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日本政府具体推进了三个不同层面的布局与安排。
其一,加强与社会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地对外发布政府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政策愿景与战略认知。为了向日本全社会更好地普及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提升个人及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度,同时也是更好地宣传政府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政策意图,“知识财产战略本部”自2010年起每年定期发布《日本知识财产推进计划》报告。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知识财产战略本部”是附属于日本首相官邸的决策机构,受日本首相的直接领导,因此,它对外发布的观点可视为日本政府的官方意见,对理解日本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政策变动等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另一方面,由于这一机构的人员构成不仅包括日本首相、内阁官房长官、经济产业大臣、文部科学大臣等政府权力部门的要员,同时还包括知名的学者、画家、律师、企业总裁和相关业界的代表等,基本覆盖了与知识产权问题紧密关联的日本社会各个基层代表。这既便于日本政府及时、客观地了解和掌握国内社会对知识产权问题的真实想法和对政府政策的真实期待,也有助于政府通过这一常设机构,向国内及国际社会发布日本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立场与观点,并使之能更好地得以理解和推广。受首相官邸的影响,2015年5月28日,日本农林水产省也公布了《农林水产省知识资产战略2020》报告书,[28]并专门就如何保护日本的农林水产品等做了具体的战略规划。
其二,积极推进并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立法。作为其中的典型案例之一,2015年4月1日,日本开始实施新商标法。据此,日本允许使用以颜色、声音、动态、位置、全息影像等作为表现形式的新型商标。[29]2015年10月27日,日本特许厅(职能相当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公布了首批新型商标(见表4)。
表4 日本特许厅首次批准新型商标(2015年10月27日)
资料来源:日本済産業省:「新しぃ夕ィプの商標につぃて初めての審査果を公表します」(2015年10月27日),http://www.meti.go.jp/press/2015/10/20151027004/20151027004.html,2015年10月30日访问。(www.daowen.com)
与传统商标仅限于文字和图形等表现形式相比,新型商标在表现形式及应用范围上均得以扩展,这样既有助于提升日本品牌的可识别度,也能更为高效地保护日本品牌的声誉和市场地位。
除了新型商标以外,日本还积极导入相关新制度。2015年6月1日起,日本开始实施“地理标志”(GI:Geographical Indication)保护制度(根据2014年6月25日公布的《关于保护特定农林水产物等的名称》,2014年日本法律第84号),即允许特定的农林水产品注明其地理产地,以区别于同类产品。[30]对此,日本主流媒体之一的《日本经济新闻》刊发社论指出,构建知识产权领域的新制度,有利于保护其免于仿制品带来的损失,同时对生产者而言,这有助于强化农产品和水产品的竞争力,提高市场附加值。[31]不仅如此,为了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2015年7月,日本国会通过了《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正案,着重强调防止日本技术外流的重要性。
其三,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便利化条件。为了减轻日本企业因知识产权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负担,日本政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降低相关申请费用等,并鼓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到知识产权的维权行动中来。作为较为突出的表现之一,日本特许厅持续降低了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注册费用。2015年2月,日本特许厅又对外宣布,将把商标注册费再下调25%左右,并考虑把商标注册后每10年缴纳的更新费也下调约20%。[32]不仅如此,日本政府还积极鼓励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海外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并给予政府主动承担一半申请费用的优厚条件。[33]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国内申请渠道、减少不必要的繁琐程序,日本政府还开设了专门的窗口或部门,办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具体申请及业务。如上文所提及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日本农林水产省专门开设了“GI Support Desk”(http://www.fmric.or.jp/gidesk/)专题网页,实时公布相关的申请条件、优惠措施、最新消息等,同时还设立免费热线电话和网络咨询平台,以便于国内企业及农户的咨询与申请。与此同时,又如下文即将提及的“知识产权商业评估书”制度,日本特许厅专门为此开设了门户网站(http://chizai-kinyu.jp/),既有助于企业实时获悉相关重要信息,也使这一新举措实现制度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公开等,增加了政策的受众面和可信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