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发展低碳经济,一方面是积极承担环境保护责任,完成国家节能降耗指标的要求;另一方面是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益,发展新兴工业,建设生态文明。这是摒弃以往先污染后治理、先低端后高端、先粗放后集约的发展模式的现实途径,是实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双赢的必然选择。低碳经济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实质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开发、追求绿色GDP的问题,核心是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以及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企业是社会经济重要环节,是实现减少碳排放目标的关键因素。目前用于约束企业碳排放的政策规制有多种,包括碳排放总量限制、碳排放权交易、碳补偿与碳税等政策。排放交易规制是一种基于市场的降低碳排放机制,其核心内容是指在限制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基础上,通过买卖排放许可权的方式来满足排放上限,其目的是通过对排放权的限制来减少碳排放量,即企业通过降低碳足迹,可以将剩余排放许可权向市场公开销售,从而获得收益,这可看成是一种新的利润源泉。碳税是针对向大气排放二氧化碳而征收的一种环境税,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含量比例来征税,目的是希望通过削减二氧化碳的排放,从而保护环境并减缓全球变暖的速度。有文献分析了碳税、碳排放限额等碳排放约束政策对企业制造/再制造生产决策的影响,结果表明碳排放政策能显著影响企业制造/再制造生产决策,但碳税会增加企业运作成本,对推动企业选择低碳再制造技术的引导作用不明显,而碳限额政策可以较好地引导企业选择低碳排放的制造/再制造技术。排放交易规制下,企业可以通过公开交易市场或供应链内部买卖碳排放许可权,具有更多弹性,而且碳排放上限规制更有利于供应链中各企业间建立合作联盟。综合来看,碳排放限额与碳交易机制相结合的碳排放制度目前对于企业的碳减排管理来说是较为合理的。随着各国碳排放管理制度的发展,我国碳交易制度呼之欲出。
在碳减排目标和政策下,一方面要关注碳减排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如何科学有效地优化生产运作以减少企业的碳排放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供应链环境下企业不是孤立的,与之交互的供应链中其他企业可能会增加运输量和库存量而增加碳排放,需要充分利用供应链企业之间的合作来从系统整体上降低碳排放。传统的供应链是为了应对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由核心企业联合自己的供应商和分销商组成的一条“供应商→制造商→销售商→消费者”产品供应链。这种供应链是一种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结构,企业只负责生产而不负责废旧品回收再利用,显然,这是一种高碳排放的供应链行为,不符合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需要对原有供应链进行变革。闭环供应链是一种将正向供应链和逆向供应链相结合的闭合环状供应链体系,即通过产品的正向交付与逆向回收再利用,使“资源→生产→消费→废弃”的开环过程变成“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闭环反馈式循环过程。企业开展闭环供应链的目的是对产品的流动进行封闭处理,以便最大可能利用废旧品的剩存价值并减少废弃物、污染物的排放,降低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程度,同时以较低成本的为顾客提供服务。由于闭环供应链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上具有节能减排的属性,随着低碳生产理念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增强,闭环供应链被认为是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一个有效载体,得到了许多国家和研究机构的大力提倡。
本节考虑由制造商、零售商、第三方回收商等组成的再制造闭环供应链系统,制造商可以使用原材料制造新产品,也可以应用回收的废旧产品或零件再制造。在闭环供应链的正向物流中,制造商通过采购原材料制造新产品,将产品批发给销售商,由销售商零售给消费者;在逆向物流中,零售商或第三方回收商负责从消费者回收废旧产品,并转移给制造商,制造商基于废弃产品进行再制造生产再制造产品,并将再制造产品批发给销售商,由销售商零售给消费者。假设政府分配给每个企业一定的碳权指标,并且碳排放权指标可以通过碳交易市场交易。闭环供应链的节点企业需要考虑运营过程中的碳排放量,如果企业的碳排放量超过了碳权指标,需从碳权交易市场中购买适量碳权;如果企业节约了碳排放量,或是利用净化设备处理了一定的碳排放,使得自身的碳排放量低于碳权指标,就可将节省下来的碳权卖到碳权交易市场中,从而获得收益。考虑碳排放交易制度下闭环供应链的运作结构模型如图2-4、图2-5所示。(www.daowen.com)
图2-4 零售商负责回收的低碳闭环供应链结构图
图2-5 第三方回收商负责回收的低碳闭环供应链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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