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阶段重点:土地利用管制

阶段重点:土地利用管制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1977年,英国乡村审查委员会基于城市边缘区的发展问题,认为该区域土地利用的改善可以带来更多社会价值,提升视觉环境。在此观点下,Neate建议解决所有绿带土地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错误观念,绿带应将一部分的土地用于住房建设,以满足城市中心的需要。

阶段重点:土地利用管制

1.对城市边缘区可持续发展的认识

以土地利用管制为主要方式的规划实践,以管制城市边缘区在城市整体形态中的空间位置为主要方式。在这一方式中,城市边缘区自身空间的可持续发展并没有得到很大的重视,城市边缘区的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利用边缘区控制城市增长,以实现城市和乡村各自的可持续发展。

这一阶段城市边缘区的可持续发展规划以绿带规划为代表。Gallent(2006)认为,绿带不是为边缘区设计的机制,它是转移建成区边缘的发展压力的一种手段,主要目的在于促进城市更新和保护“开放”的农村免于蔓延。绿带指环绕城市建成区或者城镇建成区之间的乡村开敞地带,包括农田、林地、小村镇、国家公园公墓及其他开敞用地。以英国自1944年起正式实施的伦敦绿带建设为例,国家设置绿带的主要目的在于:限制大范围的建成区无限制蔓延;防止邻近的城镇合并为一体;保护乡村地区免受侵吞;保护历史城镇的肌理和特征;通过鼓励重复利用城市土地和废弃的城市土地来促进城市更新(张险峰,2006;张媛明等,2013;张衔春等,2014)。

2.规划实施

二战后,英国逐步在城乡边缘带寻求控制城市规模和容量的具体措施。1944年,在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基础上,大伦敦区域规划委员会确定了其空间模式为“中心城—绿化隔离带—卫星城”的结构,主张通过严格的土地使用分区来限制城市向外扩张。卫星城散布于绿带周边,以满足新增城市空间的需求(Swaffield,2014)。自20世纪50年代起,中央要求地方政府规划绿带界限,交由中央政府批准,并予以严格执行,绿带政策由此在英国全面实施(Gallent,2006)。

虽然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英国的许多机构就开始呼吁并推动绿带的多功能发展,但英国全国范围内的绿带实施,还是以限制城市增长为主要目的。例如,1977年,英国乡村审查委员会(Commission for Rural Communities,CRC)基于城市边缘区的发展问题,认为该区域土地利用的改善可以带来更多社会价值,提升视觉环境。但是,1988年英国政府颁布的《绿带规划政策指引》(Planning Policy Guidance Note 2:Green Belts,PPG2)依旧主要关注:通过保持绿带的永久开敞性,阻止城市的蔓延;限制和调整城市开发的空间尺度和模式;保护农村、林业和其他相关用途;促进城市的更新和可持续发展。1994年,英国政府《可持续发展:英国的战略》(Sustainable Development:The UK Strategy)报告指出,在城市周边设置绿带是建设稠密型城市、限制城市无限度扩张的有效手段。2011年7月,英国《国家规划政策框架修订草案》指出,设置绿带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保证土地永久开放性来防止城市蔓延,并为市民提供活动开敞空间。

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期,许多发达国家都采用绿带式的城市边缘地区发展模式——无论是同心环型、半环型、楔型或扇型,这些城市边缘地区的土地利用政策都旨在防止、监管或减缓这些土地向城市功能的转换(Swaffield,2014)。德国在柏林及勃兰登堡计划中,将柏林附近的绿带改造为具有一定宽度的带状公园;加拿大多伦多建设的大金马蹄绿带通过国家控制及土地管理策略,有效抑制了城市蔓延;荷兰兰斯塔德的“绿心”虽然位于多个城市的交接地带,但是与绿带具有相同的发展控制、生态维护等基本功能(黄雨薇,2012;张衔春等,2014)。(www.daowen.com)

3.实践反思

规划界对绿带规划的批评,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

(1)绿带规划没有关注城市边缘区内部的土地质量低下的问题

尽管绿化隔离带被赞誉为“规划中最伟大的成就之一(one of the greatest achievements of planning)”(CPRE,2012),但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土地利用管制的方式忽视了城市边缘区内部的土地管理问题,这就导致绿化隔离带通常由“低景观质量和公众难以接近的低价值农业用地(Barker,2006)”组成。2010年,根据英格兰乡村保护委员会(Council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Rural England,CPRE)的调查,英国绿带总面积的66%被归类为农田,但只有12%的农田是1级和2级农地(CPRE,2010),还有一些土地存在非法入侵、破坏等行为(Gallent et al.,2006),只有提高绿化隔离带内部的土地质量,才能发挥它的环境与社会价值。因此,有很多学者呼吁更积极、综合和战略性的土地利用方式,提出绿带应该被更好地管理,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绿色效益,增加它们的访问权限并开发它们的多功能潜力(CPRE,2010;Helm,2015;CPRE,2017)。

(2)绿带规划带来了城市发展的社会性问题

许多学者认为,严格限制的绿带规划,带来了城市土地价格高涨与住房短缺的问题。2002年,英国皇家城市规划研究所(Royal Town Planning Institute,RTPI)指出,绿带的核心力量不是来自其“永久性”,而在于其本身作为一种规划工具的角色。因此,绿带需要积极灵活地去应对城市空间发展的需求,而不是消极控制。其在2016年的报告“我们应该在哪里建造新房子”(RTPI,2016)中,提出“绿带边界可能需要改变”的观点。在此观点下,Neate(2014)建议解决所有绿带土地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错误观念,绿带应将一部分的土地用于住房建设,以满足城市中心的需要。呼吁彻底废除绿色带政策的人提出了一个接近但更激进的观点:所需要的是通过土地使用限制取代绿带,这种限制可以更好地反映环境标志并在继续保护环境的同时腾出土地用于住房(Gurria,2011;Papworth,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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