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租赁业务的特点、分类及程序简析

租赁业务的特点、分类及程序简析

时间:2023-05-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租赁业务按其目的不同,可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中,出租人拥有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和保有风险与报酬。转租赁简称转租。租赁合同中应说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法定地址及各自的法人代表。

租赁业务的特点、分类及程序简析

1.租赁业务的特点

企业的租赁业务与一般商品交易不同,具有以下特点。

(1)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从法律关系上看,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租赁交易中的出租人始终拥有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承租人只是经出租人授权,在约定的期限内获得租赁资产的使用权。

(2)融资与融物相结合。从融资租赁方式上看,租赁交易融资是以融物为形式,达到融资的目的,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债务关系,不同于单纯的货币信贷关系。

(3)租赁资产分期获得补偿。从租赁业务关系上看,在使用消耗的租赁资产以分期收入租金的形式得到补偿,即出租人定期收取承租人的租金。这种定期收取租金的形式既可满足企业一次性支付能力不足而需要购买设备的需要,又可满足企业短期拥有所需设备的要求。

2.租赁业务的分类

租赁业务多种多样,为深入认识和理解租赁业务的内容,现按一定标准将租赁业务进行分类。

(1)按租赁的目的分类。租赁业务按其目的不同,可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①经营租赁是为满足经营使用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要而发生的资产租赁。经营租赁中,出租人拥有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和保有风险与报酬。租赁资产一般需要经过多次出租,才能收回其投资;承租人也并不准备拥有资产设备。

②融资租赁是出租方和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总额后,承租方定期支付租金,同时对租入固定资产未付租金部分计付利息,当付清最后一笔租金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可在一定条件下归承租方(如不需要也可退还出租方)的资产租赁业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认定,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2)按租赁资产投资来源分类。按租赁资产投资来源的不同,租赁业务可分为直接租赁、杠杆租赁、售后租回和转租赁。

①直接租赁是指由出租人承担购买租赁资产所需全部资金的租赁业务。购买租赁资产的这部分资金可以是出租人的自由资金,也可以是其借入的资金。

②杠杆租赁是出租人的租赁资产主要依靠第三者提供资金购买或制造,再将资产出租的租赁业务。通常,出租人自筹所需资金的一部分(20%~40%)。由于在这项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利用了财务杠杆原理,以较少投资经营较大金额项目,故称杠杆租赁。杠杆租赁一般适用于金额较大的租赁项目。

③售后租回又称返回租赁,是指企业(买主兼出租人)将其拥有的自制或外购资产售出后再租赁回来的租赁业务。企业出售资产的目的是利用购买者的自有资金,而购买者出租购入资产则是其选择的投资方式。

④转租赁是指从事租赁的单位一方面租入其他企业的资产成为承租人,另一方面又将租入的资产再转租给他人而成为出租人的租赁业务。转租赁简称转租。

3.租赁业务的一般程序

租赁业务的一般程序包括租赁资产的购入、租赁合同的履行和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处置。下面以业务程序较为复杂的直接租赁中的融资租赁为例,说明租赁业务一般程序。

(1)租赁资产的购入。

①租赁业务的准备。企业在选择直接融资租赁方式筹集资金后,就应审慎地选择适当的出租公司,并向其提出申请书。出租公司在收到承租申请后,须对承租企业进行审查与评估。(www.daowen.com)

②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在完成对租赁项目的审查与评估后,应与承租人就有关租赁事宜进行磋商,以便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包括下列条款。

◆合同当事人。租赁合同中应说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法定地址及各自的法人代表。

◆租赁资产。租赁合同中应列明租赁资产的名称、数量、技术性能、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交货时间、地点等。

◆租赁期限。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的开始日期及租赁期限。

◆租金。租赁合同中应写明租金的支付时间、金额、地点、支付次数、付款方式、支付币种等。

◆租赁资产的购买与验收。承租人根据自己选定的租赁资产,对出租人与供货方所签订的购货条款加以确认;同时,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供必要的有关租赁资产的证明文件或许可证明。

◆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在租赁期内,出租人拥有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承租人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同时负责租赁资产的维修、保养等。

◆租赁保证金和经济担保。按规定,承租人应在合同生效的同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此外,为保证承租人切实履行租赁条款,合同中还要规定有经济担保人

◆违约处理。出租人、承租人和担保人在合同中要明确可能发生的争议及违约行为的处理方法。

◆租赁资产租期届满时的处理。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并办完有关手续后,租赁资产可按合同规定条款续租、退租或留购。

③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是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与供应商达成的条件以购买者身份代承租人与供应商签订,并经承租人签字确认的购进租赁资产的书面协议。融资租赁的购货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必要附件。

④租赁资产款项交付。租赁资产的供应商依据合同规定的日期和要求,将租赁资产转交承租人,并与承租人办理交接事宜。供应商持承租人签发的实物收据向出租人收取货款,出租人按合同规定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货款。

(2)租赁合同的履行。租赁合同各方在租赁期间,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享受规定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①租赁资产的验收。出租人要及时办理租赁资产的购买手续,支付货款。承租人要负责对租赁资产进行调试验收。因此,应由承租人指定租赁物资交货地点,并进行性能重点测试。

②租金支付。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③租赁资产的担保。融资租赁投保业务中,出租人办理投保手续,承租人支付保险费。若期限届满,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将转移给承租人,也可以由承租人办理投保手续并承担保险费。

④租赁资产的使用、维修、保养与计提折旧。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负责租赁资产的日常保养和修理,并计提租赁资产的折旧。

(3)租赁期届满租赁资产的处置。租赁期届满,融资租赁资产的处置方法有退租、续租和留购。由于资产的处置方式会影响租赁金额,因此对于租赁资产的处置方法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并于租赁期届满后认真执行,以免承租双方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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