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网站是指网站所有者为实现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广告、设立电子信箱、开展商务活动或向他人提供实施上述行为所需互联网空间等活动的目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的并拥有向域名管理机构申请的独立域名的电子平台。
国家对经营性网站实行ICP许可证制度。经营性网站所有者向备案机关申请备案登记的,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领取“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证书”(即ICP证)并在其网站首页安装备案登记电子标识。其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网上广告、代为制作网页、电子商务及其他网上应用服务的公司必须办理的网络经营许可证。
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罚款、责令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备案登记证书”及电子标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备案登记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网站所有者应于期满之日前向备案机关申请换领新的“备案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
(1)个人不得作为经营性网站的网站所有者。(www.daowen.com)
(2)工商行政管理局是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工作的执行机关。
(3)经营性网站的网站所有者应当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拥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其经营范围核定为“互联网信息服务”。
(4)办理网站备案登记,申请人应在线提出申请。
(5)申请人应于在线申请程序完成后30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的,视为未申请。
(6)经营性网站所有者获得“备案登记证书”后,应每年向备案机关申请进行年度检验。有关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同时向备案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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