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电子商务以电子形式取代了纸张,如何保证这种电子形式的贸易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是开展电子商务的前提。电子商务作为贸易的一种形式,其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将直接关系到个人、企业或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声誉。如果一个商家按客户的电子订单发出了所要求的商品,结果却没人收货,或者收货人否认订购过这些商品,或者说数量、规格不是他所订购的数量和规格,又或者收了货物但不支付货款,等等。这生意就白做了。同样,如是客户订了货,支付了货款,却收不到货,或者货不对板,还无处申诉,客户也亏大了。
(二)信息的机密性
电子商务作为贸易的一种手段,许多信息直接代表着个人、企业或国家的商业机密。传统的纸面贸易都是通过邮寄封装的信件或通过可靠的通信渠道发送商业报文来达到保守机密的目的。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一个开放的网络环境上的,商业防泄密是电子商务全面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例如,客户网上支付时如果其银行账号、密码外泄,客户的银行存款就很危险;商家的销售额、客户、价格、折扣折让等信息为竞争对手所获取,就可能对其产生不利,等等。
(三)信息的完整性(www.daowen.com)
电子商务简化了贸易过程,减少了人为的干预,同时也带来维护商业信息的完整、统一的问题。由于数据输入时的意外差错,可能会导致贸易各方信息产生差异。此外,数据传输过程中信息的丢失、信息重复或信息传送的次序差异也会导致贸易各方信息的不同。因此,电子商务系统应充分保证数据传输、存储及电子业务完整性检查的正确和可靠。
(四)信息的可靠性和不可抵赖性
可靠性要求交易双方对自己所发送的交易信息完全负责,对对方的合法信息不会不正当地拒绝;不可抵赖性要求交易实体无法否认其确实发出过的信息和做过的行为。在传统的纸面贸易中,贸易双方通过在交易合同、契约或贸易单据等书面文件上手写签名或盖印章来鉴别贸易伙伴,确定合同、契约、单据的可靠性并预防抵赖行为的发生。在无纸化的电子商务方式下,通过手写签名和盖印章进行贸易方的鉴别已不可能,因此要在交易信息的传输过程中为参与交易的个人、企业或政府提供可靠的标识,保证发送方在发送数据后以及接收方在接收数据后都不能抵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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