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会计的相关定义与术语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处理租赁会计业务时应掌握相关的定义与术语。
(1)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这一定义表明会计以租约的视角界定租赁。它区别了从经济业务角度对租赁的定义。
(2)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做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对租赁开始日的定义区别了租赁期开始日。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认定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并确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应确认的金额。
(3)租赁期是指租赁合同规定的不可撤销的租赁期间。已签订的租赁合同一般不可撤销。只有经出租人同意,或者承租人与原出租人就同一项(同一类)租赁资产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时,才可以撤销。另外,当承租人支付出租人一笔足够大的额外补偿款项时,或者发生某些很少会出现的或有事项时,可以撤销已签订的租赁合同。
如果租约表明承租人有权选择继续租用租赁资产,并且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租赁期应将续租期包括在内,承租人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应当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
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4)租赁期开始日是指承租人有权行使其使用租赁资产权利的日期,表明租赁行为的开始。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入资产、最低租赁付款额和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出租人应当对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和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初始确认。
(5)或有租金是指金额不固定,以时间长短以外的其他因素(如销售量、使用量、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的租金。比如,某租约中规定,承租人除按期支付租金外,当产品销售额达到约定金额时承租人再按这一金额乘以约定的比率支付租金。由于承租人销售额是否可以达到约定金额是不确定的,因此称这种租金为或有租金。
(6)履约成本是指租赁期内为租赁资产支付的各种使用费用,如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人员培训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7)担保余值就承租人而言,是指由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就出租人而言,是指就承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8)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定义表明,未担保余值是出租人出租资产中没有转移风险和报酬的部分,出租人仍承担着风险。因此,出租人在应收融资租赁中不计入未担保余值。
2.租赁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www.daowen.com)
租赁会计主要处理租赁业务会计分类、租赁业务的会计确认与计量、租赁业务在财务报表内的列报,以及在财务报表外的披露问题。租赁会计核算以出租人、承租人的角度展开。
(1)出租人会计核算内容。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时将租赁业务划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
①融资租赁业务核算。在融资租赁业务中,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算与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核算当期的融资收入,收取租金(包括或有租金)。
②经营租赁业务核算。将经营租赁的资产列示在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项目内。合理计算与确认经营租赁的租金,对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收取或有租金。
③租赁期届满时资产的处置。租赁期届满时,依据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做相应会计处理。
④出租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及在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2)承租人会计核算内容。承租人也要在租赁开始时将租赁业务划分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
①融资租赁业务核算。在融资租赁业务中,要确认融资租入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计算和分配未确认融资费用,计提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支付租金(包括或有租金)及履约成本。
②经营租赁业务核算。在经营业务中,支付及分配租金,处理相关费用及发生的或有租金。
③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处理。租赁期届满时,根据租赁合同中对资产处置的条款办理手续,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④承租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及在报表附注中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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