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理论视角视角下的深耕:结构性改革

理论视角视角下的深耕:结构性改革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更为重要的是,无论是制度结构改革还是经济结构改革,其目标均为实现合理的结构性改革,进而为宏观经济的持续发展或微观经济的战略突破创造理想条件。同时,结构性改革是衔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重要纽带。其一,实现结构性改革与宏观经济政策之间的相互协调。从这一层面来看,安倍经济学所提出的一系列结构性改革措施基本符合上述的理论逻辑,其实质目标也是为了实现日本经济的稳定增长。

理论视角视角下的深耕:结构性改革

提及结构性改革,可以分别从两个完全不同的层面做深入解读:是指宏观层面的制度结构改革,即废除、调整或更新现有的经济政策决策机制,或经济运营体制中的不合理因素等,促使经济运行走上更为合理、更为高效的发展道路;是指中观层面的经济结构调整,即政府借助特定的产业政策等干预性措施,调整或优化现有的整体经济结构或某一经济单元的结构配比,使各产业或各行业之间的占比与均衡达到政府政策的预期效果。简言之,结构性改革可分为制度结构改革与经济结构改革,两者表面上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各自因适用范围的错层而相互分离,但实际上却存在着紧密的依存联系,相互之间的影响作用不容小觑。更为重要的是,无论是制度结构改革还是经济结构改革,其目标均为实现合理的结构性改革,进而为宏观经济的持续发展或微观经济的战略突破创造理想条件。

鉴于结构性改革涉及政治博弈的发生、政府权力的实施、经济制度的变更、经济利益的重新分配、社会及个人的反应等多个不同层面的内容,因此,新政治经济学的相关研究可以为结构性改革提供丰富的理论支撑;[1]反之,结构性改革应归属于政治经济学范畴。诺思在《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一书中就曾提出,“政治—经济系统是由一些相互有特殊关系的复杂制度构成的”,政府(诺思在原文中的表述为“统治者”)为实现效用最大化,将“为一组降低经济部门交易费用的操作条例设置框架”。[2]不仅如此,诺思进一步指出:“在当今世界,政府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以及政府无处不在的、时刻在变的管制,都是影响经济绩效的最关键因素。”[3]由此可见,政府实则借助制度层面和经济层面的结构性改革不断对政治经济系统进行修正与完善,并借此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

同时,结构性改革是衔接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重要纽带。罗伯特·吉尔平在谈到政治经济学的性质时指出,政府(原文表述是“国家”)与市场的共存及其相互间的作用产生了政治经济学,即没有政府和市场就不可能有政治经济学。[4]因此,政治经济学的研究目标是促使政府与市场构成最优化的组合平衡,即,既要借助市场的力量避免或缓解政府权力在经济利益分配过程中所引致的错配、乱配(不均衡分配)现象的发生,同时也要借助政府的力量来避免或减弱市场调节失灵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损失。从这一层面来看,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实现政府与市场互动关系的再平衡,其不仅要充分反映政府治理经济、改善经济发展条件的意志与决心,更要完全符合市场发展的客观要求及其内在规律。为此,结构性改革应做好多方面的重要协调。

其一,实现结构性改革与宏观经济政策之间的相互协调。实际上,结构性改革与宏观经济政策在政策属性上是一致的,都是政府在判断经济客观发展形势之后所做出的政策反应,追求目标也都是实现经济主体的稳定增长,因此,两者之间应保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互动关系。所不同的是,两者针对的对象存在明显差异。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对象是经济整体构成,并依赖国家财政的收支与转移等宏观政策加以落实;与其相比,结构性调整不仅涉及宏观层面的制度结构改革,更含有中观层面的经济结构改革,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及目标性,通常借助产业政策、就业政策、贸易政策等加以实现。

其二,落实结构性改革需协调好影响经济增长的长、短期因素。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促进经济增长,而其较为合理的手段就是利用好现行经济发展中的有利因素,实现经济在较短时间内的明显增长,同时尽可能创造有利于经济稳定增长的长期因素,为经济运行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趋势创造条件。一般而言,技术竞争力常被视为与经济增长紧密关联的短期因素,而人口、资源及市场条件等常被看作长期因素。需指出的是,经济运行过程中没有绝对化的短期因素或长期因素,同时,尽管存在着部分自然形成的长、短期因素,但也有需经过一定努力而形成的。总之,结构性改革是在协调好影响经济增长的长、短期因素的基础上,扩大或延伸有利于现行经济增长的短期因素的积极影响,实现经济在中短期内的平稳增长,并促成负面性的长期因素向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方向发展。(www.daowen.com)

其三,强化结构性改革与宏观经济稳定之间的协调关系。实际上,推进结构性改革与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是并行不悖的,两者之间没有孰先孰后的排序。结构性改革需要也必须建立在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唯有这样,才能确保结构性改革的有效实施及稳妥推进,因此可以说,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确保了结构性改革的实践“土壤”;与此同时,保持宏观经济稳定需要结构性改革的积极努力,后者对宏观经济稳定的持续性及发展性产生积极影响。需要说明的是,结构性改革的实施短期内或许会对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造成一定影响,但这必须建立在有限且可控的范围之内;否则,这一结构性改革注定是高风险性的,抑或是失败的。由是观之,结构性改革不能以牺牲宏观经济稳定为代价,但维持宏观经济稳定更不能成为阻碍结构性改革的借口。

综上所述,结构性改革属于新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范畴,是对政治经济系统的修正与完善,其不仅受到客观经济条件的限制与约束,同时也会被特定的政治环境所制约。更为重要的是,结构性改革的相关举措必须处理好与宏观经济政策、影响经济增长的长短期因素及宏观经济稳定之间的协调关系,以确保自身实践的成功及经济运行的持续稳定。

从这一层面来看,安倍经济学所提出的一系列结构性改革措施基本符合上述的理论逻辑,其实质目标也是为了实现日本经济的稳定增长。所不同的是,安倍政府显然没有处理好宏观经济稳定与结构性改革之间的协调关系,更没有充分认识到真正影响经济增长的长短期因素,实现扬长避短、趋利避害,从而导致结构性改革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高柏在评价日本产业政策时就曾指出,日本独特的“非市场治理结构”是政治妥协的产物,它“不仅帮助私营部门抵制直接的行政管制,而且也帮助政府为达成政策目标而限制市场力量”。[5]实际上,高柏所指的“非市场治理结构”清晰揭示了日本政治经济系统运营的典型特征,也为研究安倍经济学的结构性改革提供了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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