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Physical Distribution)一词源于国外,最早出现于美国,1915年阿奇·萧在《市场流通中的若干问题》一书中就提到物流一词,并指出“物流是与创造需求不同的一个问题”。
我国物流的定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物流术语》中规定:“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到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实施有机结合。”
电子商务作为近几年的新生事物,通过网络购物平台为普通大众提供便捷、高效、经济的购物方式而走进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电子商务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向普通消费者提供商品信息、买卖平台、货款支付等线上交易,但要想把从网络平台上交易的商品送至消费者手中,就必须借助于快递物流。尤其是C2C电子商务环境下,卖方多是个人,没有自己经营物流的实力,所以必须依靠快递实现最后一公里的线下交易。同时,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为快递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可以说正是电子商务对快递性质物流的庞大需求,才促生了快递,尤其是民营快递在数量上的迅猛增长。由此可见,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快递物流,快递物流的发展壮大又需要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的网络购物的大力支持,两者相互依赖,相互制约。
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对于物品的配送要求越来越高。
(1)电子商务的购物要求时限性高。根据网络公司的调查统计,大部分顾客通过电子渠道下订单购物后,在2~4天内还能够维持较高的欲望,随后热度会很快下降,7天后,其购买冲动会基本消失。顾客购买的欲望会随着时间递减。因此,电子商务对于配送的速度要求很高。(www.daowen.com)
(2)安全性的要求。电子商务起源于较低价值的图书、光盘等产品,现已向高价值多种商品延伸。有些高价值的电子产品比较“娇嫩”,抗震性较差,不能野蛮装卸搬运。快递企业需要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商品安全到达。另外,由于网购顾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因此需要电商企业和快递企业采取保密措施。
(3)交易性的要求。通常物流服务的费用都是由供方支付,物流企业只需要将货物配送给需方。而电子商务常常需要收件人支付费用,这就要求快递员不仅要递送货物,还要帮助验收和代收货款。如果顾客不满意还要处理退换货等,快递企业还要和卖家进行资金结算。
快递服务市场的快速发展源于托运人对所寄递商品的快速与安全到达存在较高的要求。从快递业务的结构看,2013年“网购”快递占到快递业务量比例的70%以上,同比增长4%以上。这预示着我国消费类快件已经处于主导地位。
快递这个概念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末,我国《邮政法》第九章将快递定义为:“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活动。”其中,寄递的定义为:“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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