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哪些情况下《买卖合同公约》不适用于货物交易?

哪些情况下《买卖合同公约》不适用于货物交易?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消费品交易,当消费者要适用保护消费者法律时,买方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消费目的,并且这种消费目的已向卖方透露过,卖方也知道买方购买货物的消费目的。卖方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也没有理由知道买方的消费目的。应注意的是,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买卖应适用《买卖合同公约》。有的国家认为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买卖具有商业票据的性质,但公约没有将货物单据买卖排除在外。

哪些情况下《买卖合同公约》不适用于货物交易?

根据公约第2条规定,下列特殊的货物交易不能适用该公约:

(一)消费品交易

消费品交易(Sales of goods bought for personal,family or household use),根据公约规定,是指买方购买货物的目的是为了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也就是说,购买货物是为了个人消费,而不是为了商业营利。消费品的买卖,应适用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不适用公约。判断是否属于消费品的交易,应依据买方购买当时的购买目的来确定。对于消费品交易,当消费者要适用保护消费者法律时,买方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消费目的,并且这种消费目的已向卖方透露过,卖方也知道买方购买货物的消费目的。如果买方在国外购买货物当时是为了商业目的,回国后改为消费目的的,不应属于消费品的交易。

根据公约规定,虽然买方购买货物的当时具有消费目的,但卖方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买方消费目的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消费品交易应适用公约。卖方应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也没有理由知道买方的消费目的。

(二)拍卖

拍卖(Sales by auction),与一般货物买卖不同,尤其是合同成立过程,拍卖中竞买人的叫价构成要约,拍卖人的击锤构成承诺;拍卖的货物一般都是现货;拍卖一般适用拍卖地的拍卖法律。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拍卖法,且拍卖的规则也不相同,如英国的拍卖规则是先由拍卖人开出最低价,然后由竞买人竞相叫价,当竞买人叫价最高、无人再叫价时,拍卖人击锤表示成交。荷兰做法则是先由拍卖人开出最高价,无人接受时,再逐渐降价,直到有人购买时为止。目前世界上还没有拍卖统一法,公约很难处理拍卖问题。

(三)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根据法律授权的货物买卖

根据法律执行令状的货物买卖(Sales on execution),是指按照法院或者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发出的强制执行命令进行的货物买卖,如法院强制出售被告财产以偿还债权人等。根据法律授权进行货物买卖(Sales by authority of law),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的货物买卖,如进出口货物逾期不缴纳进出口关税海关依法对货物强制出售。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法律授权的货物交易,与正常货物买卖差别较大,如当事人之间无法正常洽谈合同条款等,所以公约也将其排除在外。(www.daowen.com)

(四)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货币的买卖

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买卖(Sales of stocks,shares,investment securities,negotiable instruments or money),可视为有价证券买卖。在有些国家,有价证券不被视为货物。这类买卖与货物买卖不同,交易方式有较大的区别,很多国家都对有价证券的交易专门制定了法律,如我国的《证券法》。

应注意的是,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买卖应适用《买卖合同公约》。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买卖(Documentary Sale of Goods)是指在货物交易中,卖方应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如提单发票汇票保险单以及检验证书等,并且卖方交单时,买方或银行付款,买方取得了单据,也就意味着拥有了货物。有的国家认为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买卖具有商业票据的性质,但公约没有将货物单据买卖排除在外。

(五)船舶、飞机等买卖

船舶、飞机等的买卖(Sales of ships,vessels,hovercraft or aircraft),被大多数国家视为不动产交易,受国内注册、登记等方面限制。有的国家又把船舶、飞机分为两种,有的需要登记、注册,有的不需要登记、注册。而需要登记、注册的标准又各不相同,致使法律上差别很大,公约也很难统一,所以予以排除。

(六)电力买卖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认为电力不属于货物,将其划归于货物之外,而且电力交易(Sales of electricity)具有与一般货物买卖不同的特点,公约也将其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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