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优秀的员工才能向业主提供优秀的服务,而优秀的员工需要优秀的企业文化去凝聚。因此,公司成立“员工困难互助基金会”,以缓解员工的暂时困难,营建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团队精神,让企业这个大家庭充满爱心,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家园。
“员工困难互助基金会”由公司全体员工自愿参加。
1.基金会的管理
基金会的工作由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其工作受公司工会组织的指导。
1)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制订基金会章程,按期公布基金会的运作情况,讨论决定基金会的重大问题,审议、监督基金管理的日常工作,审批会员的困难互助救助申请。
2)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工会主席担任,副主任由公司总会计师担任,委员组成及代表选举方法另行拟定,工作人员由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人员兼任。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基金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帮助。
3)各地分公司分别成立各自的基金会,统一负责本区域的员工困难互助;公司总部所在地由公司基金管理委员会兼管。
2.会员的加入与义务
1)凡公司在册员工(新员工自报到之日起工作满一个月),均可填写申请表,获批后成为基金会会员,离开公司时会员资格自动终止。
2)会员每月缴纳个人会费5元。如在职期间没有获得过基金会的救助,则离开公司时可按所缴费用总额的20%返还个人;如果在职期间获得过基金会的救助,则所缴费用不再返还。
3.基金会资金来源与管理
一是公司总部及各地分公司分别从工会经费中拨付一定数额作为基础资金;二是会员每月个人缴纳会费5元;三是接受企业捐赠;四是接受个人捐赠。
基金账目由公司财务部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账目的完整和安全。
4.员工困难互助救助标准
1)会员因病住院自负医疗费者,按医疗费总额的2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额不超过1万元。
2)会员意外伤害致残,达到一至五级的一次性给予2000~10000元的补助。
3)会员死亡给予补助10000元。(www.daowen.com)
4)会员因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危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经调查属实,可申请救助。造成一般困难,给予500~1000元救助;造成较大困难,给予1000~2000元救助;造成特别困难的,给予2000~3000元救助。
5)个人每年度累计补助最高金额为1万元。
6)对于非会员员工,生活发生困难时,也可向基金会提出救助申请,但救助标准将参照会员标准的三分之一进行救助,其救助金的来源为公司注入的基础资金及其增值部分,不占用会员所缴纳的会费。
5.互助救助办理程序
基金会本着救急不救贫、透明公开、逐级申报、集体讨论的原则,面向所有需要救助的员工(包括非会员的公司员工)。
1)申请会员或其家属如实填写互助救助申请表,递交所在单位。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会员在医院住院费用明细表、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正规发票,会员致残的有效伤残等级证,会员病故证明材料等。
2)申请员工所在单位负责人经核实确认后,签署意见报所在区域分公司的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按章程规定办理补助手续。
3)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按集体讨论意见审批。
4)申请人到财务部签领。
5)因故死亡的会员,其所在单位应在10日内通知会员家属办理互助救助申请手续。
6.非互助救助情况
基金会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互助救助。
1)会员在申请互助救助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欺诈行为。
2)会员无论以何种情形参加各类商业保险或按照法律法规已获得相应赔付或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公司互助救助。
3)因打架斗殴、自杀、自残、犯罪行为而造成残、亡,或由于会员受益人故意行为造成残、亡者。
4)因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众多人员严重伤亡,员工困难互助救助基金无力承受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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