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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及要求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要求,需要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使用者的决策模式和信息需要。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会计信息的质量标准及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指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条件,也是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的有用性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一)可靠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可靠性也称客观性、真实性,是指会计主体在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收入、费用、利润进行计量、记录、报告时要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以及其他相关会计信息,做到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可靠性包括了三个方面的涵义: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

真实性要求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对虚构的、没有发生或者尚未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是不能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客观性要求会计主体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要如实反映,遵照客观事实,不得主观臆断。完整性要求是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和谨慎性的前提下,编报的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内容等应当保持完整,不得随意遗漏或者减少应予披露的信息,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全面、完整。

(二)相关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相关性也称有用性,是指会计主体提供的信息能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利用会计信息分析过去、评价现在,对未来做出科学的预测。会计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取决于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相关性包括了三个方面的涵义:有用性、反馈价值、预测价值。

有用性是指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科学决策,否则,会计信息将不具有相关性。反馈价值是指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的真实状况,均能反映到会计主体所提供的信息中。会计信息使用者通过对会计信息的分析,可以了解会计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及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同时,会计信息有能帮助决策者验证或修正过去的决策和实施方案,则具有反馈价值。反馈价值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合理的评价,预测企业未来状况。预测价值是指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连续性、完整性,能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对过去、现在和未来事项的可能结果进行预测,则有一定的预测价值。会计信息使用者据此作出最优决策。

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要求,需要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使用者的决策模式和信息需要。但是,相关性是以可靠性为基础的,两者之间并不矛盾,不应将两者对立起来。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在可靠性前提下,尽可能地做到相关性,以满足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三)可理解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可理解性是指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让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会计信息的内涵,弄懂会计信息的内容,这就要求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可理解性包括两个涵义:理解和使用。

会计信息的理解是为了使用,要满足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前提是对会计信息的理解。只有了解了会计信息的内涵,搞清楚会计信息中包含的会计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才能使会计信息用于决策。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要求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从填制凭证到登记账簿,最后编制会计报表都应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据准确无误、披露充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满足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要求。

会计信息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信息产品,对于某些复杂的信息,只要是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会计主体就应当在财务报告中充分披露。但是,会计主体应该是在保证充分披露所有重要事项的同时避免过于烦琐,以免造成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混乱,无法达到会计信息有用性的要求。

(四)可比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可比性是指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分析、评价、预测时,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可比性要求会计主体的交易和事项应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且尽量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则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可比性包括两方面的涵义:同一会计主体不同会计期间披露的会计信息可比;不同会计主体之间相同会计期间披露的会计信息可比。

1.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会计信息可比

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了解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变化趋势,比较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财务报告信息,全面、客观地分析过去、评价现在、预测未来,以便作出最优决策。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但是,如果按照规定或者在会计政策变更后可以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可以变更会计政策。有关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变更后的影响,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2.不同企业相同会计期间会计信息可比(www.daowen.com)

为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分析评价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其变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的可比性要求不同企业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以便使不同企业按照一致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要求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信息。

(五)实质重于形式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实质重于形式是指在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和计量时,应重视交易的实质,而不能仅按照其法律形式进行确认和计量。实质重于形式包括两方面的涵义: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

经济实质是指交易和事项的本质,是经济活动的内在表现。而法律形式是指会计确认和计量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应,是经济活动的外在表现形式。企业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在多数情况下,其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是一致的,个别情况下会出现不一致的现象。为此,要真实地反映交易和事项,应该注重按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能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如果企业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容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无法如实反映经济现实和实际情况。

(六)重要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重要性是指对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交易和事项应分项核算、详细反映、重点报告和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交易和事项,在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基础上,可以简化处理,合并反映,从简报告和披露,甚至可以不报告、不披露。某一个交易或事项重要与否,需要会计人员根据会计主体所处的环境和现实情况以及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无重大影响进行判断。

判断会计交易或事项重要与否可以从交易的性质和数量两个方面来进行。从性质上看,如果某一会计交易或事项发生可能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则该交易或事项属于重要性事项。从数量上看,如果某一个交易或事项发生的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将会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影响时,则属于重要事项。

(七)谨慎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谨慎性是指面对风险和不确定性,会计主体对会计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报告时,应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和损失,以防范风险对其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着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需要企业在面临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作出职业判断时,保持应有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八)及时性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及时性是指会计主体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及时收集、加工处理会计信息,并及时传递会计信息。

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贯彻及时性包括三个环节:一是要求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即在经济交易或者事项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单据或者凭证;二是要求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即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对经济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或者计量,并编制出财务报告;三是要求及时传递会计信息,即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的时限,及时地将编制的财务报告传递给财务报告使用者,便于其及时使用和决策。

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帮助信息使用者作出合理的决策,由于会计信息是按照会计期间进行披露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即使是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如果不及时提供,就失去了时效性,对于使用者的效用就大大降低甚至不再具有实际意义。

在实务中,为了及时提供会计信息,可能需要在有关交易或者事项的信息全部获得之前即进行会计处理,这样就满足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要求,但可能会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反之,如果企业等到与交易或者事项有关的全部信息获得之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样的信息披露可能会由于时效性问题,对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决策的有用性将大大降低。这就需要在及时性和可靠性之间作相应权衡,以最好地满足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为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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