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般原则
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
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内,企业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使得与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无法实现的,该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不应确认。
【例6-9】甲公司某一固定资产因会计与税法对于折旧方法的规定不同而导致账面价值为300 000元,计税基础为400 000元。假设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差异,并且除该暂时性差异外,不存在其他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分析:资产的账面价值300 000元小于其计税基础400 000元,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 000元,估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利用该差异,则企业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5 000(100 000×25%)元。
甲公司应做的账务处理如下。
(2)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规定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商誉
(3)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如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而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www.daowen.com)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例6-10】甲公司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账面价值为550 000元,计税基础为600 000元,假设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差异,并且除该暂时性差异外,不存在其他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差异。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分析:资产的账面价值550 000元小于其计税基础600 000元,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 000元,估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利用该差异,则企业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2 500(50 000×25%)元。
甲公司应做的账务处理如下。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特殊情况
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差异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1)适用税率的确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估计相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采用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予折现。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2)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的复核。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当未来期间因环境等因素变化促使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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