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县(市、区)年度脱贫目标完成情况,市里将加大督查力度,每季度通报一次。
1.加强宣传发动,增加群众的知情权,让广大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参与。
2.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精准扶贫进展情况、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资金跑、漏现象。
3.保证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细化操作标准,确保精准扶贫公平、公正、公开、规范。(www.daowen.com)
4.加强督导考核。把精准扶贫纳入市重点工作线、市县两级大督查和重点工作考核体系,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月调度、季通报、年底考核制度。对县(市、区)年度脱贫目标完成情况,市里将加大督查力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对脱贫人员情况每季度随机抽查一次,直接抽查到户,抽查比例不低于贫困总人口的10%,对虚报、瞒报、漏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精准扶贫工作实行单独考核,建立严格的奖惩考核体系;对县市区的考核,重点考核减贫人口数量、收入稳定增长等指标;将考核指标由定性指标改为定量指标,加大精准扶贫工作考核力度。对市直部门单位和企业的考核,重点考核年度扶贫目标完成情况、包保责任落实情况。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县市区、行业部门单位、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或考核较差的进行通报、约谈、问责。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弄虚作假等出现问题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严格按照《济宁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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