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的介绍

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的介绍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的介绍

(一)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规定,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进行会计核算

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人员的最基本职责,按照《会计法》的要求,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办理会计手续,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具体地讲,对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如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和公积金的增减、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分配等,认真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及时进行财产清查,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做到手续齐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实行会计监督

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会计人员应履行会计监督的义务,对各项会计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实施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正确、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重开或更正补充;对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问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及时进行处理;无权处理的,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此外,会计人员还应对本单位的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根据有关资料考核、分析,并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促使企业增产节约,提高经济效益。

3.拟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会计人员应根据国家的统一会计法规,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需要,选择本单位办理具体会计事项的会计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规章制度及核算程序。例如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稽核制度、分级核算办法、账务处理程序、材料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成本计算和成本管理制度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4.参与制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财务计划和预算编制(www.daowen.com)

会计人员应根据会计资料,结合计划、统计等资料,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经济计划、业务计划和财务计划,并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在增收节支、杜绝浪费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办理其他会计事项

其他会计事项指上述各项尚未包括的其他会计业务,如协助企业其他管理部门做好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提供关于企业改制、合并、分立、投资等方面的会计信息,搞好企业管理人员财会知识的培训等。

(二)会计人员的主要权限

(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本单位制定的计划和预算;有权督促本单位负责人和内部各有关部门、人员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财务会计制度。如果本单位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有违反国家法纪的情况,有权拒绝办理付款、报销等业务,如被迫予以办理,有权向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揭发。

(2)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计划、制订定额、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有权参加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和业务会议,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计划、预算及定额的执行情况,并有权提出自己的建议。

(3)会计人员有权对本单位所有会计事项进行会计监督,对本单位各业务部门和业务人员经办的业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各业务部门应大力支持和协助会计人员履行其监督职责,以确保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

为了保障会计人员顺利地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和正确地行使权限,《会计法》为会计人员提供了法律保障,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为第一会计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编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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