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免除对葡萄酒和苹果酒征税,那么就可以对葡萄园和苹果园征土地税;这种土地税能比酒产品税给王国带来更多的收入,后者实行起来要花大笔的费用。酒产品税能给王国带来的税收不足1500万利弗尔。如果代之以10利弗尔土地税,即根据葡萄园的肥沃程度,平均每亚尔邦葡萄园征税10利弗尔,那么这笔税收就能补偿原先的税收。但是,这里的问题不在于税额的大小,而在于整顿这个经济部门,并实行正确的管理。
对葡萄园每年征收一次的这种税,允许处境困难的酿造葡萄酒业主出售酒并用进款付税。过去他们可以缓期2~3年纳税,以减轻缴纳土地税的负担;这样一来,好年成可以帮助度过坏年成,葡萄园酿造者能够等待出售葡萄酒的好时机,而不会因为在不利的年份要支付税收而完全破产。在坏年成或酒价过低时,葡萄酒酿造者需要政府的特别关照。如果葡萄酒能够免除一切赋税,那么,它就能按更高的价格出售,所得进款足够葡萄酒酿造者支付土地税。实际上,很明显,葡萄园税既没有落在葡萄酒酿造者身上,甚至也没有落在葡萄园上,而是自然地进入葡萄酒的价格中由购买者支付了。在对所有葡萄园征税的情况下,出售者自己就能在出售葡萄酒时补偿这种税收,就像补偿其他所有与葡萄种植相关的支出一样,因为在正常年份葡萄酒的价格是同所有这些费用相适应的。因此,葡萄酒价也能根据酒的质量而同这种固定的税收相适应。同时应当对每一个葡萄园分别确定税额。由于葡萄酒价与赋税相适应,所以葡萄酒酿造者所交的赋税自然会得到补偿。
的确,如果用什一税代替赋税,并且由每个省指定的农场主自己来征收,那么葡萄酒酿造者的负担就更轻了。因为这种用葡萄酒和西得尔酒(一种苹果酒)支付的什一税,使他们免去了为装这些酒所需要的酒桶的开支;而在丰收年份,当酒价较低时,这项开支还是很重的。用葡萄酒支付的什一税,即使比增补的最初支付多出一半,他们的负担也比较轻。在把用作什一税的葡萄酒很快卖掉的情况下,农场主需要较少的葡萄园工人,并且能够等待出售的有利时机而获得好处。葡萄酒的什一税可以被确定为1/10或1/9,因此,农场主给予国王的要比交的葡萄酒税多,而国家也免去了巨额开支。这种开支会使葡萄酒价急剧增加,缩减它的消费,压缩它的贸易,并且会造成很大的弊端。
葡萄酒的国内贸易和国外贸易如能更加活跃和扩大,葡萄园和葡萄酒酿造者所能提供的收入就会普遍提高,并能比酒类包卖商给国家提供大得多的收入。这个农业经济部门是国家财富的具有重大意义的源泉,它为很多人提供了生活资料。
葡萄园是王国的重要经济部门,因为对王国来说,依靠这种能使其土地富饶的宝贵产品具有重要意义,这种产品在别的气候条件下得不到,但又为国外所需要。因此,不应当对这种产品本身征税,应当对这种商品予以特别的优惠,对它的贸易提供方便,以使我国能够充分利用不同于别国的自然条件的优势。
害怕推广葡萄园的土地不够是荒谬的,因为,除了播种谷物和现有的葡萄园占用的土地外,我们还有3000多万亚尔邦可耕地,其中一部分可用于扩大葡萄园的面积。[22]
不过应当记住,在扩大葡萄园时一定要考虑到谷物种植面积的扩大,因为随着谷物播种面积的扩大,收割谷物所需要的人力也增加了。除了需要经常有人耕种播种谷物的土地以外,在收割庄稼的几个月中,人力需求要多出4~5倍。然而耕作者现在就已经感到工人不足了,这常会引起很大的损失,因为他们不能利用收割的有利时机。在农村应当有大批的人从事别的工作,他们在谷物收割季节能放下手中的活计而投入收割。恰巧葡萄园就比农村中所有其他工作需要更多的人,并能在收割季节为耕作者提供许多人手,因为葡萄园在一年的这个时候不需要这么多人。收割谷物的高报酬对葡萄园种植者解决生产葡萄所需的开支是有帮助的。
谷物生产增长能增加收入,而收入增长能增加城市人口,收入和人口增长都有利于葡萄园的扩大,因为人口增长会增加对葡萄酒的消费:所以,种植谷物和葡萄酒酿造业互相促进,并能共同促进土地产品的增长。
葡萄园扩大300万亚尔邦,应能使100万成年男子就业,还应有相关的100万妇女,不包括这些已婚妇女所生的未成年子女。因此,扩大葡萄园300万亚尔邦,大约能增长250万人口。如果从消费方面来看,他们的消费不下600万塞蒂谷物,这还没有说到其他生产必需品,这将使农产品增加大约1亿塞蒂。他们的其他消费也在1亿塞蒂以上,这同样是由土地生产的。
如果我们现在从生产葡萄酒的角度来观察扩大葡萄园300万亚尔邦的效果,那么就能看到,在这个经济部门所使用的人的劳动,对国家的益处并不低于他们从事谷物经济的益处。的确,在同样产品上,葡萄园需要的人力要多出2倍,而所得的产量只有1/3。但是,如果政府能对这个部门予以优惠,不对它施以损害国家和缩减国王收入的重税,那么,我们在对外贸易方面就可得到大得多的好处。其他国家很少购买谷物,几乎都是在出售它。英国的对外贸易比我们的更为稳定,但是由于缺乏买主,它的谷物出口也只有100万塞蒂。未必能指望我们的谷物对外贸易能更多些。
我们的谷物财富的增长取决于王国人口的增加,即取决于人们消费的增加;而种植葡萄,正如我们已经所证实的那样,是增加我国人口的重要手段。而这种增长,如前所述,同样为扩大谷物种植之所需。限制葡萄园种植业,也就是限制谷物经济本身。然而,葡萄酿造业并不同我们的消费联系在一起。我们南方的所有邻国不生产葡萄酒。由于我们的对外贸易部门的领导不得力,这些邻国的人们不得不饮用在他们的气候下有害的饮料,例如啤酒,在潮湿气候下饮用啤酒会使人发胖和虚弱。他们多半把烧酒当做兴奋剂来饮用,而这种酒是对头脑和神经有害的毒品,使人变得萎靡不振,精神忧郁。然而,与他们为邻的这个国家却能向他们提供大量适合他们气候的有益的饮料。
我们同其他国家在双边贸易中的分歧,使双方都失去了本应得到的许多好处。竞争或对妨碍各国之间双边贸易发展的利益的不正确理解,给双方都造成了损失。更明智的国家本身应当对发展贸易关系道路上的障碍加以清除。
我们应当取消那些危害我国对外贸易、妨碍我国农产品销售并使其生产缩减的赋税;这些有害的赋税妨碍了商业和农业的恢复;损失了由这些赋税所得的资金,却能从商业和将要到来的丰收中得到百倍的补偿。
为了相信这一点,让我们仔细考察一下葡萄园种植业的产量,并假定人口增长至少同农业进步的程度是相适应的。出发点是葡萄种植园扩大到300万亚尔邦:每亚尔邦要求100利弗尔用于葡萄酒酿造者的生活费、支架、酿酒桶和收割的支出,那么,300万亚尔邦则需要支出3亿利弗尔。这些支出由葡萄酒酿造者的产品来补偿,并且每年由土地财产的其他有关方面支付。由此可见,每年的实际产品是3亿利弗尔。除了这些支出以外,还应当提到每亚尔邦10利弗尔的租借费、10利弗尔的土地税和15利弗尔葡萄酒酿造者的利润。因此,很明显,300万亚尔邦的总产品达4.05亿利弗尔。
在100万人耕种300万亚尔邦葡萄园的情况下,他们每人生产405利弗尔。此外,在收割时能得30利弗尔的工资,总数等于4.35亿利弗尔。妇女和孩子种植大麻、纺纱、饲养家畜家禽等,他们生产的费用和盈利是每天大约10法郎,或每年200利弗尔,因此总产品是2亿利弗尔;如果再加上4.35亿利弗尔,那么,在不同年龄的男女人数增加到250万人的情况下,这个部门每年生产的补充财富将达到6亿利弗尔以上。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有人主张在一些省份禁止种植葡萄,并要求严格加以执行。他们说,在葡萄园收成不好的年份,葡萄酒酿造者的生活是很艰难的,因为现在已经不敢再说搞不到种植谷物的土地了。所以他们现在只是为葡萄酒酿造者的命运担优。确实,这种人道的感情同农民所受的赋税重压是很难调和的。实际上,葡萄酒酿造者在收成不好的年份是很困难的,但是,这是因为他们极端贫困和受到压迫的缘故。因此,在他们完全破产之前,难道不应当寻求其他资源,以免他们被无可挽回地毁灭掉吗?我们将对他们的这种态度的其他看法放在一边;但是在利用人时,当国家的利益和个人本身的利益同样明显的时候,人们会比那些想为他们决策的人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利益,所以难于提出公然违背公共福利的令人信服的借口。(www.daowen.com)
所幸现在被赋予管理各省之责的那些人的观点和良好意图,无疑是倾向于恢复发展农业和商业进步所需的自由。他们力图建立征税工作的正确秩序,以便在政府实行普遍改革以便有效地恢复农村以前,唤起耕作者的信任。
在管理国家时,任何时候都不应忽略以下各点:土地产品和人们工资的价值,只有通过价格才能确立;没有合理的价格,国家就不能富裕;国王的收入应当在这个(价格)基础上加以调节;贸易国家的周转只有在它同别国联系的程度上才能实现。因此,当国内年产品减少时,政府的全部注意力应当坚定不移地放在:不使农产品价格低于国外的通常价格。它只有全力促进对外贸易才能在这项事业中取得进展。国家的富裕状况,全看政府在这方面能有多大作为。对进出口的这种赋税,妨碍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的各种禁令和规章,都会减少国家的财富基金和国王的收入;给粮食产品的贸易和生产带来损害的各种赋税,则是极为有害的。
收税时应从最大可能总产量出发,从其相互作用各个部分对价格水平的影响出发,从它们对增加人口和农产品生产的影响出发;而不应当以个别产品的价格和数量为基础;应当研究它们之间相互支持的作用。
葡萄酿造业应被视为农业经济的一个辅助部门,它具有很大的意义,要求给予特别的注意;也应当这样来看待饲养耕畜和饲养提供肥料的牲畜的工作。葡萄园是由于种植特种作物而获得价值的土地,从所生产的葡萄酒的价格中减去费用,就可以决定它所提供的收入。但是,为了保持收入水平,就应当使价格能够补偿酿造葡萄酒的费用;征税就应当从这个基础出发。如果税收是适当的,它会有助于葡萄栽种数量的分配;如果税收数量过大,其结果就是栽种面积的减少,而这会损害国家和国王的财富。
对房屋和其他财产征税,可以很容易地按照租赁房屋所支付的房租的比例来决定和规定。
在作了上述考察之后,不难明白,对所有的征税对象实行比例征税对全体人民是有利的,它可以不经投机商人这个中介,为王国创造巨额收入;此外,还有其他一些我们将在下面谈到的好处。
对集中生产手工制造品和商品的工业,难以实行按比例征税。但是这种不便不像随意对土地征收土地税那样具有破坏性,因为手工劳动制造品的生产不像农业那样是财富的首要源泉。它不创造收入,而是仅仅补偿手工劳动的价格,并且要通过土地所创造的收入而存在。正是这些收入支付了手工业者的劳动;居住和生活在王国的企业家、手工业者、商人和工人的人数,是同土地所提供的收入相适应的。
我不打算讨论制成品的外销问题;如果去掉丝织品和毛织品,那么这事对一个大国来说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生产丝织品和毛织品,以及同我们所生产的产品的贸易有关的手工业工场,不应当混同于手工制造业,也不应当混同于奢侈品生产,后者需要外国原料,特别是丝。法国已经广泛地使用丝,并且已经损害到了我们的羊毛贸易、牲畜的繁殖和土地的施肥。我们的工业为我们自己消费所生产的一切产品,不需要特别保护,它是由我们自己的人民支付的。这种生产在农业经济能够提供大量收入的国家总是能够繁荣起来的,因为土地所有者能够用这些收入保证为企业家、手工业者、商人、工人和仆人提供报酬,从而将他们吸引和留住到新的地点。当农业和农产品对外贸易繁荣时,也就不必担心不完全按比例的税收会对这些职业造成损害了,因为对手工业制品和商品的需要总是能够保证手工业工场主、手工业者、商人、工人和仆人的工作和利润,同国家的收入和支出相适应;他们将以所得的报酬补偿对他们所征的税。要知道,税收是落在了收入上。对这些经济部门来说,重要的只是正确地分配税收;这里所要关心的只是同征税有关的且或多或少要由国家负担的费用的大小,因为这些费用对国王和国家同样都是损失。
对这些经济部门征税所需的费用较少,但使其平均分配却很复杂。随意征税的坏处在于它不公平,而不在于它对国家有害,因为生产我们消费品的工业由于国家的财富而得以保存;然而如果不能完全消除不公平现象,那也会使工业大为衰落。一些城市请求将赋税在它们的各个行会之间分配。在这种情况下,行会本身会将赋税在它的各个成员之间分摊,采用这种办法的所有成员对此感到满意。城市可以采用这种征税形式,不过应当让它们有自己选择的自由,因为城市居民的征税不涉及农业,只同城市本身相关,所以它们应当有可能决定哪种形式对它们的负担最轻。
商人和手工业者在城市里为数很少,对他们可以采用所谓“按职务征税”的形式,只需注意不要使小商人赋税过重就行了。对他们征的税在王国收入中并不是重要部分,无须严格征收。可能的话,对那些限制谷物、葡萄酒和牲畜的真实贸易者,应当一概免税;应当对这些商业加以保护,因为它们对农业很有益。这一点在下面讨论贵族可以从事的贸易形式时将会提及。
对农民、雇工和短工的征税同样要合理;务使农村下层的税收负担不要过重,要使他们对自己的税额感到放心,这是很重要的。在任意征税所造成的心中无底的情况下,他们不可能对自己的工作抱有任何期望。他们甚至害怕因为工作所得工资会引起税收的增加,他们甚至不相信能从自己的工作中得到任何好处;他们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保有自己的床铺和其他日用品;他们沉湎于贫穷和懒惰;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对国家是很大的损害。如果农民不可能吃好的食品,穿好的衣服,消费同其地位相适应的其他生活必需品,如果他们达不到他们的劳动和努力所应得的富裕水平,如果他们不能在安排子女生活中有所帮助,他们就会失去勇气。他们会变成无益之人,他们几乎任何工资都挣不到,什么也不生产,什么也不出售,什么也不购买;他们靠自己土地上的劣质产品生存,因而,既不会以自己的开支,也不会以自己的产品来促进王国财富的增长。这种损失对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因为众多的人购买他们的必需品会大大地增加消费。由此可见,不应当为了扩大国王的收入而加重税收。
国王的巨额收入只能靠国家收入的更新来创造。换句话说,要靠农业的更新来创造,而要达到这一点,只能靠增加耕作者的财富,还要靠农民:用工资刺激他们进行劳动,并使他们相信他们能够拿到工资。
财富来自农业,也应当从城市重新回到农村;如果能做到为了农业而精心加以保存,它们还能充满农村,因为在耕种土地中使用这些财富的人发现,这对他们自己是有利的,并且愿意将它们永远保存在自己手里。这会促使国家财富每年的更新。手工业制品生产和对外贸易将同这些财富的增长成比例地发展。这样一来,通过纳税(没有经过包收捐税者)得来的基金给国王提供的收入,就足以抵偿政府的各项开支,并维持国家的实力和王位的荣誉。
税收落在什么对象上的问题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它们总是落在同一个基金上,因为总是要靠来自土地的收入支付的。因此,经济的领导者应当全力以赴地增加这种收入,不断地获得这种收入;与此相关的所有其他优点,就会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并取得更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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