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立法
1986年颁布《银行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2005年《公司法》进入市场经济;1995被称之为金融立法年,先后颁布《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担保法》《保险法》《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3个月制定出5部金融法律,这在立法史上是少有的,足见立法的重要性;1998年颁布《证券法》;2001年颁布《信托法》;2003年颁布《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颁布《银行业监管法》,修改《人行法》《商行法》;2012年《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2013年6月1日施行。私募基金放松,既不违法也不合法,暗流涌动,灰色地带,不出事不管,出事了打击。
2.金融执法
一行三会,即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加强金融执法的力度,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3.金融司法
2012年,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河南省代表团建议,在各级人民法院建立金融审判庭,专门审理和处理有关金融类的案件,强化金融审判,提高金融审判质量。
4.金融守法
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自觉遵守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金融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5.金融护法(www.daowen.com)
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消费者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今后一段时间,要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立法。金融业成为巨无霸的时候,消费者必将成为弱势群体。消费者保护法只适用于大众,而金融业有特殊性,专业性越来越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法涉及很多东西,当然也包括医患关系等,投资者变成消费者弱势群体,需要不断地完善,肯定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以及投诉权。相应的金融机构就有信息披露公布的权利、承担责任的义务,而传统的法律起不到这样的作用。民间金融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需要有民间金融法来规范。存款保险法,如果银行破产存款人可以在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当然针对的也是储户。
二是严格执法。建立财政、发改、金融协调机制;一行三会要充分发挥执法主体的作用,加强自律,严格监管、依法行政。
三是公正司法。加强专业机构建设与专业人员培训。如上海的金融执法部门和金融司法部门形成了合力,有效打击金融犯罪,去年上海一审金融纠纷案件达2.04万件。在司法途径之外,拥有金融仲裁机构和金融调节机构,提供了纠纷解决途径,上海金融仲裁院去年受理案件450件。
四是诚信守法。中国每年花费7000多亿维稳,2000亿用于教育。我认为维稳的核心是素质问题,素质的核心还是教育问题。有些事情原本是可以避免的,但是痞子文化让有些人觉得闹有赔偿,不闹没有赔偿,归根到底还是素质是教育。教育又是一个长远工程,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早稻田大学以学术独立、学术自由,培养模范国民,与我们中国的孔孟思想相同,做到慎独,如果人人能独善其身,那我们社会就非常和谐了。比如吴英案、张孝昌案,得到高额利润时不声张,只要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找国家。他们固然很可恨,但是这些往进拿钱的人就没有一点责任和投资风险意识么?所以重要的还是教育,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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