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吸收投资的核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吸收投资的核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企业吸收所有者的投资以注册资本为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投入资本不得抽回。该账户应按投资主体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收到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双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因此,当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

吸收投资的核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企业吸收所有者的投资注册资本为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投入资本不得抽回。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家资本(国有股)、法人资本(法人股)、外商资本(外资股)和个人资本(社会公众股)等;按照投资的形态不同,分为货币投资、实物投资、证券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等。

(一)账户设置

1.“实收资本”账户

为了核算和监督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增减变动及其结余情况,应设置“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为“股本”,本书以“实收资本”为主)账户,该账户以收到的投资额中等于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为入账价值,“实收资本”账户的贷方登记增加数额,借方登记减少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实收资本或股本总额。该账户应按投资主体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收到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应按双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和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不能直接计入“实收资本”账户增加所有者权益,而应作为企业当期损益处理。

2.“资本公积”账户

资本公积是企业来源于盈利以外的那部分积累,是企业的“准资本”。根据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账户的贷方登记增加额,借方登记减少额,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资本公积净额。因此,当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该账户应按“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由于“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内容较为复杂,所以本书在业务举例时不予涉及。

(二)业务核算举例

本章以广州市白云机械制造公司201×年12月份的经济业务为例,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6%,设有经理办公室、人事部、会计部、内部审计部、质检部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采购部销售部和基本生产车间(1个)等业务部门。生产A、B两种产品。

该公司总分类账户期初余额如表3.1所示。

表3.1 总分类账户期初余额

【例3.1】 12月1日,收到国家投入的货币资金6000000元,款项存入银行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使公司的银行存款增加了6000000元,另一方面也使公司的实收资本增加了6000000元。这项业务涉及“银行存款”和“实收资本”两个账户。银行存款增加属于资产增加,应计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国家对公司投资的增加属于所有者权益增加,应计入“实收资本”账户的贷方。因此,这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应为:

借:银行存款 6000000(www.daowen.com)

  贷:实收资本——国家资本 6000000

【例3.2】 12月2日,收到上海昌运公司投入的专利权一项,评估价值为100000元,假设业务不考虑增值税的影响因素。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使公司增加了价值100000元的专利权,另一方面也使公司的实收资本增加了100000元,涉及“无形资产”和“实收资本”两个账户。专利权的增加属于资产增加,应记入“无形资产”账户的借方,昌运公司对本公司投资的增加属于所有者权益增加,应记入“实收资本”账户的贷方。因此,这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应为: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100000

  贷:实收资本——上海昌运公司 100000

【例3.3】 12月2日,收到广州华泰公司投入的生产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该设备评估价值为80000元,增值税12800元。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使公司的固定资产增加了8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12800元;另一方面也使公司的实收资本增加了92800元,涉及“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实收资本”三个账户。生产设备的增加属于公司固定资产的增加,应记入“固定资产”账户的借方,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的借方,华泰公司对本公司投资的增加属于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应记入“实收资本”账户的贷方。因此,这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应为;

借:固定资产——设备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800

  贷:实收资本——广州华泰公司 92800

【例3.4】 12月2日,收到广州宝利公司投入的乙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数量400千克,单价250元,买价100000元,增值税16000元。

这笔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使公司的材料增加了100000元,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了16000元,另一方面也使公司的实收资本增加了116000元,涉及“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实收资本”三个账户。材料的增加属于公司资产的增加,应记入“原材料”账户的借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的借方,宝利公司对本公司投资的增加属于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应记入“实收资本”账户的贷方。因此,这笔业务的会计分录应为:

借:原材料——乙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6000

  贷:实收资本——广州宝利公司 1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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