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支票、印鉴、发票和收据管理制度详解

支票、印鉴、发票和收据管理制度详解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7)支票书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发票或收据所盖印鉴名称相符。9)支票使用前严禁加盖印鉴。“分公司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负责保管;分公司负责人印鉴由负责人本人保管,也可由主管会计代管。5)发票和收据使用人必须定期将收到的款项及发票、收据入账联上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可入账。

支票、印鉴、发票和收据管理制度详解

1.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由出纳员专职管理。

2)购入支票要建立登记簿,做好登记,填写购入日期、行名、支票类别、起止号码、经办人签字等。

3)领用支票时,应凭领导签批、经办人签名的“借款单”办理领用手续。

4)出纳员在签发支票时应填写日期、大小写金额、用途、收款单位名称等。对事前难以确定收款单位和金额的,须填写限额,并由领用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

5)对逾期(超过5天)未报的支票,出纳员要督促经办人结账。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结的,有权停发支票并向上级反映其情况。

6)未经公司总会计师同意,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7)支票书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发票收据所盖印鉴名称相符。委托付款必须由原收款单位出具委托付款书。

8)现金支票不得交与非财务人员代提现金。

9)支票使用前严禁加盖印鉴。

10)各种原因作废的支票,应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后妥善保管。(www.daowen.com)

2.印鉴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部在银行预留印鉴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由总会计师负责保管。

2)分公司银行预留印鉴为“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分公司负责人私章。“分公司财务专用章”由主管会计负责保管;分公司负责人印鉴由负责人本人保管,也可由主管会计代管。

3)严禁将印鉴交给出纳员或收款员保管。

3.发票和收据管理制度

1)空白发票和收据由财务部门会计人员统一领购、保管,出纳、车场、会所、维修班等需要使用发票和收据的人员,到主管发票和收据的会计人员处登记领取。

2)保管发票和收据的会计人员应建立收发台账,详细登记收发的发票和收据的种类、数量、起止编号等内容。

3)发票和收据使用人员应按照“发票和收据使用规定”正确使用,使用人初次领用时,会计人员有责任对其进行使用知识的培训。

4)使用完的发票和收据应交回财务部门,由会计人员审核并确认使用无误后收回。需要继续使用的,可领用新的发票和收据。

5)发票和收据使用人必须定期将收到的款项及发票、收据入账联上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可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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