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放活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创新

放活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创新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山东发展的实际来看,一家一户的家庭生产经营发展到今天,农业的投入和产出几乎到了极限,亟须转变经营方式来聚集资金、技术、装备等生产要素。山东新一轮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是,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是粮食规模化生产,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放活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制度的重大创新

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1978年开启的第一轮农村改革,实现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分离,强化了农民权利,解决了生产积极性的问题。但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30多年后的今天,农村生产关系亟须进一步调整。

问题倒逼改革。从山东发展的实际来看,一家一户的家庭生产经营发展到今天,农业的投入和产出几乎到了极限,亟须转变经营方式来聚集资金、技术、装备等生产要素。城镇化工业化发展到今天,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越来越凸显,亟须新的经营主体弥补家庭经营的局限。小块分散的土地经营发展到今天,农民经营性增收空间已经不大,亟须盘活农村资产、拓展增收渠道。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发展到今天,传统农业无力应对国际市场竞争,亟须靠现代化的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当前阶段我们必须要通过新一轮的农村改革,消除体制机制弊端,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www.daowen.com)

抓住牛鼻子。1978年开始的农村改革,与杂交种子大面积推广相结合,一举解决了亿万农民的温饱问题,为“总体小康”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一轮农村改革,既要解决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问题,又要调整农村内部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满足城乡统筹、“四化”同步的要求,为“全面小康”提供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自由格局。放活土地经营权是农村土地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是新一轮农村生产关系调整的核心所在。实践中,我们把放活土地经营权作为改革的突破口,有利于推动土地适度规模集中,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保证粮食和农产品安全:因此,在纷繁复杂的农村改革中,抓住“土地”这个农业生产中最重要、最基本、最广泛的生产要素,抓住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这个最关键、最复杂、最积极的生产关系,就能够带动农村其他改革攻坚突破、整体推进。勇于闯新路。山东新一轮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是,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是粮食规模化生产,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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