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是2005年的1.85倍和2.05倍,占全省平均水平比重分别提高2.3个和5.6个百分点;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全民医保、农村低保和高中阶段贫困生救助等制度,解决和巩固温饱贫困人口20万人以上。率先开展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街道活动;率先实行了工伤保险高级统筹;率先开展了企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省属煤炭企业棚户区改造,还对城市棚户区和独立工矿企业棚户区进行改造。
据河南省统计局2010年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平顶山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 208.2元,突破16 000元大关,比上年增加1 486.85元,增幅10.1%,比全省平均水平多284.5元,增速比2009年提高1.3%。“十一五”期间,平顶山市城镇居民收入每一年都迈上一个新台阶,一步一个脚印地稳步前进。5年来以年均超过13%的速度递增。从家庭总收入四项构成看,2010年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2 778.52元,经营净收入1 362.83元,财产性收入119.31元,转移性收入3638.05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84%、22.52%、下降2.35%、增长8.69%;“十一五”期间分别以12.4%、18.5%、13.6%和16.5%的速度递增。
平顶山市民生的改善不仅体现在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增长,更体现在收入分配的逐步相对公平。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按高低排队,按照20%的比例进行等距5组分组。表3-3是2008~2010年各占20%的低收入户与高收入户家庭有关资料对比表。
表3-3 城镇居民家庭高、低收入组收入对比情况表
资料来源《河南统计网》。
从表3-3还可看出,高低收入户收入相对差距缩小。首先是低收入户收入增速快于全市平均增速及高收入户增速。2010年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13.59%,高于全市平均增速3.49个百分点;而高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93%,比全市平均增速低0.17个百分点,比低收入组增速低3.66个百分点;其次是低收入组收入占全市平均水平的比重逐步提高,2008~2010年依次为43.43%、45.45%、46.9%;高收入户收入为全市平均水平的倍数逐渐降低,2008~2010年依次为1.74倍、1.63倍、1.628倍;其三是高、低收入户收入比逐年缩小,2008~2010年依次为4:1、3.59:1和3.47:1。
高、低收入户收入水平差距的缩小,充分展示了平顶山市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兼顾公平,逐步实现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已有初步成效,这是平顶山市各界积极贯彻科学发展观,注重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成果。
平顶山市“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见表3-4。
表3-4 平顶山市“十一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www.daowen.com)
续表
资料来源《河南统计网》。
[1]刘玉宝.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现状特点及其历史贡献评述.湖北社会科学,2006,(4):83
[2]袁增伟,毕军,张玲.中部地区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与产业升级实证研究.科学出版社,2009:48
[3]刘勇.中部崛起战略研究.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5,23(2)
[4]袁增伟,毕军,张玲.中部地区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与产业升级实证研究.科学出版社,2009:49
[5]江国成.破解资源困局 谋求持续发展.经济日报,2012-9-24,(9)
[6]杨继瑞,黄潇,张松.资源型城市转型:重生、困境与路径.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1,(12)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