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新区地处珠江三角洲的几何中心,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兰州新区之后的第六个国家级新区,是广州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中“南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战略定位
南沙新区位于广州市,依托珠三角地区。1990年6月,南沙确定为重点对外开放区域和经济开发区。2012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2012年10月,《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对外公布。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规划》,南沙新区发展总的战略定位是:立足广州、依托珠三角、连接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和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南沙新区将成为中国南方对外开放的重要海上门户、粤港澳全面合作的综合试验区、广州科学发展的龙头示范区、珠三角湾区的宜居家园。未来,南沙新区将大力发展商业商贸、科技创新、教育培训、航运物流和信息会展等现代服务业以及高端临港工业和海洋产业。
(二)开发规划
基础设施、迎商环境、服务质量、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建设,将使得未来的南沙不仅是“经济的新区”,还将成为“城市的新区”。
起步建设阶段(2011~2015年)。到2015年,经区划调整后的南沙新区,在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国际化等方面居广州市前列。
基本建成阶段(2016~2030年)。到2030年,南沙新区在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国际化等方面应基本达到2010年香港及其他国际先进城市水平。
最终建成阶段(2030~2050年)。到2050年,南沙新区在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国际化等方面应达到香港及其他国际先进城市水平。
(三)政策需求
国家级战略支持。将南沙上升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的国家级新区,给予财税支持和项目安排倾斜,赋予粤港澳合作体制机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先行先试权。(www.daowen.com)
管理权限与考核制度支持。赋予南沙新区管理机构省级管理决策权限;按照对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原则,对南沙重点进行先进制造业和生态保护的评价。
财税政策支持。设立“南沙发展基金”并给予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在一定期限内按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建设免税购物商店,率先进行增值税扩围和深化增值税转型改革。
金融创新支持。支持建设国家金融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国际性加工贸易结算中心;建设航运交易所和华南商品期货交易所;发展离岸金融、融资租赁、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外汇制度改革。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南沙规划范围;用地计划指标国家单列并在指标安排上予以倾斜;允许港澳企业与内地企业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和连片开发;对以土地作价入股参与具体项目建设的,不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
口岸管理与创新通关支持。探索粤港、粤澳游艇出入境便利化措施,试点“两地牌一证通”政策;建立“一地两检”农产品检验检疫制度;将南沙港区口岸作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授权南沙相关机构签发赴港澳通行证业务。
航运和物流政策。扩大南沙保税港区范围;对注册在保税港区内的纳税人从事海上国际航运、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注册在南沙新区的保险企业从事国际航运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南沙保税港区的企业建设自用设备材料免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教育与科技政策。支持粤港澳在南沙合作建设国际教育合作特区,率先实现内地、港澳与国际职业资格的“一试三证”;开展港澳和国外高校在南沙合作办学试点;支持引进各类国际教育培训机构。
产业和重大项目支持。将南沙客运港确定为珠三角邮轮母港;优先布局安排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粤港澳合作项目、重大科技专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支持南沙新区申办重大国际性展会和活动。
人才和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南沙开展与港澳的社会保障服务衔接和居住证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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