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法域是法律区域的简称,是指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享有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具有自己独特法律制度的特定地域。大多数国家都是单一法域国家,即其领土和法域范围一致。复合法域国家内,因不同法域的法律制度不同而发生的冲突,被称为区际法律冲突。根据我国最新立法规定,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了多法域国家的法律,应该是直接适用与国际合同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域的法律。
法域(law district)是法律区域的简称,是指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享有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具有自己独特法律制度的特定地域。[7]世界上的国家可以分为单一法域国家和多法域国家。大多数国家都是单一法域国家,即其领土和法域范围一致。多法域国家是指因为政治历史等原因,其境内存在两个以上法域,也被称为复合法域国家等,如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我国[8]。我国的复合法域是由于1997年香港回归和1999年澳门回归,以及近年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和平统一而形成的。复合法域国家内,因不同法域的法律制度不同而发生的冲突,被称为区际法律冲突。
国际贸易合同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如果属于复合法域国家的法律,因其国内法律不统一,那么究竟是指美国的哪个法域的法律,对此,国际上做法不同。我国《民通意见》第192条规定,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但是,我国2011年实施的《法律适用法》第6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外国法律,该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区域的法律。根据我国最新立法规定,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了多法域国家的法律,应该是直接适用与国际合同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域的法律。(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国际贸易实务与法律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