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是分别在购买性质的合并和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下使用的两种方法。这两种方法不仅仅会计处理过程不同,也会对合并会计报表产生不同的影响。
1.两种方法在操作过程中的差异
(1)企业合并业务的会计处理中是否产生新的计价基础,即对被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是按其账面价值入账,还是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针对购买性质的合并,购买法通常要确定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而为购买成本的确定提供依据;权益联合法直接按被合并企业的账面净值入账。
(2)是否确认购买成本和购买商誉。购买性质的合并如同合并方购买普通资产,因此,合并方必须确定购买成本,作为支付购买价款的依据,购买成本与所取得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则为商誉价值;股权联合性质的合并不发生购买交易,不需要考虑购买成本,也不存在商誉的确认问题。
(3)合并前收益及留存收益的处理不同。购买法将合并前的收益与留存收益视为购买成本的一部分,而不纳入合并企业的收益及留存收益;权益联合法则将被合并企业的收益及留存收益纳入合并后会计主体的报表中。
2.两种方法对报表的影响(www.daowen.com)
使用购买法计算的合并后的资产总额要大于使用权益联合法计算的合并后的资产总额,但收益及留存收益的数额却要小于用权益联合法计算的收益及留存收益额。其结果是权益联合法的净资产收益率会高于购买法的净资产收益率,原因如下。
(1)购买法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将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并入合并方的报表中,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按购买法处理的资产的价值就高于权益联合法。当然,这两种方法资产总额的差别一部分来源于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另一部分则源于商誉。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会引起合并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增加。
(2)购买法将合并前被合并企业的收益和留存收益作为购买成本的组成部分,而权益联合法则直接将这一部分收益和留存收益纳入合并企业的报表中。因此,只要被合并企业合并前有收益和留存收益,使用权益联合法计算的合并后的收益及留存收益,必然会大于购买法报表中的收益和留存收益。
购买法和权益联合法是处理企业合并业务的两种不同方法,会对实施合并的企业产生不同的影响,所以,各国对这两种方法的应用范围一般都进行了规定。购买法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而权益联合法只有少数国家允许采用,同时,各国对采用权益联合法的条件有严格限制。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采用权益联合法核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购买法组织核算。这是因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均发生于关联方之间,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到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终控制,交易作价往往存在不公允的情况,很难以双方议定价格视为公允价值作为核算基础。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发生在非关联方之间,交易对价一般会以市价为基础,相对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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