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区分根本和非根本违约的重要性

区分根本和非根本违约的重要性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具备根本违约条件的违约,即非根本违约。如果这样一个第三人能够预见违约的严重后果的,就视为违约当事人也能够预见,根本违约就成立。把违约划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的意义主要在于补救措施不同。根本违约下,受损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非根本违约下,受损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区分根本和非根本违约的重要性

买卖合同公约》根据违约后果及违约当事人主观上是否预见违约后果,把违约划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两种情形。

所谓根本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根据公约这一规定,根本违约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违约后果严重,造成另一方当事人严重损失,这种损失在实质上剥夺了另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另一方当事人合同根本利益。第二,违约当事人对违约后果能够预见或理应预见。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不具备根本违约条件的违约,即非根本违约。(www.daowen.com)

根本违约第二个条件是当事人主观上的一种心理活动,外界不易判断。如果违约当事人为了逃避根本违约责任,矢口否认预见违约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应以第三人能否预见为依据。该第三人在专业知识上应与违约当事人“同等资格”、在商业道德上应“通情达理”,并处于违约当事人“相同情况”下。如果这样一个第三人能够预见违约的严重后果的,就视为违约当事人也能够预见,根本违约就成立。可见,违约当事人能否预见其违约的严重后果,虽是一个主观上的问题,但也有客观上的判断标准。

把违约划分为根本违约和非根本违约的意义主要在于补救措施不同。根本违约下,受损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非根本违约下,受损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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