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内容,旨在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置,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2016年以前,南部县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众生活在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的地方,传统的帮扶式的资金支持难以解决这部分群众的脱贫和发展问题。同时,南部县贫困地区的生态居住环境问题与贫困问题相互制约。居住环境恶劣,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难以改善,生存环境日益恶化,并且人们的活动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持续性破坏。如何实现这部分贫困人口的脱贫,成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出台的初衷,在这样的背景下,南部县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发、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和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全面地区的贫困人口,通过移民安置进行帮扶,解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问题。
南部县在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是搬迁任务繁重艰巨。搬迁人口数量多,时间紧迫,工程量大。二是安置资源约束日益凸显。搬迁人口多集中在山地及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而适宜安置的水土资源匹配条件、选址生态条件优良的空间有限。三是工程实施难度大。易地扶贫搬迁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和社会工程,既要精心组织做好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也要依据不同安置方式,扎实推进产业培育、就业培训等后续发展工作,确保实现贫困人员稳定脱贫。
南部县坚持把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作为头等大事,创新易地搬迁“四书一报告”流程,全面规范建房各环节各方面,合理控制建房标准,确保又快又好地建成安全适用的安居住房。落实易地搬迁政策以“建设前宣传—建设中投入—建设后监督”的模式进行,在纵向时间上做好把控,同时做好群众意识、干部执行和领导监督工作。建设前主要从群众意识出发,激发群众主观能动性,积极申请并通过“三议五不评”的标准化识别;建设中投入人力,投入资金,投入土地,集齐各方力量加大易地搬迁力度,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安全顺利实施;建设完工进行验收时,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并且做好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工作。
1.深化群众认识,消除“等靠要”思想
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必须赋权于民。深化群众主观认识,让群众积极参与其中是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前提和基础,在扶贫项目的申请、设计、规划、实施、监管和验收过程中,通过采用自下而上的决策方式,将参与式理念和工作方法贯穿始终,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只有充分体现民意,鼓励农民参与其中,才能提升贫困农户自主创造意识,从而提高自我脱贫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最终解决民生问题。
南部县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一方面深化思想认识,县、乡、村联合组织“五个一”帮扶力量对危改户、建房户实行户户见面,了解现状,面对面地开展教育和引导,让贫困群众认识到易地扶贫搬迁不是政府免费送房子,必须自己动手、自力更生,优惠政策是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一定要心有感恩、积极主动;建房群众才是实施主体和享受主体,任何时候都不能有“等靠要”思想。另一方面深化政策认识,针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专门印发了《易地搬迁相关问题解答》《农村安全住房建设相关政策释疑》等明白卡,发放到镇村干部和建房户手中,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
2.细化识别程序,标准化识别搬迁对象
按照“三议”程序和“五不评”标准,确定安全住房建设对象。“三议”即村“两委”提议、村民代表审议和全体村民大会决议;“五不评”即城镇有商品房的不评,住房能够满足安全居住要求的不评,两年以上未回家居住且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人均纯收入的不评,户口在本地但外地有住房的不评,已享受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灾后重建等补助政策的不评。搬迁住房对象的识别是所有搬迁后续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三议”程序和“五不评”标准有利于对搬迁住房者进行精准识别,根据不同情况落实不同政策,为脱贫“摘帽”打下了扎实的工作基础。
3.搬迁工作“专人抓”,确保建设进度
建立专班推进。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为成员的农村安全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分管副县长任办公室主任。从发改、住建、国土、民政、扶贫、财政等单位抽调20余人,实行专班集中办公、统筹运行、全面推进。成立住房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房办监督组+业务骨干+村建中心),通过购买服务,邀请驻县监理单位参与,分11个片区设立乡镇质量安全巡查小组(1个监理公司+1个蹲点帮扶人+1个培训合格建筑工匠),重点对农房选址安全、抗震设防达标、按图施工、重点环节部位质量等进行全覆盖、网格化的指导、服务和监管,并做好巡查记录存档。各乡镇还对每一户建房户都分别落实了一名干部蹲点驻守,在抓开工、逼进度的同时,做好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确保住房建设又好又快。
常态蹲点督导。安排12个督查组,对易地扶贫搬迁推进情况进行巡查暗访,坚持每日一通报、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验靶,对好的典型进行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对反面典型进行轨迹剖析、通报曝光。同时,严格监督问责。由县纪委牵头,对进度滞后的乡镇进行约谈,成立村质量安全工作组(质量监督组+安全监督组+建材服务组)。
4.推行“四书一报告”,提高主体意识
住上好房子是贫困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的前提条件,也是贫困村如期退出、贫困县成功“摘帽”的首要任务。推行“四书一报告”可以加强群众主观能动性,规范合理建设住房,从贫困群众角度,有利于变“给我建”为“我要建”、变“过度建”为“合理建”、变“建成愁”为“入住欢”,增强其参与度和满意度,防止了相互攀比;对政府而言,规范了对农村住房建设的安全监管,避免了农村安居工程资金使用随意性问题。2016年以来南部县始终把贫困群众安全住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围绕“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目标,成立以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建房领导小组,从国土、住建部门抽调专班,按照“四书一报告”流程,像抓灾后恢复重建那样,强力促开工、通进度、保安全、提质量。
一是签订《农户建房申请书》,深化“三个认识”,变“要我建”为“我要建”。在精准锁定农房新建和改建对象的基础上,由建房农户主动向村“两委”提交《建房申请书》,把建房原因、建房类别、建筑面积、建房方式、投资总额以及自筹金额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任何时候都不得反悔、不得更改。
坚持把履行建房申请的过程变成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和动员群众的过程,第一时间让贫困群众认识到解决住房问题是为自己,全面激发了贫困群众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县上下迅速掀起住房建设的高潮,全县10775户新建和改建农户提交申请率达100%,开工建设率达100%。永定镇窑湾村11户建房户还自发组成了互助组,把每家的瓦工、木工、电工、小工组织起来,自己动手、不等不靠。
二是签订《农户建房承诺书》,作出四项承诺,变“无序建”为“规范建”。在提交申请的同时,建房农户还必须作出四项承诺:面积不得超规定的20%;自筹资金不超1万元,不因建房而加重贫困程度;建设工期不得超过6个月;建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服从村庄整体规划,旧房要及时拆除并复耕。同时,若亲朋好友愿意资助的,还必须签订《无偿捐赠书》,事后不得索要本金及利息。凡违背四项承诺的,视为建房农户自动放弃享受国家补助政策,乡村一律不兑现补助资金。
三是签订《建房安全责任书》,明确五大责任,变“多头管”为“专人抓”。把农村住房建设的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到村“两委”头上,由村“两委”与乡镇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落实1名干部蹲点服务,在具体抓好施工作业安全、建筑材料安全、建筑质量安全和施工设备安全的同时,重点抓好资金投放安全,严防虚报冒领,保证补助资金一分一厘都用在贫困户身上。
通过明确安全建房的五大责任,把过去分属住建、国土、房管、财政等行业的监管责任统一明确到村一级,落实到“五个一”头上,防止多头管理不到位的现象,自始至终做到县不离乡、乡不离村,始终在一线推动落实。
四是出具《建房许可告知书》,严把六个环节,变“过度建”为“合理建”。建房农户作出申请承诺后,由驻村“五个一”力量入户审核,通过后,由村“两委”出具《建房许可告知书》,首期拨付30%补助资金作为建房启动资金,新房主体完工再追拨30%资金。
在入户审核过程中,重点把好六个环节。一看投资是否坚守两条底线,即“每户人均补贴不超过1.8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贫困户“自筹资金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二看面积是否符合标准,即“2人户50平方米、3人户70平方米、4人户80平方米、5人及以上户100平方米”;三看户型是否合理,新建住房是否做到客厅、卧室、厨房、厕所等功能分区,改建是否达到改危、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以及建园(小庭院)、建场(小养殖场)、建路(入户路)“五改三建”标准;四看结构是否牢固,新建房统一为砖混青瓦,地基必须打两层建一层;五看选址是否科学,宜聚则聚,宜散则散,不能搞“一刀切”;六看方案是否实在,有没有坚持“三议”群众工作法,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通过严把六个环节,有效防止了因补助过高在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之间、不同一批的贫困户之间引发新的矛盾;避免了贫困户因攀比心理盲目举债建大房子,既浪费资源,又加重贫困程度,同时还确保了房屋结构安全和功能配套,提升了农村住房品质和生活品质。
五是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全程兜底服务,变“搬迁愁”为“入住欢”。工程竣工后,由乡镇建管员、国土员和“五个一”力量组成的验收组,对房屋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逐项进行验收,全部达标的,由乡镇出具《工程验收报告》,县住房办一次性拨付剩余的40%补助资金。
专栏:得益“五书一图”,37户易地搬迁户2016年底搬新家
“屋里的地板砖都贴好了,只等通上电和装窗户,我们就可以搬新家了。”2016年7月15日,村民伏仕太正忙着收拾自己的新房,这和他家以前的旧危房相比,不仅宽敞明亮,而且安全、舒适。伏仕太家能这么快有了新房,得益于2016年初村上为贫困群众实施的易地搬迁政策。当时,作为贫困户的伏仕太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提交了易地搬迁申请书。经公示无异议后,相关部门便根据申请资料前来了解情况,并着手对房屋修建情况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短短4个月,他和另外一户村民联合修建的新房便竣工了。
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建成新房,还得益于镇上拥有一整套快速、合理、规范的易地搬迁工作机制。2016年以来,镇上按照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将易地搬迁作为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的有效举措,采用统一的“五书一图”模式,加强易地搬迁实施工作中事前申请、审核,事中监督、检查,事后验收、考核力度,确保贫困户建房的资金来源、房屋建设质量等符合相关要求。
该镇的“五书一图”模式,即申请书、承诺书、告知书、安全责任书、无偿捐赠书和修房前、修房中、修房后的图片。其中,申请书要求贫困户本人申请,要亲笔书写或签字盖章;承诺书要求贫困户承诺建房不超标准、不攀比、不产生新债务、不占用基本农田;保证书则保证建房期间安全、新房建成拆除旧房;无偿捐赠书要求亲友捐赠资金必须无偿,双方签字确认。
“五书一图”的程序贯穿房屋建设全过程,从建房申请到验收完工,层层把关,将住房搬迁建设落到实处,同时激发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保障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因此,2016年该镇的易地搬迁户有37户、135人,按照“五书一图”模式进行申报修建,已开工35户,2016年底,所有易地搬迁户全部搬进了新家。
5.“四不补+天花板”,前瞻设计标准
“四不补+天花板”的设计理念有利于防止因补助过高引发新矛盾、因自筹资金超标加深贫困程度。因此,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坚决不办群众不愿办、不参与办和不能办的事,建什么、怎么建、谁来建、如何监管,都由农民自主决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www.daowen.com)
根据国家对易地搬迁贫困户“按不低于平均建房成本的60%给予支持”的政策规定,南部县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建设补助标准为人均1.775万元,到户最高补助标准不超过6万元(含水、电等配套措施)。并且补助资金实行“三段拨付法”(启动拨付30%、主体完工再拨付30%、竣工验收达标拨付40%)。
易地扶贫搬迁“四不补助”指面积超标准20%不补助、自筹资金超100%不补助、旧房不拆除不补助、工期超6个月不补助。其中:面积超标准20%不补助指建房面积以2人户50平方米、3人户70平方米、4人户80平方米、5人及以上户100平方米为标准,且人均建房面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25平方米。自筹资金超100%指户均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的100%且自筹资金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确保易地搬迁等安全住房建设提速推进,优质推进。对相关政策实施后仍不能搬迁建房的,县财政通过向银行注入风险基金200万元、贷款贴息资金300万元,建立5000万元贷款规模的县安全住房基金,贫困户可按“人均最高3000元、户均最高1万元”标准申请贴息贷款,确保每一户建档贫困户都能修得起、搬得进。
6.“一不超+四种选”,合理执行标准
搬迁贫困户执行住房建设标准为人均建房面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25平方米,且原则上采用小青瓦砖混结构,由县规划建设局统一设计户型,即面积标准按2人户50平方米、3人户70平方米、4人户80平方米、5人及以上户100平方米进行设计修建(1人户通过修建村级公租房或租赁、回购闲置房予以解决)。3人以上(含3人户)辅助用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4人户以上辅助用房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
7.精准结对扶贫需求,提供多样式选择
瞄准脱贫实际需求,提供三种住房选择。由负责各项目的乡镇牵头,县规划建设、国土部门规划选址,县规划建设部门统一设计,在县规划建设、国土、发改、扶贫移民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尊重群众意愿,公平、公开、公正,由群众选举出有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统规统建、统规联建,对于单户修建的,采取统规自建,按选定户型自行修建,对其配备一个技术明白人、一个蹲点帮扶人和一套设计图纸;对于投亲靠友安置的,拆除其原有住宅并复垦,迁出户籍,方可领取国家建房补助。
南部县政府在多年前就清楚地意识到,对于城镇有商品房的,住房能够满足安全居住要求的,两年以上未回家居住且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人均纯收入的,户口在本地但外地有住房的,已享受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灾后重建等补助政策的或是投亲靠友的,完全没必要在乡村建房,因为他们有能力过上更好生活,如果他们建房,不仅挤占国家的资源、加大政府财政负担,还不利于社会公平。
8.搬迁过程“重配套”,扶持侧重增收
南部县按照“五改三建”,即改危、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和建园(小庭院)、建场(小养殖场)、建路(入户路)的标准同步推进危旧房改造。改水就是安装自来水或饮用过滤井水;改路就是把公路修到村组,农户之间连通水泥路或石板路;改厨就是改用沼气炉具和建节能灶,达到厨房整洁、明亮;改厕就是改变人畜共厕的状况,建卫生厕所,配套建设浴室;改圈就是改建新式畜禽栏圈,使畜禽栏圈通风、卫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户易地扶贫搬迁的“减负”工作,做到生活设施与生产功能配套,安居措施和致富产业同步,全面发展“四小工程”,创建脱贫奔康产业园,做活稳定增收的大文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人民实现安居乐业。
专栏:“五改三建”农房旧貌换新颜
2017年8月7日,龙庙乡尖山子村环境大有改变,村里绿树环绕、池塘点缀,宽阔的村道水泥路直通村民家门口。宽敞整洁的农家院内,脆香甜柚树、核桃树等随风摇曳。
“以前下雨出门很不方便,到处都是泥,现在通过县上的支持和帮扶,入户的便道硬化了,骑摩托出行,人、车都不沾泥。”说起“五改三建”工程,村民王玉树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王玉树一家过去一直居住在老旧的土砖房中,厨房低矮破旧,厕所紧邻着卧舍,昏暗潮湿,过道上还堆满了杂物,环境可谓“脏乱差”。2017年3月,村里实施“五改三建”,他家的居住环境有了大改善,不仅自来水、水冲式厕所等一应俱全,而且家门口还通了水泥路。
通过对村里大部分农房实施“五改三建”工程,现在大家的生活环境越来越好了,该村组织村民改造了庭院、厕所、厨房、入户道路等,在房前屋后栽了核桃树、橙子树等,并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处理,让村民的居住水平和村容村貌得到全面提升。
如今,全村多数村民的庭院进行了硬化、绿化、美化,圈厕全部分离,此外,该村还对村道路进行了硬化,建起了村文化活动室、村民活动广场,建成了“褚橙”柑橘产业园150余亩。村容村貌的改善,不但为村民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还让村民们走上了致富路。
近年来,为彻底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的居住环境,南部县坚持把“五改三建”工程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功能分区、完善合理”的思路,为贫困群众改危、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建园(小庭院)、建场(小养殖场)、建路(入户路),帮助1.2万余户群众改造土坯农房,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五改三建”的实行帮助贫困户改建配套基础设施,益于村庄改善整体面貌,打造一个焕然一新的宜居环境;与此同时,开展“六顺六净”,优化生活环境,加快环境生态文明建设,从而形成错落有致、功能配套的特色村落,真正成为农民宜居的新家园。
9.建设投入资金三方担,撬动扶贫资源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投资,由中央、地方政府和搬迁群众共同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补助标准为0.8万元,承接省政府筹集地方债务资金注入的项目资金人均0.975万元。不足部分由群众自筹,原则上村内户均自筹不超过1万元,人均自筹不超过0.3万元。同时,还可承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注入的项目资金以及四川省国农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贷的长期低息贷款。要用好上级补助资金,落实好县财政配套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贷款,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以降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成本。
10.住房建设严把三道关,保障群众利益
保障安全建房。严把建材关,农村新建住房不得采用空心板等材料;严把监督关,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乡镇对每一户建房户都落实了一名基层干部蹲点驻守,在抓开工、重进度的同时,做好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严把指导关,由驻县监理企业会同住建局工作人员成立13个质量安全巡查小组,实行全覆盖、网格化的全程指导、服务、监管。严把安全住房建设三道关,促进新建住房顺利推进,保障搬迁群众的利益。
综上而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会促进生活条件极度恶劣地区贫困人口脱贫,是补短板中的短板。而以上十项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从建设房屋的时间上诠释了南部县政策的实施和落实,促进南部县困难群众住房有保障。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总完工及入住2223户,占94.4%;正在进行简单装修及院坝整治等124户,占5.6%。另外,超面积567户,占24%;自愿放弃户331户,占14%;购房户53户,占2.2%;投亲靠友户24户,占1%;1人或鳏寡孤独户47户,占2%。到2018年,易地搬迁安置2393户、7735人。
专栏: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有底气
谈起脱贫,雄狮乡西安村的唐永明信心满满。而他的信心来源于易地扶贫搬迁后,能就近发展产业的便利。唐永明以前居住在距离现在新房500米远的山腰上,一家四口蜗居在三间土墙瓦房30多年。因为地处偏远的山区,水、电、路“三不通”,平常下山赶集,购买农资、生活用品来回就要一整天,收庄稼卖庄稼全靠肩挑背扛。
唐永明患有胃病,儿子患有糖尿病并伴有多种并发症,住进新房的梦想一直没能如愿。2016年,南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唐永明提出了申请,成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获得政府建房补助资金,并通过贴息贷款、亲朋好友资助等渠道筹集资金,建起了新房。
如今,唐永明住进了新房,把自家的两亩多土地流转给合作社,他就近到合作社产业园务工,还利用屋后的空地搞起了小养殖,收入连年增加。2016年,该村共有10户、38人申请易地扶贫搬迁,按照房屋结构安全、功能配套完善的标准,目前已全部建成入住。
2015年以来,南部县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宜聚则聚、宜散则散”的原则,完成2335户、7822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该县坚持科学合理编制规划,充分围绕水路条件好、现有住房相对集中、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乡镇场镇等选址,并严格规范本人申请、自我承诺、签订《安全责任书》、发放告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四书一报告”程序,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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