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以提供公益及就业岗位为主,增加工资性收入,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1.增加就业岗位。济宁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增加就业岗位的办法,特别是要调动系统企业、地方企业的积极性,制定鼓励支持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具体政策,包括对提供就业岗位的企业,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企业实行信贷支持和贴息扶持;对提供就业岗位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农业大户,在涉农政策、资金、项目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对扶贫做出贡献的企业,在政治上给予表彰、在经济上给予奖励,落实相关优惠支持政策。发挥好职能部门的作用,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提供城乡环卫、农村驻地企业与社区安全保洁等公益性岗位;由国资、经信、商务部门牵头,组织有盈利的国有企业和有条件的民营企业,拿出更多的岗位解决贫困人口就近就业;金融部门组织驻济金融机构开展结对帮扶,主要在农村金融网点提供辅助性就业岗位;残联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立足自身职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www.daowen.com)
2.扶持发展产业及支持创业。对有种植需求的,由农业、林业部门牵头,在市场信息、资金需求、技术指导等方面提供服务。对有养殖需求的,由畜牧、渔业部门牵头,在良种引进、疫病防治、产销衔接等方面提供指导。对有加工需求的,由农业、经信部门牵头,在产业政策、金融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对有发展旅游需求的,由旅游部门牵头,落实好发展乡村旅游的各项政策。对有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需求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免费开展精准技能培训。对有务工需求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就近打工和外出劳务输出。对有经商需求的,由工商、商务部门牵头,提供从项目论证、证照申领、门店选址设计到协调商品进货等系列服务。对有产业发展资金需求的,由金融部门牵头,落实扶贫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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