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参与电子商务的买卖双方互不相识,需要通过一定的手段相互认证,提供交易服务的网络服务中介机构也有一个认证问题。电子合同是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电子商务安全交易的重要保证。其内容包括:第一,确证和认可通过电子手段形成的合同的规则和范式,规定约束电子合同履行的标准,定义构成有效电子书写文件和原始文件的条件,鼓励政府各部门、厂商认可和接收正式的电子合同、公证文件等。第二,规定为法律和商业目的而作出的电子签名的可接受程度,鼓励国内和国际规则的协调一致,支持电子签名和其他身份认证手续的可接受性。
电子支付是金融电子化的必然趋势。美国现在80%以上的美元支付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的。我国目前尚无有关电子支付的专门立法,仅有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有关信用卡的业务管理办法。为了适应电子支付发展的需要,需要用法律的形式详细规定电子支付命令的签发与接受、接受银行对发送方支付命令的执行、电子支付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的承担等。目前我国急需制定的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买卖双方身份认证办法、电子合同的合法性程序、电子支付系统安全措施、信息保密规定、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定、税收征收办法以及广告的管制、网络信息内容过滤等。
【注释】
[1]倪月菊:《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原因、影响和趋势预测》,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政治研究所。(www.daowen.com)
[2]程德钧主编:《国际贸易惯例新发展——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3页。
[3]See Art. 1 of CMI Rule for Electronic Bills of Lading, in Toh See Kiat, Paperless International Trade: Law of Telematic Data Interchange, AppendixD, P.39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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