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生态建市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资源节约集约、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推动经济持续增长、污染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1.推进资源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积极探索资源集约节约和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推进矿产资源和水、土地等资源的高效利用。
(1)矿产资源整合和开发秩序整顿。推进资源有序开发。对煤炭、铝土矿和盐矿等重要矿产实施总量调控,推进资源有序开发。严格煤炭新建矿井审批。以销定产,严格控制盐矿开采总量。开展铝土矿矿山专项整顿,在水泥生产过程中提高石灰石采矿废渣的应用比例。
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对矿山企业整合力度,努力提高产业集中度。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矿业开发合理布局,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2)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积极推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提高资源后续加工能力。
①能源矿产。全面推广应用长壁法采煤技术,淘汰房柱式等落后的采煤法;积极发展煤炭的洗选与合理转化,开发与推广洁净煤技术和型煤技术,研究应用高硫煤的脱硫技术。
②金属矿产。围绕中低品位铁矿、复杂和难处理氧化矿,加强选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新选矿药剂的开发研究。鼓励研究与推广铝土矿露天矿综采技术,探索铝土矿井下综合开采技术等。
③非金属矿产。开发具有特殊新性能的矿物复合材料、非金属功能材料与结构矿物材料,加强非传统矿物原料的开发利用。
全面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重点提高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做好铝土矿和耐火粘土矿,灰岩类矿产的水泥灰岩、熔剂灰岩、建筑石料灰岩等的分类开采,积极开展低品位铝土矿资源化及综合利用工作,综合开采利用煤矿中的煤系高岭土、铁矿中共生磷矿等。推广盐矿开采双井对流采卤法,争取多井联通。
(3)水、能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①水资源。重点推动有色、钢铁、电力、造纸、化工、纺织等高耗水行业的节约用水,开展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热电空冷和中水回用。支持和鼓励煤炭企业综合利用矿井水和处理复用生活污水。积极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推动餐饮服务业、学校、机关事业等单位大力开展节水活动。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旱作农业技术,完善建设以节水为重点的大型灌区工程。
②能源。以煤炭(洗煤)、焦炭、钢铁、电力、有色、化工、建材七大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和节能材料。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鼓励居民使用节能型家用电器,推广使用绿色照明产品和清洁能源产品。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的研发和产业化。
③土地资源。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更严格的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开展基本农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推进乡村适度合并,鼓励农民向城镇搬迁。(www.daowen.com)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打造产业循环链条。依托煤炭、煤化工、盐化工、钢铁、有色、电力等优势资源,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重点打造“煤矿开采—选煤—煤矸石—电力、煤矿开采—煤矸石—土地充填—土地资源利用”、“煤—焦化—焦炉煤气—净焦炉煤气—发电”、“原盐—卤水—烧碱—固碱、原盐—卤水—氯气—液氯—氯产品”、“铝土矿—氧化铝—赤泥—建材、稀有金属提炼”、“矿山开采—选矿—炼铁—炼钢—轧钢—成品材(板)、钢厂—钢渣—水泥厂”、“煤—电—粉煤灰—水泥、煤—电—粉煤灰—新型墙材”等循环产业链。
实施循环经济工程。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分步实施节能、节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业废气治理及综合利用、工业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沼气及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工程。
培育一批循环经济型园区和企业。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石龙产业集聚区、舞钢市产业集聚区、汝南产业集聚区等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在煤炭、钢铁、电力、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再生资源领域,选择一批资源、能源消耗重点企业,积极培育循环经济型企业。
2.加强环境综合治理
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更大力度地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切实提高环境承载能力。
(1)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分类管理机制。划定重点治理区,重点开展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水土环境污染和矿山固体废弃物占用破坏土地等环境问题治理。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
全面推进矿区土地复垦。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建则建”的治理原则,全面推进矿区土地复垦。划定土地复垦重点治理区,优先复垦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被破坏废弃的土地,实施煤炭基地土地复垦重大工程,加强土地复垦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2)大气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烟尘、粉尘排放的污染控制和回收综合利用。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加强农作物综合利用。
(3)水污染治理。大力实施工业污水治理工程,开展污水循环利用,努力实施废水的“零排放”。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重点推进已建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增加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脱氮除磷功能,加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综合利用。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居住小区中水利用系统建设。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分流,集中处理,达标排放。统筹重点流域、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的污染防治,严格执行“两控一达标”,保障断面水质达标和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4)固体废弃物治理。以煤炭、电力、化工、有色、钢铁等行业固体废弃物为重点,加大煤矸石回填废弃矿井、采煤矸石不出矿井等技术应用,支持和鼓励使用煤矸石、粉煤灰等固体废物制造建筑材料。
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和主要废旧物资回收系统。加强现有粉煤灰场的管理。完善垃圾处理场建设,解决生活和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和二次利用问题。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3.推进生态建设
把生态建设作为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1)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坚持生态优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推进荒山开发、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和森林保护工作,努力建设森林基质建设工程、森林生态保护体系、森林产业体系、森林生态文化体系以及森林管理体系等五大体系。突出抓好城市生态建设,构建城市生态园林系统;持续实施城郊森林绿化和矿区生态修复工程,增加环城通道、北部山体、沙河两岸绿化密度,构建城郊森林生态屏障。推进道路林网、农田林网、建成区绿地系统、村镇绿化、城镇立体等工程建设。改善自然生态环境,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2)推进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大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等各类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限制对重要自然遗迹的旅游开发,从严控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开发。积极开展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生态监测和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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