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国际贸易的基本分类方式

国际贸易的基本分类方式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用这种方法统计对外贸易额。双边贸易即生产国与消费国直接进行的交易。(六)根据国际贸易中清偿工具划分根据国际贸易的清偿工具不同,可以把国际贸易分为现汇贸易和易货贸易。现汇贸易也称自由结汇贸易,是指以某种能自由兑换的货币作为清偿工具的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的基本分类方式

(一)根据国际贸易交换的对象划分

按照交换对象,国际贸易可分为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及服务贸易三种。

1.货物贸易(goods trade)

货物贸易也称有形商品贸易,是指以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具有物质形态的货物作为贸易对象的国际贸易。货物贸易又称国际货物买卖,或货物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都需要办理海关手续,在海关统计上能反映出来,也能反映出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对外贸易额。

2.技术贸易(technology trade)

技术贸易是指以专利技术、技术诀窍、商标的许可使用或转让等为内容的国际贸易。技术贸易中的大部分是技术转让与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器材的买卖结合在一起进行的。技术贸易主要有许可证贸易、咨询服务以及合作生产等形式。

3.服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

服务贸易是指以国际间的服务的提供与接受为内容的国际贸易,服务贸易的内容十分广泛,将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一种形式,在国际上是近几年才提出的,尤其是关贸总协定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以来,服务贸易才逐渐被世界各国所接受。

(二)根据国际贸易中货物移动的方向划分

国际货物贸易中,根据货物移动方向划分,国际货物贸易可分为出口贸易、进口贸易以及过境贸易三种。

出口贸易(export trade)是指将本国商品输出到外国市场上进行销售,也称输出贸易;进口贸易(import trade)是指将外国商品输入到本国市场上进行销售,也称输入贸易。

对同类产品,一个国家可能既有出口,也有进口。如果一个国家先进口某类产品,再出口该类产品,这种出口被称为复出口贸易(re-export trade);同样,先出口某类产品、再进口该类产品被称为复进口贸易(re-import trade)。

对同类产品,如果出口贸易数额大于进口贸易数额,则称其差额为净出口贸易额;如果出口贸易数额小于进口贸易数额,则称其差额为净进口贸易额。在国际贸易中,就一项贸易活动而言,买方是进口贸易,卖方就是出口贸易;对一个国家来说,保持出口贸易数额和进口贸易数额的大致平衡,保持外汇收支平衡,对于该国国民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以及拥有良好的国际关系是至关重要的,这也是世界各国对外贸易政策所追求的最基本的目标。

过境贸易(transit trade)是指在货物贸易中,由于货物需要从卖方国家运到买方国家,运送货物时需要经过第三国国境,对第三国来说,这种贸易就是过境贸易。过境贸易可以分为直接过境贸易和间接过境贸易两种。直接过境情况下,货物到达第三国后,在第三国海关监管下,通过第三国的领土或领海或改换交通工具后立即出境;间接过境情况下,货物到达第三国后,先存放在第三国海关仓库里,以后再从第三国海关仓库里提出来,继续运往买方国家。

发生间接过境贸易的原因如下:第一,商品启运后,并未成交,因而不能运往另一国,只好暂时存放在第三国的海关仓库里等待销售;第二,商品需要在第三国进行分类或混合或重新包装等;第三,由于国际市场价格变化,卖方不想立即将货物售出,将货物暂时存放在第三国的海关仓库里等待销售时机;第四,由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进口国发生战争、罢工、港口冰冻及进口国颁布禁止进口命令等,货物不能按原计划运往进口国家。

(三)根据划分进出口货物的标准划分

国际货物贸易中,划分进出口货物的标准有国境和海关关境两种标准,据此可以把国际贸易划分为总贸易和专门贸易。

总贸易(general trade)是指以国境作为划分进出口货物标准的国际贸易。凡是进入一个国家国境的货物,全部列入进口,称为总进口贸易;离开一个国家国境的货物,全部列入出口,称为总出口贸易。总贸易是由总出口贸易和总进口贸易组成的。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用这种方法统计对外贸易额。

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是指以海关关境作为划分进出口货物标准的国际贸易,是由专门出口贸易和专门进口贸易两部分组成的。专门进口是指外国的货物只有进入一个国家的海关关境,才能被列入进口,也就是说,外国的货物只有办理海关手续,交纳了进口关税,经海关放行后,才能被列入进口;那些暂时存放在海关仓库里的货物,不能被列入进口。而专门出口是指本国货物只有办理了出口报关手续,或外国货物进口后未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经海关放行后,才能被列入出口。

我们通常所说的国际贸易应是以海关关境作为划分标准的,即专门贸易。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用这种方法统计对外贸易额。(www.daowen.com)

(四)根据国际贸易有无第三者参加划分

根据国际贸易有无第三者参加,国际贸易可以分为直接贸易、间接贸易以及转口贸易三种。

直接贸易是指货物供应国与货物消费国的当事人直接进行的贸易。

间接贸易是指货物供应国与货物消费国的当事人通过第三国的中间商间接进行的贸易。

在间接贸易中,货物供应国的卖方首先与第三国中间商达成买卖交易,货物所有权由供应国卖方转移到第三国中间商,然后第三国中间商再与货物消费国的买方达成交易,所有权再转移到消费国的买方身上。对第三国中间商来说,这种贸易就是转口贸易。中间商是第一个交易的买方,又是第二个交易的卖方,曾经拥有货物所有权,交易目的是为赚取差价。

(五)根据国际贸易参加国家的数量划分

根据参加交易的国家数量,国际贸易可以分为双边贸易与多边贸易。

双边贸易即生产国与消费国直接进行的交易。但一国的产品往往不能完全适应对方的需要,这样就会产生贸易差额,造成贸易不平衡和支付困难,这就需要其他国家的介入。

多边贸易即在多国之间、在较大范围内进行的交易,它容易使各交易国各得所需并达到贸易平衡。

(六)根据国际贸易中清偿工具划分

根据国际贸易的清偿工具不同,可以把国际贸易分为现汇贸易和易货贸易

现汇贸易也称自由结汇贸易,是指以某种能自由兑换的货币作为清偿工具的国际贸易。在国际贸易中,能作为清偿工具的货币主要有:美元、英镑日元、德国马克等。这些货币可以在国际市场上自由兑换。

易货贸易,也称为换货贸易,是指以贸易对象(即货物)作为清偿工具,进行计价和结算,贸易双方互相交换等值的货物。因直接换货有一定难度,所以往往采用一种形式更加灵活的广义的易货贸易,即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用几种货物进行交换,分别结算,综合平衡,也有人称之为一揽子易货。易货贸易大多发生在一些外汇不足、无法与他国进行自由结汇的国家。

(七)根据国际贸易发生的地理政治区域划分

根据国际贸易发生的地理或政治区域不同,可以把国际贸易分为边境贸易和区域性贸易等。

边境贸易是一种由历史传统习惯形成的贸易方式,通常是指在两国接壤的边境地区国境线两侧一定范围内,边境居民为了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进行的贸易活动。各国政府对边境贸易一般均给予减免关税的优惠待遇,并且此待遇不能成为第三国主张最惠国待遇的根据。

区域性贸易是指发生在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活动,比如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各种自由贸易联盟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活动。这种区域性贸易,在其成员国之间采取各种消除贸易壁垒的措施,以鼓励和保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活动,而对非成员国贸易仍然保留关税、限额、配额以及其他方面的限制政策和措施。

除以上划分方法外,根据货物运输方式不同,可以把国际货物贸易划分为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以及邮购贸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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