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从现实国情出发,针对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补充耕地按质量等级折算政策。2004年起,连续多年的“一号文件”与《政府工作报告》也对耕地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2014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从现实国情出发,针对当前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补充耕地按质量等级折算政策。2004年起,连续多年的“一号文件”与《政府工作报告》也对耕地保护提出了具体要求。2010年12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中提出“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效益的综合管理提供了基础条件。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指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不仅要考虑耕地红线,还要同时考虑生态红线,以期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多重平衡。2014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这一时期,在工业化与城镇化快速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展开,基础设施建设蓬勃发展,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需求也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我国耕地保护压力持续升级。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耕地保护的内涵由数量向质量、由质量到生态一步步深化,耕地保护政策也与“退耕还林”、农业结构调整等政策相互配合,耕地保护责任也进一步明晰,耕地保护效果明显(唐健,2006)。(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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