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远期付款交单托收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远期付款交单托收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远期付款交单托收的具体程序是:第一,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采用远期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买方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是国外代收行擅自给国外买方提供的一种方便,一旦买方借单后拒付货款,代收行应承担责任。

远期付款交单托收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根据汇票是否附有单据

根据托收下的汇票是否附有单据,可以把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光票托收(Clean Bill for Collection),是指卖方委托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时,卖方开出了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并把汇票交给了托收银行,并没有把相关的货运单据也交给托收银行,托收银行只凭汇票向买方收取货款的托收方式。光票托收就是不附有货运单据的托收。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Bill for Collection),是指卖方委托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时,卖方将已经开出的以买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和已备齐的各种货运单据,都交给了托收银行,托收银行凭汇票和货运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的托收方式。对买方来说,付款时能够取得货运单据是有保障的,通常买方愿意接受跟单托收方式。国际贸易中大量托收都是跟单托收,光票只是用于收取货款的尾数和从属费用等。

(二)根据交单条件不同

跟单托收下,代收银行向买方交单并要求买方付款,按照交单条件不同,可把跟单托收分为付款交单托收和承兑交单托收。

1.付款交单的托收

所谓付款交单的托收(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是指银行向买方交单是以买方付款为条件的,也就是说,卖方向银行办理托收时,指示银行在买方付清货款后,才能把货运单据交给买方。如果买方没有付款,银行就不能交出货运单据。

在付款交单托收下,根据交单的时间不同,又可以把付款交单的托收分为即期付款交单的托收和远期付款交单的托收。不论是即期付款交单或者是远期付款交单,银行都必须在买方付清货款后才能把单据交给买方,买方也都必须在付款后才能取得单据,并提取货物或者转售货物。如果银行在买方付款前就把单据给了买方,买方提取货物后又拒付货款,给卖方造成的钱货两空的损失,银行应承担责任。

(1)即期付款交单的托收

即期付款交单的托收(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D/P sight),是指卖方委托银行办理托收时,开出的是即期汇票,指示银行凭即期汇票向买方收取货款,买方见票即付款,买方付款后银行就交单的一种托收方式。即期付款交单托收的具体运行程序是:第一,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采用即期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第二,卖方按照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取得全套货运单据,开出即期汇票,把全套货运单据和即期汇票一起交给托收银行,并填写托收委托书,办理托收业务;第三,托收行将即期汇票和货运单据一起转给代收行,指示代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第四,代收行向买方提示即期汇票,要求买方付款;第五,买方见票即付清全部货款;第六,代收行向买方交单;第七,代收行通知托收行货款已经收妥转帐;第八,托收行将货款交给卖方。

(2)远期付款交单的托收(www.daowen.com)

远期付款交单的托收(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D/P after sight),是指卖方委托银行办理托收时,开出的是远期汇票,指示银行凭远期汇票向买方收取货款,买方见票后先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再付款,付款后,银行才能把装运单据交给买方的一种托收方式。

远期付款交单托收的具体程序是:第一,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采用远期付款交单的托收方式。第二,卖方按照合同规定装运货物,取得全套货运单据,开出远期汇票,把全套货运单据和远期汇票一起交给托收银行,并填写托收委托书,办理托收业务。第三,托收银行将远期汇票和货运单据一起转给代收行,指示代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第四,代收行向买方提示远期汇票,要求买方承兑汇票。第五,买方承兑远期汇票。第六,在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向买方提示汇票,要求买方付款。第七,买方付清全部货款。第八,代收行向买方交单。第九,代收行通知托收行货款已经收妥转账。第十,托收行将货款交给卖方。

在远期付款交单情况下,可能出现这样一个情况,即货物和单据都已经到达目的港,等待买方付款取得单据,以提取货物;但汇票还没有到期,买方还需要等到汇票到期时才能付款获得单据。如果买方急于提取货物,以便及时转售或使用货物,可以采取如下几种通融做法:

第一,买方提前付款。买方提前付款是指买方在汇票到期日之前就付款,付款后就取得了货运单据,这样就能够提取货物、使用货物或转售货物。买方付款时,应扣除付款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这是买方提前付款应享受的折扣。买方提前付款,对卖方有利而无风险,是卖方愿意接受的一种通融的做法,但买方需要提前筹措货款,如果货款数目较大,买方困难可能也很大。

第二,买方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是西方国家银行经常采用的做法。由于在汇票到期日之前,货运单据(其中主要是海运提单)是在代收行手中,只有代收行才能凭提单提取货物,但代收行不是买方,不想提货;买方为了能够提取货物,便向代收行借取货运单据,这样,代收行就要承担买方借单后不付款的风险。为了减少风险,代收行就与当地信用较好的买方采取了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的做法。

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的具体做法是:首先,买方向代收行提供信托收据,所谓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就是一种信用担保的书面文件,买方在信托收据中表示:在汇票到期日之前,愿意以代收行受托人的身份凭货运单据提取货物,办理报关手续,将货物存仓或将货物转售等,并承认单据和货物的所有权在买方付款之前仍属于代收行。然后,代收行接收信托收据,把货运单据借给了买方,等到汇票到期时买方再向代收行付清货款。买方凭信托收据借单提货,是国外代收行擅自给国外买方提供的一种方便,一旦买方借单后拒付货款,代收行应承担责任。

第三,卖方授权银行凭买方的信托收据借单给买方。这是一种卖方主动授权的,允许代收行凭买方的信托收据借单给买方的做法,通常是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采用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的方式。代收行向买方提示远期汇票,买方承兑汇票后,提供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取货运单据,提取货物;在汇票到期日,买方向代收行付清货款。如果买方借单提货后,在汇票到期日拒付货款,代收行不承担责任,因为是卖方授权银行凭买方信托收据借单的,由卖方自己承担这种买方借单后不付款的后果。可见,在这种做法下,卖方的风险是很大的,与承兑交单方式接近,只有在买方信用可靠时才能采取。

2.承兑交单的托收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是指卖方委托银行办理托收时,开出的是远期汇票,指示银行凭远期汇票向买方收取货款,在买方承兑远期汇票后,把货运单据交给买方的一种托收方式。

承兑交单托收的具体程序是:第一,买卖双方在买卖合同中规定采用承兑交单的托收方式;第二,卖方发运货物后,取得全套货运单据,开出远期汇票,把货运单据和远期汇票一起交给托收行,填写托收委托书,指示银行在买方承兑汇票后把单据交给买方;第三,托收行把货运单据和远期汇票一起转给代收行,指示代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第四,代收行向买方提示远期汇票,要求买方承兑汇票;第五,买方承兑远期汇票;第六,代收行向买方交单;第七,在远期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向买方提示汇票,要求买方付款;第八,买方付清全部货款;第九,代收行通知托收行货款已经收妥转账;第十,托收行把货款交给卖方。可见,承兑交单是一种只能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方式,且对卖方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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