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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谈判磋商阶段回顾与展望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WTO谈判的磋商阶段也可叫讨价还价阶段,它是谈判的关键阶段,也是最困难最紧张的阶段。在磋商阶段的讨价还价过程中,WTO谈判双方从各自利益出发,对一系列问题进行磋商,有时会很激烈。WTO谈判磋商前的运筹在讨价还价之前,先耍弄清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弄清双方为何如此报价,即对方的真正期望;二是判断谈判的形势,分析讨价还价的实力。

WTO谈判磋商阶段回顾与展望

WTO谈判的磋商阶段也可叫讨价还价阶段,它是谈判的关键阶段,也是最困难最紧张的阶段。

在一般情况下,当谈判一方报价之后,另一方不会五条件地接受对方的报价,这样,谈判会自然而然地进入讨价还价阶段。

所谓“讨价”,是在买方对卖方的价格解释,予以评价之后,提出“重新报价”或“改善报价”的要求,也可称之为“再询盘”。

而在卖方听了买方的评论后,修改了报价或未修改报价,后过来向买方提出:“请告诉你希望成交的价格。”如买方以数字或文字描述回答了卖方的要求,即视为“还价”,或“还盘”。

当人们讲到讨价还价时,实际上是包含了“讨价”与“还价”的多次重复的概念和价格谈判的阶段性。

在磋商阶段的讨价还价过程中,WTO谈判双方从各自利益出发,对一系列问题进行磋商,有时会很激烈。但不管立场多么对立,意见分歧多大,应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共同寻求解决办法的基础上进行磋商。通过磋商,讨价还价,克服分歧,缩小差距,作出妥协和让步,推动谈判过程向成功的方向发展。

WTO谈判磋商前的运筹

在讨价还价之前,先耍弄清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弄清双方为何如此报价,即对方的真正期望;二是判断谈判的形势,分析讨价还价的实力。在弄清对方期望的基础上,要逐渐了解怎样使对方得到满足,以及如何在谋得我方利益的同时,不断使对方得到满足。

为此,要研究对方报价中哪些是必须得到的,哪些是希望得到但不是非得到不可的等等。在这一阶段要做到:

1)推敲对方报价的全部内容,询问如此报价的原因和根据,以及在各项主要交易条件上,有多大的可变动性和灵活性;

2)注意倾听对方的解释和答复,千万不要主观臆测对方的动机和意图,不要代别人讲话;

3)记下对方的答复,但不要草率加以评论,避免过早过深地陷入某一具体问题中去;

4)当对方此时要了解我方的意图时,应尽量使答复减少限度,只需告诉对方最基本的东西,切实掌握好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

接着是对谈判形势进行一下判断,需要弄清双方的真正分歧,估计什么是对方的谈判重点。要分析一下:哪些是对方可以接受,哪些是对方不能接受的;哪些是对方急于讨论的;在价格和其它主要交易条件上,对方讨价还价的实力,可能的交易范围等。

如果双方分歧很大,我方可以拒绝对方的报价,也可以继续谈下去。如果决定继续谈下去,就要准备进入下一回合的谈判。

有经验的谈判者认为,谈判中的筹划工作,应做好计算、看阵和列表三项工作:

1.计算

就是我方根据对方报价的内容和自己掌握的商品比价的资料,推算出对方的虚价何在及大小,并尽力揣摩对方的真实意图。如有可能,则应把对方报价中虚价最大,我方反驳论据最充分的内容,定为说服对方的主要攻击点。

或者与此不同,以对对方报价内容计算的结果为基础,进而考虑我方采取怎样的方法,提供哪些方便对方的条件,以促使双方尽快达成互利性协议的问题。

2.看阵

本意是指我国古代交战双方,在摆开阵势以后,并不急于向对方出击,而是举目眺望,分辨敌人阵法的行为。谈判借用“看阵”一词,是想表达当一方报价以后,另一方运用口问、耳闻、目察等方法,了解报价一方谈判活动动向的。

看阵与计算不同,计算依据的是死的资料数据;看阵则要依托对方谈判者活生生的表现。所谓看阵,也并不是光看不问,而是又看又问。

还价方的计算和看阵,实际上是殊途同归,都是为了使谈者从中把握住交易条件可回旋的余地,并择定主攻方向。经验证明,经过将计算结果与看阵结果加以对照,并作综合分析以后,还价方可将以下两方面加以权衡:是直接回价还是不作回价;是口头回价还是书面回价。

3.列表

还价前筹划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面临问题的分门别类,分清问题的轻重缓急,设计出相应的对策。为达到此目的,谈判人员通常的做法是,列出两张表,并以表为依据,同对方交涉,这两张表分别是:

1)提问表

这是一种依据谈判议程,按洽谈时间的先后,将所提问题排列成序,以供备用的做法。其优点在于能使谈判者心中有数,懂得在什么时候应谈些什么问题。

2)绝密要点表

这是一种谈判双方把即将质询对方的主要问题分别一一列出,然后加以交换的做法。通常的内容是:一方以合同条款形式,写出不能做出让步的交换条件;另一方列出可优惠对方的具体项目和让步的幅度、高明的回价设想,一般能使双方每回合的交锋都避免出现僵局,创造出一种新的气氛,或提出一个新的解决方案。也就是说,还价的筹划工作,应做到不怕僵局出现,应以避免僵局、促进谈判顺利地达到协议,为根本目的。

WTO谈判磋商对手的研究

讨价还价,是WTO谈判最活跃的阶段,这一阶段,谈判室内风云变幻,异彩纷呈,双方紧张地进行技能和实力的较量,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制定正确的还价步骤、方案以外,还要善于察颜观色,即通过其举止、神情及姿态等,弄清对手说的与他的本意是否相符,或者他的回价是否是取得某些特殊利益,并据此采取相应的对策。

由于人的内心活动及其外在表现是相当复杂的,特别是各种习惯动作和姿态的含义往往因人而异,所以,对谈判者各种常见姿态的分析,其参考意义是有限的。而且,如果一个谈判者的精力都花在对对方的动作和姿态的观察上,他就不可能专心倾听对方的发言,有时甚至顾此失彼。更何况有些老练的谈判者,其情绪、步履、手势等,可能是伪装的。

因此,为了更准确地推测对手的内心活动,在谈判中,除了要细心观察对手的举止和姿态,推测这些无声信息的含义外,更重要的是要把这种推测同对手的发言、所提供的文字资料等,结合起来进行全面分析和判断,以此来提高推测的可靠程度。

WTO谈判磋商中的讨价

1.讨价的方法

在WTO谈判中,作为买方如何通过权衡向卖方讨价,应有章法,根据卖方的解释和态度,买方认为价格不太合理,并且离自己的预算太远,就可以要求卖方从整体上改善价格,即使买方不是持基本否定的看法,作为买方“首次还价”,亦可要求卖方全面再报价,对于总体重报的价,买方仍要求有细目,不能总的降百分之多少,或多少万美元,而是要将调价反映在具体项目上,细目清楚。

如买方对报价基本肯定时,那么可以要求卖方先就某些明显不合理部分再报价,也就是对虚头、“水分”最大部分先降低,但总的价格并不肯定,而是悬起来,留作最后定价时谈判。

归纳讨论的大致做法可分为;全面讨价、针对性讨价、全面讨价三个阶段。通常首次讨价是全面人手,不限一次,视情况也可两次、三次后才转入针对性讨价,而针对性讨价,也不是一点,可针对好几项,也可逐项讨价,依谈判者总体谈判策略而定,最后的总体讨价,往往并不是一次能定价,有反复还价的可能性。

2.讨价应持的态度

讨价应本着尊重对方的态度进行,要采用说理的方式,应以启示法,诱导卖方降价,并为还价做好准备。如果在讨价还价阶段,即采取“硬压”,则会使谈判过早进入僵局,从而对谈判结果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在初期、中期的讨价,即还价前的讨价,应保持平和期待的气氛,并作充分说明,以求最大的效果。

在这个阶段,卖方常以“算错了”,“内部调整”,“与制造厂商量”为遁词,对价格作部分调整。不过,此时的调价幅度不会很大,但作为买方,不论卖方有逻辑还是无逻辑的理由,为自己的调价找什么借口,你都应该欢迎,给对方垫台阶,鼓励他降价。

3.讨几次价才还价

讨一次价,若能得到一次再报来的改善价,对买方有利。不过,无论哪家商人,都会固守自己的价格立场,若不如此,倒不正常了。

对于买方,要几次价为妥,这应根据价格分析的情况与卖方的价格解释和价格改善的状况而定,只要卖方没有大幅度的明显让步,就说明他留有很大余地,而为了保护自己的利润目标,卖方一般在做了二次价格改善以后就“封门”了,他们会说:“这是我最后的立场”,“我已无法接受降价,你们说要多少”,语言诚恳,态度时而低下,时而强硬,表情十分感人,请求买方接受他的第二次或第三次改善价,或者要求买方还价。

此时,买方应不为所动,只要卖方没有实质性改善,买方就应依据报价计算的谬误、虚头埋没的大小、来人的权限、卖方成交的决心、双方关系的好坏,尽力向前推进。

WTO谈判磋商中的还价

为了推进谈判,在卖方作了数次调价以后,往往强烈要求买方还价,买方也应还价以表示尊重对方,同时也给谈判指明了方向。许多WTO经贸谈判老手对还价都十分谨慎,若还价还的不妥,会把本意想尊重对方的态度,误为侮辱人。

所以还价好了,则谈判成功性强,对双方有利;还价不好,则对方过于吃紧,会使谈判更加紧张甚至破裂。

1.还价的方式

在WTO经贸谈判中,还价的方式从性质上讲,可分为两大类:一是按比例还价;二是按分析的成本还价。这两种还价又可具体分为以下做法:

1)逐项还价。即对主要设备可逐项还价;对每个项目,如对技术指导费、培训费、工程设计费、资料费等,均可分项还价。

2)分组还价。根据价格分析时,划出的价格差距档次分别还价,如对贵得多的,还价时就要压得多,以区别对待,实事求是。

3)总体还价。这是把成交货物或设备的价格集中起来,仅还一个总价。

以上方式采取哪种合适,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不能死搬硬套。

如果卖方价格解释清楚,买方手中比价材料丰富,卖方成交心切,且有耐心及时间,则采用逐项还价对卖方更有利。

如果卖方解释不足,买方掌握的材料少,但卖方有成交的信心,然而个性急,时间紧的,则采用分组还价的方式,对双方都有利。

如果卖方报价粗,且态度强硬,或双方相持时间很长,但均有成交的愿望,在卖方已作一二次调价后,买方也可作总体还价。不过,该价要还得巧。

所谓“巧”,就是既考虑了对方改善过的报价态度,又抓住了他们无理的地方;既考虑到买方自己的支付能力,又注意掌握卖方的情绪,留有合理的妥协的余地;既做到在保护买方利益的同时,也使卖方能感到有利可图,不失成交的信心。

2.还价的起点

当选定了还价的方式以后,买方还要确定还价的起点,即以什么条件作为第一还价,这第一锤子敲的合适,对双方将起决定性影响。若能敲出双方讨价还价的热情,说明成交有望。

怎样才能确定还价起点?首先,应看卖方在买方讨价后,其价改善了多少;其次看卖方改善的报价与买方拟定的成交方案之间,还有多大的差距;再者,买方是否准备在还价后让步?

以上几条是决定还价起点的基本条件。

3.还价的次数和时间

还价次数取决于谈判双方手中有多少余地,如买方第一次还价高,手中余地不大,则再让价的可能性就小;反之,卖方态度强硬,手中也没有可让的牌,不是逼卖方再让,就是自己也退让,否则要破裂。

那么到底还几次价才好?如果卖方在固守改善二次的起价后,仍有二次或三次价格改善的可能,买方亦应照此对阵,但每一台阶大小要视交易金额而定,卖方多以5%~10%为一档,或把价格分先后几次来调,以制造“台阶”,保护价格水平。

买方还价的档次也是依据交易金额而定。要是项目小,报价水分不大,则还价的台阶不宜太多,以免浪费时间;若项目小,但水分大,买方可用“台阶”去挤他,无论二次,还是三次还价,没有“台阶”的做法是不行的,因为精明的商人不会相信“开口价”、“不二价”,卖方不觉得已把买方“挤干”,是不会罢休的,所以买方的还价一定要留有退路。

还价时间,也是买方“退”的时候,应十分讲究,否则会影响退的阶次。时间,即“火候”,掌握的好,可少退一阶,反之,则会多退。从原则上讲,要求双方靠拢,他不进你不退,具体要求是:

1)走在对方后面。即让对方先出价,自己后还价。

2)把握好“火候”。时间早晚对谈判心里有一定影响。

3)看准条件。以卖方价格条件改善的状况为还价前提。

WTO谈判磋商中的让步

WTO谈判中讨价还价的过程就是让步的过程。怎么让步,分几次让步,每次让步幅度为多少,都大有学问。经验丰富的谈判人员能以很小的让步换取对方较大的让步,并且还让对方感到心满意足,愉快地接受。相反,也有的做出大幅度的让步,对方还不甚满意。

让步实际上是一种侦察手段,是一步步弄清楚对方的期望到底是什么的过程。让步的方式灵活多样,无论是以价格的增减换取原则条款的保留,或是以某些次要条款或要求的放弃换取价格的效益,还是以次要条款或要求的取舍换取主要条款或要求的取舍,都要掌握好尺度和时机。

如何把握尺度和时机,都是没有既成的公式和程序可以遵循,只能凭借谈判人员的经验、直觉和机智来处理。但这些并非说谈判的让步是一种随心所欲、无法从科学的角度去认识、把握、计划和运筹的。

恰恰相反,有经验的行家无不在谈判之前就胸有成竹,只不过在进入实际让步阶段后,再凭借自己的经验、直觉和机智来临阵发挥,变换和发展自己胸中已有的让步方案罢了。

1.考虑对方的反应(www.daowen.com)

在作出让步的决策时,事先要有什么样的反应。总的来讲,我方的让步给对方造成的影响和反应不外乎有三种情况:

1)对方很看重我方所做出的让步,并感到心满意足,甚至会在其他方面也作些松动和让步作为回报,这是我方最希望的结果。

2)对方对我方所做的让步不很在乎,因而在态度上及其他方面没有任何改变或是松动的表示。

3)我方的让步使对方认为,我方的报价中有很大的水分,甚至认为只要他们再加以努力,我方还会做出新的让步。也就是说,我方的让步不但没有使对方心满意足,反而鼓励对方向我方争取更多让步的勇气和决心。

显然,后两种反应及结果都是我方不愿意看到的。

2.注意让步的原则

WTO谈判中的让步,不仅仅取决于让步的绝对值的大小,还取决于彼此让步策略,即怎样作出这个让步,以及对方怎样争取到这个让步。在具体的讨价还价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让步基本原则:

1)不要做无谓的让步,应体现对我方有利的宗旨。每次让步为了换取对方在其他方面的相应让步和策略;

2)让步要让在刀口上,让得恰到好处,使我方较小的让步能给对方以较大的满足;

3)在我方认为重要的问题上,要力求对方先让步,而在较为次要的问题上,根据情况的需要,我方可以考虑先做让步。

4)不要承诺做同等幅度的让步。

例如,对方在某一条款项目上让我60%,而我方在另一项目上让他40%。假如对方说:“你也让我60%。”我方则可以“我无法负担60%”来婉拒他。

5)考虑作出让步时要三思而行,不要随随便便,掉以轻心。要知道,每一个让步都实实在在包含着我方的利润损失甚至成本增加。

6)如果做了让步后又觉得考虑欠周,想要收回,也不要不好意思,因为这不是决定,完全可以推倒重来。

7)即使我方已决定做出让步,也要使对方觉得,我方让步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他就会珍惜所得到的让步。

8)一次让步的幅度不要过大,节奏不宜太快,应做到步步为营。因为一次让步太大,会使人觉得,我方这一举动是处于软弱地位的表现,会建立起自信,让对方在以后的谈判中掌握了主动。

3.选择理想的让步方式

在WTO经贸谈判实践中,人们总结出常见的八种理想的让步方式。每种方式对对方传递的信息不同,对不同的对象也就有不同的结果。选择、采取哪种让步方式,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谈判对手的经验;

2)准备采取什么样的谈判方针和策略;

3)期望让步后对方给予我们何种反应。

下面具体地探讨这八种常见理想让步决策的特点及优缺点。

方式一:

采用该方式,在让步的最后阶段,一步让出全部可让利益。该方式让对方感觉一直没有什么妥协的希望,因而被称作坚定的让步方式。

如果买方是一个意志比较软弱的人,当卖方采用此方式时,买方可能早就放弃讨价还价了,因而得不到利益;如果买方是个意志坚强、坚持不懈、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那么买方只要不断地迫使对方让步,即可达到目的,获得利益。这种方式在运用时,买卖双方往往都要冒着形成僵局的危险和可能。

1)特点:让步方态度比较果断,往往被人认为有大家风度。这种方式是,在开始时寸步不让,态度十分强硬;到了最后时刻,则一次让步到位,促成和局。

2)优点:在起初阶段寸利不让,坚持几次“不”之后,足以向对方传递我方的坚定信念。如果谈判对手缺乏毅力和耐性,就有可能被征服,使我方在谈判中获得较大的利益。

在坚持了几次“不”之后,…次让出我方的全部可让利益,对方会有险胜感。故此会特别珍惜这种让步,不失时机地握手言和。再次,会给对方既强硬、又出手大方的印象。

3)缺点:由于谈判让步的开始阶段,一再坚持寸步不让的策略,则可能失去伙伴,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同时,易给对方传递己方缺乏谈判诚意的信息,进而影响谈判的和局。

4)适用:适用于对谈判投入少,依赖性差,因而在谈判中占有优势的一方。实践证明,谁在谈判中投入少、依赖性差,谁就有承担谈判失败风险的力量,或在某种意义上说,不怕谈判失败。

总之,此种让步方式有其利,也有弊。有时在卖方一再坚持“不”的情况下,还有可能迫使恐惧谈判的买方作出较大的进步。

方式二:

这是一种等额地让出可让利益的让步方式。此种方法只要遇到耐心等待的买主,就会鼓励买方期待进一步的让步。

1)特点:态度谨慎,步子稳健、极富有商人气息。在WTO经贸谈判让步的过程中,不断地讨价还价,像挤牙膏一样,挤一步让一步,让步的数量和速度都是均等、稳定的,国际上称这种让步方式为“色拉米”香肠式谈判让步方式。

2)优点:首先,由于此种让步平稳、持久,本着步步为营的原则,因此不易让对方轻易占到便宜。其次,对于双方充分讨价还价比较有利,容易在利益均等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再次,遇到性情急躁或无时间长谈的对方时,往往会占上风,削弱对方的议价能力。

3)缺点:首先,每次让利的数量相等、速度平稳,给人的感觉平淡无奇,容易使人产生疲劳厌倦之感。其次,该谈判效率极低,通常会浪费大量的精力和时间,由此淡判成本较高。再次,对方每次讨价还价一次,都有等额利润让出,这样会给对方传递一种信息,即只要耐心等,总有希望获得更大的利益。

4)适用:等额让步方式目前适用极为普遍,在缺乏谈判知识或经验的情况下,以及在进行一些较为陌生的淡判时运用,往往效果比较好。对于一些商务性质的WTO谈判,讨价还价比较激烈,分利必争,价格的谈判也就采取步步为营的原则。另外,对于没有谈判经验的人,以及进行较为陌生的谈判,常常采用这一方式。

方式三:

这是一种先高后低,然后又拔高的让步方式。

1)特点:比较机智、灵活、富有变化。在WTO经贸谈判的让步过程中,能够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尺度,在较为恰当的起点上让步,然后缓速减量,给对方传递一种接近尾声的信息。这时,如果买方已知足,即可收尾。如果买方仍要穷追不舍,卖方再大步让利,在一个较高的让步点上结束谈判。

2)优点:起点恰当、适中,能够向对方传递合作,有利可图的信息。其次,使谈判富有变化,如果谈判不能在缓速减量中完成,则可采取大举让利的方法,使谈判成功。再次,在二期让步中减缓一步,可以给对方造成一种接近尾声的感觉,容易促使对方尽快拍板,最终能够保住我方的较大利益。

3)缺点:首先,让步这种方式是一种由少到多、不稳定的让步方式,容易鼓励对方继续讨价还价。其次,由于二期让步就已向买方传递了接近尾声的信息,而后来又作了大步让利,让人感觉不诚实。因此,对于友好合作关系的谈判来说往往不利。再次,由于初期让步比较适当,给对方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可二期让步却向对方传递了一个不真实的信息,因此反而影响了初期留下的美好印象。

4)适用:这种方式适用于竞争性较强的谈列中,由谈判高手来使用。该策略在运用时要求技术性较强,又富有变化性。同时,又要时时刻刻观察谈判对手对我方让步的反应,以调整我方让步的速度和数量,实施起来难度较大。

方式四:

这是一种小幅度递减的让步方式。既先让出较大的利益,然后再逐期减让,到最后一期让出较小的利益。

1)特点:比较自然,坦率,符合WTO经贸谈判活动中讨价还价的一般规律。以较大的让利作起点,然后依次下降,直到可让的全部利益让完为止。因此,这种让步策略往往给人以和谐、均匀、顺理成章的感觉,是谈判中最为普遍采用的一种让步方式。

2)优点:首先,易为人们接受,给人以顺乎自然,无需格外劳神之感。其次,由于让利采取先大后小的方式,这往往有利于促成谈判的和局。再次,让步的程度上一步较一步更为谨慎,一般不会产生让步上的失误。第四,达成的协议是在等价交换、利益均等的条件下完成的。

3)缺点:让步由大到小,对于买主来讲,越争取利益越小,因而往往使买主感觉不十分良好,故终局情绪不会太高。其次,这是谈判让步中的惯用方法,缺乏新鲜感。

4)适用:此种谈判让步方式一般适用于WTO经贸谈判的提议方。原因是谈判方对谈判的和局更为关切,理应以较大的让步作出姿态,以诱发对方从谈判中获利的期望。

方式五:

这是一种从高到低的,然后又微高的让步方式。这种让步方式,往往显出卖方的立场越来越坚定,表示卖主愿意妥协,但不会轻易让步,也告诉买方,让步的余地越来越小,到最后,以一个适中的让步结束谈判。

1)特点:合作为首,竞争为辅,诚中见虚,柔中带刚。在初期以高姿态出现,并作出较高的礼让,向前迈进两大步,然后再让微利,以向对方传递已无利再让的信息。这时,如果买方一再坚持,则以较为适中的让步结束谈判,效果往往不错。

2)优点:首先,由于谈判的让步起点较高,富有较强的诱惑力。其次,大幅度的让步之后,到三期仅让微利,给对方传递了已基本无利可让的信息,因此比较容易使对方产生获胜感而达成协议。再次,如果三期所做微小让步仍不能达成协议的话,再让出最后稍大一点的利润,往往会使对方很满意而达成协议。

3)缺点:一是让步策略的开始让步很大,容易造成我方软弱可欺的不良印象,加强对方的进攻性。头两步的大让利和后两步小让利形成鲜明的对比,容易给对方造成我方的诚意不足的印象。

4)适用:适用于以合作为主的谈判。以互惠互利为基础的谈判,在开始时作出较大的让步,有利于创造出良好的合作气氛和建立友好的伙伴关系。

方式六:

这是一种开始时大幅度递减,但又出现反弹的让步方式。此种方式在初期让出绝大部分可让的利益,目的是表示我方的诚意。

1)特点:给人以软弱、憨厚、老实之感,因此成功率较高。这种方式在让步初期即让出绝大部分利益,二期让步即达我方可让利益的边际,到三期拒绝让步,这就向对方传递了该让的利已基本让完了的信息。如果对方仍一。再坚持,再让出最后一步,以促成谈判的成功。

2)优点:首先以求和的精神,让出多半利益,因此有可能换得对方较大的回报。其次,三期让步时作出了无利可让的假象,这有可能打消对方进一步要求我方再一次让利的期望。再次,最后又让出小利,即显示了我方的诚意,又会使通达的谈判对手难以拒绝签约,因此往往收效不错。第四,尽管其中藏有留利,但客观上仍表现了以和为贵的温和态度。

3)缺点:一是开始时表现软弱,大步让利,如果遇到贪婪的对手,会刺激对手变本加厉,得寸进尺。二是这种方式可能由于三期让步遭受拒绝后,导致淡判僵局或败局的出现。

4)适用:这种方式适用于在谈判竞争中处于不利境地,但又急于获得成功的谈判一方。它使我方有三次较好的机会获得达成协议的可能。

方式七:

这是一种在起始两步全部让完可让利益,三期陪利相让,到四期再讨回赔利相让部分的让步方式。这是一种在谈判中具有特殊性的一种让步方式,也是最富有戏剧性的一种方式。

1)特点:风格果断诡诈,又具有冒险性。一期的大部分让利和二期的小都分让利后,便把可让利益全部让完。三期并非消极拒绝,而是诱惑性地让出本不该让的一小部分利益;然后再从另外的角度进行讨价还价,在第四期收回该部分利益。可见,这是一种具有很高技巧的让步方式,只有非常富有谈判经验的人才能灵活运用。

2)优点:首先,开始两步让出全部利益,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往往会使陷入僵局的淡判起死回生。其次,若前两期的让利尚不能打动对方,再冒险让出利益,这样就会产生一种诱惑力,使对方沿着我方思路往前走。再次,对方一旦上路,并为谈判付出了代价,再借口某原因,从另一角度调回自己所需的利益,就容易促成和局了。

3)缺点:首先,开头两期的全部可让利益的让出,会导致对方期望增大,在心理上强化了对方的议价能力。其次,三期的额外的让步,如四期中不能讨回,就会损害我方的利益。再次,在四期中讨回让利时,极易出现谈判破裂的局面。

4)适用:这种让步方式一般适用于陷于僵局或危难期的谈判。由于我方处于危险境地,又不愿使已付出的代价付之东流,因此不惜在初期就大步相让,以牺牲自己的利益为代价来挽救谈判,以促成淡判和局。

方式八:

这是一种一次性让步的方式,即一开始就让出全部可让利益的方式。

1)特点:态度诚恳、务实、坚定、坦率。在谈判进入让步阶段,一开始即亮出底牌,以达到以诚取胜的目的。

2)优点:首先,由于谈判者一开始就向对方亮出底牌,让出自己全部可让利益,比较容易打动对方采取回报行为,以促成和局。其次,率先大幅度让步,富有强大诱惑力,会在谈判桌上给对方留下美好印象,有利于获取长远利益。再次,一步让利,坦诚相见,提高谈判效率,有利于速战速决,降低成本。

3)缺点:首先,由于这种让步操之过急,给对方传递一种可能尚有利可图的信息,导致对方继续讨价还价。其次,由于一次性的大步让利,可能失掉本来能够力争到的利益。

4)适用:对于己方处于谈判的劣势或谈判各方之间关系较为友好的谈判,可以采用本策略。本策略表现得积极、坦诚,以诚动人,以自己的最大让步感召对方,使对方以同样的方式予以回报,并建立友好的关系。

以上八种称让步方式,基本上概括了实际谈判中的各种让步方式。从实际谈判的情况看,采用较多的是第四种和第五种,适应一般人心理,易为对方接受。第六、第七种让步方式,其运用需要有较高的艺术技巧和冒险精神,有可能作少量让步,迅速达成交易;也有可能,因运用得不好而造成僵局。而第二种和第八种方式,在实际中采用得较少,而第一种则基本上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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