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能生产满足人们需要和使生活舒适的物品;这些物品对于购买这些物品的人来说是财富。因此,购买这些物品的人应当拥有用于支付的财富,但是,这些财富只能来自土地财产所提供的盈利或收入。只有土地所提供的产品才是原始的、纯粹的和不断再生的财富,人们在支付他们所购买的一切物品时,所用的就是这种财富。
人们制造的物品,要求生产者付出等于这些制造品价值的费用或开支。这些费用类似于耕作者养活农业工人的花费:赚到这些费用的人们,将它们花在自己的需要上,而支付这些费用的耕作者,则从土地产品中得到它们。这些费用既是财富,又是支出。它们是财富,因为它们被用来养活赚到这些费用的人们,同时它们又是支出,因为它们是从支付它们的人那里取得的,又被赚到它们的人所消费。这类费用不能从自身身上产生,它们是借助人的劳动而由土地产生的。不应当将产生这种费用的财富源泉,同人类劳动本身或人们生产的制造品混同起来。在讨论这些财富的性质时,应当将工业中周转的财富和构成耕作者费用的财富看做是彼此相似的东西:前者提供在城市工业中就业的人们的生活资料;后者则提供给农村的工人。两者每年都是依靠农产品更新的。(www.daowen.com)
这方面的比较是正确的。但是,说到它们的作用,那么,作为耕作费用的财富同工业的财富就迥然不同了。前者能产生盈利,后者能生产制造品,其价值只能等于制造它们所花的费用。织布的工人购买原料,并花钱满足自己在生产期间的需要;他们用出售自己的织品所获得的报酬来补偿他们在原料上的支出并满足自己的需要。他们靠自己的工作所取得的进款,仅能补偿他们所花掉的费用,而这种补偿使他们得以靠劳动生活。力图得到这种进款的工人的竞争,使这种补偿限于对劳动的报酬。总之,这种进款和补偿的费用与土地所提供的收入不同,它不是原始的财富和纯粹的收入;即使这种进款超过了费用,也只有依靠支付工人的不断再生的原始财富,这种进款才能存在。工业劳动创造的财富,借助于土地提供的收入才得以产生,它本身是不生产财富的,这种财富只有借助于土地收入才能再生产。国家只有依靠消费和不断再生产才能存在。维持国家存在的财富要求更新,不生产的财富只能用于消费,并被这种消费所消灭。如果它的再生产没有得到其他财富的帮助,那么它就不能保证不间断地满足人们的需要,不能保证财富不断地得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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