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探索组织创新,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产业化经营组织的竞争力。一要积极发挥协会的作用。要探索和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的各种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要在市场准入、信息咨询、规范经营行为、价格协调、调解利益纠纷、行业损害调查等方面发挥就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行业内农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二要发展多样化的利益联结机制适时引导向紧密型发展。企业需要稳定的原料供给,农户需要稳定的产品销路,这是双方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客观基础。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不能采取“归大堆”、“大呼隆”的办法,而要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为纽带。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方式因发展阶段和产业的特点而不同,应允许企业和农户利益联结方式的多样化。无论哪种利益联结方式,都要坚持农民和企业自愿互利的原则,切不可强加干预。对于目前我市广泛采用的合同契约、订单农业、合同加服务、股份合作、资产入股等利益联结形式,都要注意总结经验,引导其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有条件的地方,提倡发展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方式。三要大力支持发展农民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是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一个有效形式。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不断增强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凝聚力和经济实力。专业新型农民合作组织要加强对农户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在产业化经营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以及龙头带动作用。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的示范章程和规章条例,明确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制定扶持政策。四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通过各类龙头企业的带动,形成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不仅是促进农产品优质化、专用化的有力支撑,而且是提高农业科学组织化程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基地建设要充分调动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组织和各方面的积极性,高起点规划,多渠道筹资,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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