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相关知识
1)税收的概念
税收又称“赋税”“租税”“捐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可以从以下5个方面来理解。
(1)税收是一种分配。
社会再生产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周而复始,循环不息。其中,生产创造社会产品;消费耗费社会产品;分配是对社会产品价值量的分割,并决定归谁占有,各占多少;交换是用自己占有的价值量去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产品,解决使用价值的转移。征税只是从社会产品价值量中分割出一部分集中到政府手中,改变了社会成员与政府各自占有社会产品价值量的份额。因此,税收属于分配范畴。
(2)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
社会产品的分配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凭借资源拥有权力进行的分配,另一类是凭借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
(3)税收分配的对象为剩余产品。
社会产品按其价值构成可分为三部分:物化劳动的价值补偿部分;劳动者、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劳动力再生产的补偿部分;用于积累和消费的扩大再生产的后备价值(即剩余价值)。从维持纳税人简单再生产的角度出发,对前两部分一般不能进行社会性的集中分配,只有对第三部分可作为集中性的社会分配,但又不能全部用于社会性的集中分配,因为纳税人必要的扩大再生产也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经济前提。由此可见,剩余产品是税收分配的对象,也是税收分配的根本源泉,这是就税收收入的最终来源而言的。
(4)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有社会存在,就有社会公共需要的存在。为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文教卫生、国防战略等社会公共需要,必须要由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财富来实现。而征税就是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财富的最好方式。与此相适应,社会成员之所以要纳税,是因为他们专门从事直接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不再兼职执行国家职能,因此需要为此付出一定的费用。
(5)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方式除税收外,还有发行公债和收取各种规费等,而税收分配方式与其他方式相比,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习惯上称为税收的“三性”。
2)税收的职能
税收职能是指税收自身所固有的功能。我国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职能。
(1)组织财政收入。
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是税收最基本的职能,不论是什么性质国家的税收,也不论是什么种类的税收,都具有这一职能。表现为从国家的需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设置一定数量的税种,设计适当的税率,把社会组织和个人为社会创造的一部分剩余产品从分散在成千上万个经济单位和个人手中聚集起来,形成国家的财政资金。
(2)调节经济。
税收在积累国家财政资金过程中,通过设置不同的税种、税目,确定不同的税率,对不同的部门、单位个人以及不同产业、产品的收入进行调节,以调整经济利益关系,促进社会经济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发展,起着一种经济杠杆的作用。
(3)监督社会经济活动。
税收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对社会产品的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进行制约及控制。通过税收监督一方面要求纳税人依法纳税,以保证国家履行其职能的物质需要;另一方面,对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制止、纠正经济运行中的违法现象,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保证税收分配的顺利进行,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3)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
2018年1月1日以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实际征收的有18个税种,分别为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环境保护税。根据现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收入、地方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收入。
4)税制构成的基本要素
(1)纳税人。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它规定了税款的法律承担者。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自然人是对能够独立享受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承担相应民事义务的普通人的总称。凡是在我国居住,可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中国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以及虽不在我国居住,但受我国法律管辖的中国人或外国人,都属于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
法人,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成立,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和法律地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支配属于自己的财产、收入,承担法律义务,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的社会组织。
(2)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征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东西征税,是征税的客体,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与课税对象密切相关的有税目、计税依据和税源3个概念。
① 税目是税法上规定应征税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各种税种具体的征税项目。它体现每个税种的征税广度,并不是所有的税种都有规定税目,对征税对象简单明确的税种,如房产税等,就不必另行规定税目。对大多数税种,由于征税对象比较复杂,而且对税种内部不同征税对象又需要采取不同的税率档次进行调节,这样就需要对税种的征税对象做进一步划分,做出具体的界限规定,这个规定的界限范围就是税目。
② 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数量化,是应纳税额计算的基础。从价计征的税收,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的税收,以征税对象的数量、容积、体积为计税依据。
③ 税源,即税收的源泉。从根本上说,税源来自当年的剩余产品。税源与征税对象有时是重合的,但大多数情况下两者并不一致。征税对象只是表明对什么征税,税源则表明税收收入的来源。
(3)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法定比例,是计算税收负担的尺度,体现了课税的深度。税率是最活跃、最有力的税收杠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按照税率的表现形式,税率可以分为以绝对量形式表示的税率和以百分比形式表示的税率,常用的有以下几种形式:
① 比例税率。比例税率是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都按同一比例征税的税率,税额与纳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是固定的。
② 累进税率。累进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从低到高分别规定逐级递增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就越高,相反就越低。累进税率的基本特点是税率等级与征税对象的数额等级同方向变动。按照累进依据和累进方式不同,可分为全额累进、超额累进、超率累进等税率形式,其中使用时间较长,应用较多的是超额累进税率。
③ 定额税率。定额税率是指按征税对象的简单数量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比例,因此也称为固定税额,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在具体运用上又可分为地区差别税额、幅度税额和分类分级税额。
(4)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
纳税环节是指按税法规定对处于不断运动中的纳税对象选定的应当征税的环节。每个税种都有特定的纳税环节,不同税种因涉及的纳税环节多少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课征制。凡只在一个环节征税的称为一次课征制,如我国的资源税只在开采环节征税;凡在两个环节征税的称为两次课征制;凡在两个以上环节征税的称为多次课征制,如我国的增值税对商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均征税。
与纳税环节密切相关的是纳税地点,它是指与征纳税活动有关的各种地理位置,如纳税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营业执照颁发地、税务登记地、生产经营所在地等。一般来说,这些地点接近或一致,但也有许多不一致的情况。如在此地登记,而跨地区经营,地点上的不一致,给税源控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5)纳税时间。
纳税时间,又称为征税时间,是税务机关征税和纳税人纳税的时间范围。它是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具体又分纳税周期和纳税期限。纳税周期是指法律规定的两次纳税行为发生的正常时间间隔,如流转税每月履行一次纳税义务;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正式向国库缴纳税款的时间期限。
(6)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减税是对应纳税额少征一部分税款,而免税是对应纳税额全部免征税款。减税免税可分为以下3种形式: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7)附加与加成。
附加也称为地方附加,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随同正税一起征收的列入地方预算外收入的一种款项。正税是指国家正式开征并纳入预算内收入的各种税收。税收附加由地方财政单独管理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得自行变更。例如,教育费附加只能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税收附加的计算方法是以正税税额为依据,按规定的附加率计算附加额。
加成是指根据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以后,再以应纳税额为依据加征一定成数的税额。加成一成相当于应纳税额的10%,加征成数一般规定在1~10成。
(8)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一般是指由于违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违法行为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而法律制裁是追究法律责任的必然结果。法律制裁,习惯上又称为罚则或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所采取的惩罚措施,它是税收强制性特征的具体体现。
2.企业应缴纳的税费
1)工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生产、委托加工烟、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商品,要缴纳消费税;有营业税应税行为的,要缴纳营业税;
(10)开采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盐等产品,要缴纳资源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2)商品流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还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3)建筑企业应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4)服务业应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www.daowen.com)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5)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土地增值税;
(5)房产税;
(6)城镇土地使用税;
(7)城市房地产税;
(8)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9)印花税;
(10)契税。
6)娱乐业企业应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文化事业建设费;
(10)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7)物业管理行业应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5)房产税;
(6)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
(7)城市房地产税;
(8)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
(9)印花税;
(10)契税。
8)旅游业应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企业所得税;
(5)房产税;
(6)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
(7)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8)车船税、车船使用牌照税;
(9)印花税、契税;
(10)个人所得税。
9)广告业应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
(2)文化事业建设费;
(3)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
(5)企业所得税。
10)文化体育业应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11)金融保险企业应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12)邮电通信企业应缴纳的税费
(1)增值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企业所得税;
(4)房产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车船税;
(7)印花税;
(8)教育费附加;
(9)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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