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电子商务快递服务链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参与方。
1.发货方
发货方专指利用网络购物平台提供并销售有形商品的企业或个人,这里的发货方主要指B2C、C2C电子商务环境下,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的企业和个人。
2.收货方
收货方专指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的买方,这里的收货方主要指B2C、C2C电子商务环境下,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的企业或者个人,他们可能分布在全国乃至全球各个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购物的地方。
3.电子商务平台
电子商务平台专指提供在线交易、支付及信息服务的网络接入平台,在整个价值链中主要为买卖双方提供网络平台,供双方进行信息流和资金流的交换。
4.快递企业(www.daowen.com)
快递企业是负责把通过网络平台交易的商品最终送至消费者手中的关键角色,虽然位于服务链的末端,但却对整个服务链价值的最终实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于C2C电子商务的交易,快递企业更是不可或缺。
相对于传统快递,电子商务快递物流服务具有以下特点。
(1)对网络平台的依赖性。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发布、讨价还价、支付货款等都是依赖网络平台进行的,专门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的电子商务物流也必然要依赖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平台获取收货人的姓名和具体地址,并通过网络平台推荐给消费者使用。
(2)价格、时间的高度敏感性。网上购物的优势在于价格,大部分人选择网上购物主要原因之一是网上物品价格相对便宜。尤其是C2C电子商务模式下的个人网店卖家,他们所销售的商品单价较实体店的低,交易量也比较小,这就决定了他们对物流费用的承担能力比较低,所以对快递物流价格比较敏感。此外,电子商务的买方对快递物流的准时性也非常敏感,一旦在时间方面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他们就可能换快递服务方,或者对电子商务的卖方进行投诉。
(3)在地域上,发货方比较集中,收货方比较分散。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地域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地域经济越发达,就会有越多的商家成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卖方。目前,B2C和C2C电子商务的卖方大多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经济圈等小商品集散地;而B2C和C2C电子商务的买方则比较分散,分布在全国各个地方。
(4)电子商务平台参与服务链的利润分成,且监控整个服务链的顺利完成。快递企业通过与电子商务平台实现数据对接来获取需要递送的商品、收货方等具体信息,因此需要向电子商务平台支付相应的平台使用等相关费用。此外,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接收买方使用快递物流的反馈信息,来挑选和推荐快递物流并监控整个服务链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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