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概念和内容简介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概念和内容简介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概念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是海上保险合同的一种。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保险人,另一方是被保险人。在我国投保海上货物运输险,通常是由作为被保险人的货主或发货单位直接向保险公司或其代理处办理。保险价值是保险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如何确定保险价值,根据《海商法》第219条规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概念和内容简介

1.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概念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Contract of marine insurance)是海上保险合同的一种。我国《海商法》第216条规定,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A contract of marine insurance is a contract whereby the insurer undertakes,as agreed,to indemnify the loss to the subject matter insured and the liability of the insured caused by perils covered by the insurance against the payment of an insurance premium by the insured)。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保险人(Insurer),另一方是被保险人(Insured)。保险人是专门从事保险业保险公司或保险人。被保险人是买卖货物的买方或卖方,在FOB术语和CFR术语下,被保险人是买方;在CIF术语下,被保险人是卖方。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在货物遭受损失时予以赔偿。

在我国投保海上货物运输险,通常是由作为被保险人的货主或发货单位直接向保险公司或其代理处办理。由被保险人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签章承保后,保险合同即告成立。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2.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内容(www.daowen.com)

按照我国《海商法》第217条的规定,海上保险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下列各项:(一)保险人名称(Name of the insurer);(二)被保险人名称(Name of the insured);(三)保险标的(Subject matter insured);(四)保险价值(Insured value);(五)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六)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Perils insured against and perils excepted);(七)保险期间(Duration of insurance coverage);(八)保险费(Insurance premium)。

保险价值是保险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如何确定保险价值,根据《海商法》第219条规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未约定保险价值的,保险价值依照下列规定计算:(一)船舶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船舶的价值,包括船壳、机器、设备的价值,以及船上燃料、物料、索具、给养、淡水的价值和保险费的总和;(二)货物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货物在起运地的发票价格或者非贸易商品在起运地的实际价值以及运费和保险费的总和;(三)运费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承运人应收运费总额和保险费的总和;(四)其他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是保险责任开始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和保险费的总和。

《海商法》第220条规定,保险金额由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约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The insured amount shall be agreed upon between the insurer and the insured.The insured amount shall not exceed the insured value. Where the insured amount exceeds the insured value,the portion in excess shall be null and v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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