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外币报表折算损益处理方式

外币报表折算损益处理方式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将外币报表折算损益以单独项目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内,作为递延处理。若为外币报表折算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列于当期利润表;若为折算利得,则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内,作为递延项目,用来抵销以后会计期间可能发生的损失。

外币报表折算损益处理方式

1.外币报表折算损益与外币交易汇兑损益的区别

外币报表折算损益是指在对子公司外币资产负债表进行折算时,由于报表各项目采用不同的汇率折算而形成的差额。

外币报表折算损益不同于外币交易汇兑损益,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两者产生的途径不同。外币交易汇兑损益产生于两种情况:一是在外币交易过程中产生;二是在会计期末将外币账户余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产生。而外币报表折算损益则是在国外子公司外币报表的基础上,将以一种货币表示的会计报表折算为另一种货币表示的报表所产生的差额。

(2)两者包括的内容性质不同。外币交易汇兑损益包括已实现的汇兑损益和未实现的汇兑损益,而外币报表折算损益则全部为未实现的损益。

(3)两者反映的形式不同。外币交易汇兑损益应在会计账簿中进行记录,而外币报表折算损益通常不记录在账簿之中,只是反映在折算后的会计报表之中。

2.影响外币报表折算损益的主要因素

外币报表折算损益主要受三方面因素的影响。

(1)外币报表的折算方法。由上述外币报表折算的四种方法可以发现,各种方法对报表不同项目的折算汇率的选用均有差异,由此而产生的折算损益金额也不同。

(2)暴露在汇率风险之下的报表项目性质。在外汇汇率的变动下,外币资产与外币负债所受到的影响有所不同。因此,子公司暴露在汇率变动风险之下的有关资产与负债相比的差额,即净资产或净负债也会影响外币报表折算损益。

(3)汇率变动的方向。汇率变动的方向即外汇汇率的变动是升值还是贬值。

以上三方面因素的影响又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由于受汇率变动影响的只是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现行汇率折算的项目,而不包括按照历史汇率折算的项目,在不同的折算方法下,对不同的项目使用不同的汇率折算,使受汇率变动影响的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范围不同,从而使暴露在外汇风险下的资产和负债项目也不相同。那么,如果暴露在外汇风险下的资产项目金额大于负债项目金额,当外币升值时将产生折算利得,而贬值时将产生折算损失。但是,如果暴露在外汇风险下的负债项目金额大于资产项目金额,则当外币升值时将产生折算损失,而贬值时将产生折算利得。当然,如果暴露在外汇风险下的资产项目金额与负债项目金额相等,那么资产项目产生的折算利得就会被负债项目产生的折算损益抵销,而这种情况极少出现。

3.外币报表折算损益的会计处理

外币报表折算损益的会计处理是外币会计中争论较多的一个难题,它与外币报表折算方法一样,在国际上存在着各种观点。概括起来,目前主要有四种不同的处理方式。(www.daowen.com)

(1)折算损益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将本期发生的外币报表折算损益,全部计入本期利润表。主要采用这一方法的人认为,汇率的变动是客观存在的,汇率变动已引起资产和负债折算后价值的变化,使资产的净值发生变动。而利润可界定为净资产的增加,因此,将外币报表折算后所产生的价值差额确认为本期损益,这一处理方法是合乎情理的。采用时态法进行外币报表折算时,就是将折算损益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但这一处理方法也受到了批评,批评者认为,报表折算只是将按一种货币反映的会计报表重新以另一种货币来表述的过程,折算损益就是这一转换过程的产物。而这种损益并未导致子公司现金流量的增减,所以将其计入当期损益就会歪曲子公司的收益信息,使利润表中的利润项目难以反映公司的正常经营成果。特别是对于有较多国外子公司的企业集团而言,这种影响更为突出。

(2)折算损益全部递延。将外币报表折算损益以单独项目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内,作为递延处理。主要采用这一方法的人认为,外币报表折算损益只是将外币表示的资产、负债项目以母公司记账本位币重新计量所产生的调整额,而不是已经实现的损益。由于汇率的多变,本期表现为外币折算利得(或损失),下期就有可能转变为外币折算损失(或利得),从而使二者相互抵销。因此,如果将这项未实现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就有可能使会计报表使用者对公司的获利能力产生误解。而递延处理则可避免这种情况。至于递延处理的做法,就是按照认为的标准将折算损益在若干个会计期间分摊。

针对递延法提出的批评是,该方法缺乏足够的理论依据,因为产生于某一期间的报表折算损益,与其后的会计期间并没有关系。采用递延处理的结果是使子公司各期收益平稳化,实际上是掩盖了汇率变动的真实情况。

(3)作为所有者权益的调整项。由于以上两种折算损益处理方法均存在缺陷,从而导致了第三种处理方法的出现,即将外币报表折算损益直接列入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项目下,作为折算调整额,而不反映于利润表中。其理由是,外币报表折算损益并没有实现,这种处理方法使汇率变动因素不影响会计报表上所反映的本期收益。然而,也有人认为这种处理方法并不符合收益的总括观点,总括观点要求在利润表内包括一切非正常和非营业性的损益项目。

(4)报表折算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折算利得递延。在实务中还存在另一种处理方法,即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对于折算损失或利得采取不同的处理。若为外币报表折算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列于当期利润表;若为折算利得,则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内,作为递延项目,用来抵销以后会计期间可能发生的损失。如在流动与非流动项目法下,就是采用这种方法处理折算损益。但这种方法还是受到了批评,批评者认为,报表折算差额属于未实现的损益,因此对折算损失和折算利得应采取同样的处理方式,确认折算损失而将折算利得递延是不合理的。

综上所述,外币报表折算损益究竟采用哪一种方法处理更为合理,目前仍是一个有待探讨的会计实务问题。

4.我国外币报表的折算

根据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将境外经营子公司的会计报表并入本企业会计报表时,应遵循下列规定进行折算。

(1)资产负债表项目。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均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就是说,将资产和负债项目全部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汇率折算,对于所有者权益项目(未分配利润除外)均按照权益发生时的历史汇率折算。

(2)利润表项目。利润表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当汇率波动不大时,可以采用年度平均汇率等作为交易日汇率的近似值。

(3)报表折算差额。按照上述两步折算所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应当在并入后的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所有者权益单独列示,其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应列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

由此可见,我国外币报表的折算实质上采用的是现行汇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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