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府规制对闭环供应链的影响

政府规制对闭环供应链的影响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学者非常重视政府回收激励对闭环供应链运作的影响研究。

政府规制对闭环供应链的影响

一、废旧产品回收约束对闭环供应链运作的影响

斯科特等(2007)分析了政府废弃物回收规制对闭环供应链中制造与再制造竞争关系的影响,通过实证与计算机仿真分析发现WEEE回收法规能使再制造赢利,而且可带来制造工业的结构性演变。米特拉等(2008)指出当制造商和再制造商在市场上进行回收品竞争时,政府的回收补贴能够促进回收活动,当政府只补贴再制造商时,制造商的利润将受损;而政府对双方实施补贴,能够促进制造商和再制造商共同获益,并激励制造商设计有利于再制造的产品。孔宜宣等(2011)基于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指出政府补贴和产品回收补偿支付费用对推进废旧产品回收至关重要,并构建斯塔克尔伯格博弈模型来确定政府最优补贴率和产品回收补偿支付系数。

国内学者非常重视政府回收激励对闭环供应链运作的影响研究。汪翼、孙林岩等(2008)应用博弈方法分析了政府的废旧品回收规制政策对供应链成员决策和收益的影响,发现回收责任在供应链各成员间的分担比例并不影响供应链总收益,但是会通过回收可变费用影响收益在供应链成员间的分配。现有研究中,政府的废旧产品回收激励一般可分为直接价格补贴、以旧换新补贴、最低回收率约束及最低回收量约束等几种方式。郭亚军等(2008)引入政府部门对企业回收不可再生废旧品的补贴率,在随机需求下设计收益分享契约实现了零售商负责销售和回收时闭环供应链的协调。韩小花等(2010)应用演化博弈方法分析了政府补贴政策对闭环供应链回收渠道决策的影响,结果表明政府通过实施补贴政策可以促使制造商选择直接回收渠道的演化稳定策略。关启亮等(2009)基于最低回收率约束角度探讨了闭环供应链的运作问题,在此基础上,王文宾、达庆利(2011)进一步比较了基于回收率与回收量奖惩机制下闭环供应链的决策,发现基于回收率的奖惩机制较基于回收量的奖惩机制更能有效引导闭环供应链提高回收率。马卫民等(2013)从消费者、闭环供应链规模及企业三个视角分析了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对闭环供应链运作的影响,结果表明以旧换新补贴可以壮大闭环供应链规模,而且制造商、第三方回收商和专职零售商均可受益于以旧换新补贴。此外,废旧产品回收约束不仅会影响闭环供应链的定价与协调,还会影响企业的再制造决策行为(计国君等,2010)。孔志武(2015)在积分激励情景下,研究了由生产者负责回收、零售商负责回收、第三方回收商负责回收这三种模式对各利益主体及各决策变量的影响,并通过分析发现制造商在选择回收渠道时会优先选择制造商自己回收或者零售商负责回收。

二、碳排放约束对闭环供应链运作的影响(www.daowen.com)

近几年,已有学者对碳排放约束下的供应链运作问题展开研究。巴朗等(2010)对供应链运作过程中的碳足迹进行分析,指出在供应链设计阶段就应考虑碳排放因素,并有研究认为应围绕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探索整个供应链的碳排放管理优化策略(陈剑,2012)。李奇勋(2011)认为直接和间接碳足迹的识别和监测、明确系统边界、确定供应链运作中碳足迹的排放量映射函数,是供应链运作中实施碳管理的关键。赛义夫等(2013)建立了碳排放限额模型、碳税模型、碳交易模型以及碳抵消模型,以分析不同的碳排放约束机制对供应链运作的影响。周建鹏等(2011)研究了政府回收补贴对闭环供应链的碳排放影响,发现政府补贴不仅能提升回收率、增加供应链利润,而且可以减少碳排放。常香云等(2012)分析了碳税、碳排放限额等碳排放约束政策对企业制造/再制造生产决策的影响,结果表明碳排放政策能显著影响企业制造/再制造生产决策,但碳税会增加企业运作成本,对推动企业选择低碳再制造技术的引导作用不明显,而碳限额政策可以较好地引导企业选择低碳排放的制造/再制造技术。此外,低碳经济环境下,新的研究观点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背景下闭环供应链的社会收益应由节点企业收益、消费者收益以及环境收益等部分组成(艾米,穆罕默德等,2011),并有学者在考虑节点企业收益和消费者剩余情况下分析了闭环供应链的社会收益(彭志强等,2010)。

文献分析表明:废旧产品回收约束对闭环供应链运作模式的演化及运作具有重要的影响,而随着碳核算纳入企业绩效管理,碳排放约束对闭环供应链的运作将产生重要的影响和挑战。而且,有文献认为闭环供应链的社会收益应由企业收益、消费者收益以及环境收益等部分组成,并在考虑节点企业的收益和消费者剩余情况下分析了闭环供应链的社会收益,但还未有文献提出能恰当衡量闭环供应链环境收益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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