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业务内容及材料采购成本的构成
采购材料是企业生产准备过程的主要经济业务。通过材料采购,企业一方面从供货单位取得所需要的各种材料,经验收入库,以备日后生产所需;另一方面应向供货单位支付材料的买价和增值税,并可能发生各种采购费用,包括运杂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仓储费)和运输途中的保险费、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因此,材料买价和各项采购费用,是构成材料采购成本的常规项目。对于进口物资应缴纳进口关税,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进口关税也应计入所购材料的成本。出于重要性原则的考虑,发生的市内运杂费因数额一般较小,原则上不计入材料成本,由企业管理费用承担,但当数额较大时也可以计入材料采购成本。至于增值税是否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则根据纳税人的身份不同而定。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材料支付的增值税,符合税法规定可以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的,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单独核算,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买材料时支付的不符合税法规定允许抵扣的增值税,则应当计入所购材料的成本。发生的采购人员差旅费和专设采购机构经费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由企业管理费用承担。
可见,材料买价、增值税和各项采购费用的发生和结算,材料采购成本的计算,以及材料的验收入库等就构成了材料采购业务核算的主要内容。
(二)账户设置
1.“在途物资”账户
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原材料可以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也可以按照计划成本进行核算。当企业经营规模不大,原材料种类不多,而且材料收发业务不是很频繁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按照实际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在实际成本法下,企业需要设置“在途物资”账户,借方登记购入材料的买价、进口关税和采购费用(实际采购成本),贷方登记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入库的在途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该账户应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我国企业也可以采用计划成本法进行原材料收、发的核算,在计划成本法下,企业需要设置“材料采购”“原材料”和“材料成本差异”账户进行核算,方法较实际成本法复杂。本书对于材料采购业务的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便于理解,计划成本法将在《中级财务会计》中详细介绍。
2.“原材料”账户
为了核算和监督库存材料的增减变动及其结余情况,应设置“原材料”账户。在实际成本法下,“原材料”账户借方登记已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该账户应按材料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的类别、品种和规格型号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应付账款”账户
“应付账款”账户是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因采购材料应付给供应单位款项的增减变动及其结余情况。“应付账款”账户的贷方登记应付未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借方登记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为借方余额,表示企业预付的款项。该账户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4.“应付票据”账户
“应付票据”账户是专门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采用商业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采购材料,而与供应单位发生的结算债务的增减变动及其结余情况。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按票据票面金额,计入“应付票据”账户的贷方,票据到期时,按应付票据的票面余额支付时,计入本账户的借方。期末如有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到期的应付票据款项,该账户可按债权人设置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5.“预付账款”账户
“预付账款”账户是专门用来核算和监督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账户的借方登记企业实际向供应单位预付的账款,贷方登记收到供应单位的供货时应付的金额。期末如有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如有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该账户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对于“预付账款”账户的使用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核算内容必须符合预付账款性质;二是供应单位能够履行合同;三是预付账款情况较多。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的预付账款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如企业预付账款情况不多,可不单独设置本账户,而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
(三)业务核算举例
【例3.9】 12月1日,从上海鸿达公司购入甲、乙两种材料。其中,甲材料500千克,单价200元;乙材料250千克,单价4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明甲、乙两种材料的买价共计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2000(200000×16%)元。上述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使公司的材料采购成本增加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32000元;另一方面也使公司的银行存款减少232000元,涉及“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银行存款”三个账户。材料采购成本的增加应计入“在途物资”账户的借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加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的借方,银行存款的减少应计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甲材料 100000
——乙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2000
贷:银行存款 232000
【例3.10】 12月1日,开出转账支票一张,支付甲、乙材料的运杂费,共计33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3000元,税率10%,增值税额300元。
材料运杂费是材料采购成本的组成部分,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的借方;不含税运费应计入“在途物资”账户的借方,以便计算确定外购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如果这些费用在发生时能够确定应由哪种材料负担,则直接计入该种材料的采购成本,如果出现两种及两种以上材料共同负担的采购费用时,应采用一定的分配方法,选择恰当的分配标准,分摊计入各种材料的采购成本,以确保材料采购成本计算的准确性。选择分配标准时应注意两点,一是应选择各种材料所共有的项目;二是按照受益原则体现各种材料对共同性费用的合理分担关系。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重量、体积、件数和买价作为分配标准。计算过程如下:
采购费用分配率=实际发生的采购费用÷各种材料的重量或买价之和
某种材料应分担的采购费用=该种材料的重量或买价×采购费用分配率
对于【例3.10】中甲、乙材料共同发生的运杂费3000元,首先应当在甲、乙两种材料中进行分配,然后再编制会计分录。这里以材料的重量(甲材料500千克,乙材料250千克)为标准进行分配,计算如下:
运杂费分配率=3000÷750=4(元/千克)
甲材料应负担的运杂费=500×4=2000(元)
乙材料应分担的运杂费=250×4=1000(元)
根据分配结果,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甲材料 2000
——乙材料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0
贷:银行存款 3300
【例3.11】 12月5日,企业从中山市保利公司购进丙材料500千克,单价2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其价款1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6000(100000×16%)元;此外,保利公司代垫运杂费1000元,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材料已到,款项尚未支付。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使公司的材料采购成本(买价及运杂费)增加101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16000元;另一方面使企业欠北京市保利公司的购货款增加117000元。涉及“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在途物资”三个账户。材料采购成本的增加,应计入“在途物资”账户的借方,应向保利公司支付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的借方,公司欠保利公司债务的增加应计入“应付账款”账户的贷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丙材料 10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000
贷:应付账款——中山保利公司 117000(www.daowen.com)
上例中,假设公司开出一张为期6个月,面值1170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其会计分录则为:
借:在途物资——丙材料 10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000
贷:应付票据 117000
【例3.12】 12月8日,上述甲、乙、丙三种材料全部验收入库,计算并结转其实际采购成本。
这是一笔结转验收入库材料成本的业务,在进行账务处理前,应根据“材料采购明细账”中所归集的各种材料的买价和采购费用,编制“材料采购成本计算单”,分别计算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材料采购成本计算单”如表3.2所示。
表3.2 材料采购成本计算单
从表3.2中可看出,公司购入并验收入库的甲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为102000元,乙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为101000元,丙材料的实际采购成本为101000元。三种材料均已验收入库,实际采购成本也已确定,因而可以进行成本的结转。一方面应将入库材料的成本计入“原材料”账户的借方,表示库存材料的增加;另一方面应将入库材料的采购成本从“在途物资”账户贷方转出,表示材料采购过程结束。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甲材料 102000
——乙材料 101000
——丙材料 101000
贷:在途物资——丙材料 102000
——乙材料 101000
——丙材料 101000
【例3.13】 12月10日,根据购销合同,企业开出面值50000元的转账支票一张向上海大华公司预付购买丁材料货款。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使公司的银行存款减少50000元,另一方面使公司的预付账款增加50000元。涉及“银行存款”和“预付账款”两个账户,其中,银行存款的减少应计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预付账款的增加属于公司资产的增加,应计入“预付账款”账户的借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上海大华公司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例3.14】 12月25日,收到大华公司发来的丁材料200千克,单价250元,计5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8000元。冲销前预付账款50000元外,差额8000元开出转账支票补付。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使公司的材料采购成本增加5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8000元;另一方面使公司向大华公司的预付账款减少50000元,银行存款减少8000元。涉及“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预付账款”和“银行存款”四个账户,其中:材料采购成本的增加计入“在途物资”账户的借方,应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的借方,预付账款的减少属于资产的减少,应计入“预付账款”账户的贷方,银行存款的减少计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丁材料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0
贷:预付账款——上海大华公司 50000
银行存款 8000
假设本例中企业的预付账款为60000元,并在收到材料结算凭证的同时,收到开户行开出的大华公司退回多余款项的通知单,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途物资——丁材料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0
银行存款 2000
贷:预付账款——上海大华公司 60000
如果在收到材料的同时没有收到多余款项的收款通知单,则“预付款项”账户的记账金额为58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在途物资——丁材料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0
贷:预付账款——上海大华公司 58000
待收到多余款项的收款通知单时,则: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预付账款——上海大华公司 2000
【例3.15】 12月25日,上述丁材料验收入库。这笔经济业务同【例3.12】,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丁材料 50000
贷:在途物资——丁材料 50000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