为主体不能将经济活动的消极或积极的后果完全内部化。与此同时,这些正外部性是动态变化的,不会长期维持,它会随着涉事双方寻求交易获利的行为而慢慢消失,甚至转变成负外部性。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在本区域内经济活动的好的结果可能被另一些并没有任何投入的主体分享,而一部分坏的结果却由区域内其他主体承担。实践中,外部性往往是区际矛盾的直接原因,这成为农业生态资本投资长期低效的根源所在。
植树造林作为农业生态系统修复的重要内容,根据前文对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的定义,其属于典型的农业生态资本投资行为。以植树造林为例,揭示区际农业生态资本溢出效应的机理。图5-1(a)中,曲线D代表长江上游地区整个社会对林木的需求曲线,即边际社会收益曲线。MC表示长江上游砍伐的边际成本,即林业产业供给曲线。MEC是上游砍伐林木对下游造成的危害,即边际外部成本,MSC是上游砍伐的边际成本与边际外部成本之和,即边际社会成本,有MSC=MC+MEC。无疑,上游地区根据自己的边际成本进行砍伐,即由MC与需求曲线D决定的Q点。但从整个长江流域来看,有效的树木砍伐量应该是边际社会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收益时的树木砍伐量,即MSC曲线与需求曲线D的交点决定的有效树木砍伐量Q1。显然与林木砍伐的社会需求相比,由于区域经济活动的负外部效应,长江上游地区林木砍伐导致的社会成本大于对自身区域产生的成本,上游地区基于地区利益考虑会砍伐林木。
长江上游地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对整个社会来讲是一件好事。问题在于,区域经济活动正外部性的存在,使长江上游地区植树造林活动动机不足。在5-1(b)中,MC代表上游地区植树造林的边际成本,D是其边际收益曲线,MEB是上游地区植树造林对下游所产生的边际外部收益。MSB曲线代表上游植树造林对整个长江流域的收益,即MSB=D+MEB。长江上游地区将选择在其边际收益曲线D与边际成本曲线MC相交处进行Q水平的造林。但对于整个流域来讲,有效的造林水平应该是MSB曲线和MC曲线的交点所决定的Q1。显然,与社会对林业和生态的需求相比,造林不足,即长江上游地区植树造林的正外部性导致了造林水平太低和生态供给不足。(www.daowen.com)
图5-1 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外溢
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外部性的存在将导致生态产品配置低效或者竞争均衡非帕累托最优,对社会来说,将导致生态福利的非最大化。简化起见,这里考察由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实施主体1和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受益主体2组成的经济体,两者的效用函数见式(5-1)和式(5-2):
存在正外部性时,Uh是(h,j=1,2;h≠j)的函数,生态效益供给向量见式(5-3):
该经济体的竞争均衡见式(5-4):
对于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实施主体和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受益主体,每一种商品的私人收益的比率等于私人成本比率,外部性未直接出现在上述均衡决定式中。
为描述帕累托最优配置集,假设保持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实施主体2效用水平不变,使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受益主体2的固定效用水平为不同值,即可求出帕累托最优配置集。帕累托最优值为式(5-5)的解:
约束条件见式(5-6)和式(5-7):
和
用μ表示第一个技术条件的拉格朗日乘数,其解见式(5-8)和式(5-9):
和
因此,外部性通过效用对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外部性的导数影响生态产品的最优配置。在存在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生态效益外部性的最优点上,生态产品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边际替代率都比市场条件下高。生态效益外部性导致私人和社会对生态产品评价的差异,即市场结果不是帕累托最优结果。最优点上消费的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的生态产品比市场交易所消费的多,或最优点上提供的生态产品比市场交易结果所生产的要少。总之,农业生态资本投资生态效益外部性会产生的结果是:在同样结果(成本)的条件下,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实施主体的最佳供应量与社会期望的最佳供应量产生了差距,社会最佳供应量多于农业生态资本投资实施主体的最佳供应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实施主体的最佳供应量生产,就必然导致物品的供应不足,供应不足又必然造成生产者和消费者损失;如果按社会最佳供应量生产,生产必然产生亏损,农业生态资本投资主体必然不愿意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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