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日本银行货币政策的最终目的是确保物价安定,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全发展。日本银行在2013年1月(白川总裁时期)推出所谓的“物价安定目标”[32]时,曾就其政策意图作出如下说明,所谓的“物价安定”不是“短期、暂时实现特定的物价上升率,而必须是较长远、可持续的”;根据日本银行的调查,国民期望的“物价安定”是“伴随着雇佣增加、劳动报酬上升、企业收益增加等的经济的平衡持续的改善,作为其结果实现物价平缓上升的状态”。日本银行认为,受当前“零利率”的制约,物价上涨率主要由三方面的因素决定,一是宏观层面的供需平衡,二是预期物价上涨率,三是进口物价;当前日本经济的缓慢物价下降是“循环因素”和“结构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循环因素是“雷曼冲击”的影响还未完全退却,供需失衡,物价上行乏力;结构因素则是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以来的慢性需求不足。因此,金融层面支持、强化成长力、改善宏观层面的供求平衡对于摆脱通货紧缩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在金融层面支持方面,日本银行可以做的是大幅增加资产买入,首先创造出企业和家庭可以低成本获得充足资金的宽松货币环境,企业和家庭获得充足的资金后,再通过投资和支出的增加,使得宏观层面的供求关系和物价好转。可以看出,在“量与质货币宽松”推出(2013年4月)之前,日本银行虽然在名义上接受了日本政府主张的“物价安定目标”并将其作为一个概念提出,但是并未对实现这一目标设置时间表(2年之内),同时日本银行也不认同只要实现物价上升就意味着“物价安定”了,物价上升不是原因而是结果,是经济整体向好的结果。日本银行认为“物价安定”是受多方面因素制约的,“物价安定目标”也不是只单一依靠货币政策手段就能实现的,货币政策甚至不是最主要的手段;对于实现“物价安定”,货币政策发挥的是间接的、辅助的作用,依靠货币政策创造出的宽松货币环境,通过改变经济参与者的行为,将货币政策的效果传导到实体经济,再影响到物价。但是,日本银行此后推出的“量与质货币宽松”及其后续政策追加和补充,显然已经背离了其当初的政策见解,将货币政策推到了“主角”的位置,希望单纯依靠“大胆的”超级货币宽松,在短时间内实现物价上涨。
日本银行的货币政策,与传统货币政策理论有诸多背离。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在其经典论文《货币政策的作用》[33]中指出,货币政策能起到的作用中三个重要的方面是“防止货币本身成为经济波动的一个主要根源”“为经济运行提供一个稳定的背景(background)”以及“有助于抵消(offsetting)由其他源头引起的经济系统的重大波动”。弗里德曼的论述告诫货币当局,不要随意滥用货币政策,货币政策是一个“背景”政策,其作用从性质上来说是辅助性和弥补性的,而不是主导性政策。弗里德曼进一步指出,经验表明明智的做法是只有当其他波动构成了“清楚且现实的危险”(clear and present danger)时才去明确地运用货币政策去抵消波动。也就是说,积极的货币政策适用于“非常时期”才会起到积极作用,而在正常时期,过多地运用积极的货币政策干预经济显然是不合适的。“非常时期”通常不会长久持续,因此用积极的货币政策干预经济的做法通常也只能在短时间内实施。安倍经济学的货币政策,恰恰背离了弗里德曼的忠告,持续地运用积极的甚至是激进的超级货币宽松政策长期干预经济运行。关于如何引导货币政策,弗里德曼指出货币当局应该用其可控的量值(magnitude)来引导货币政策,价格水平固然是重要的量值之一,货币政策与价格水平之间虽然毫无疑问地存在着联系,但这种联系是非常间接的,货币政策与物价水平之间的关联要远远弱于货币政策与诸货币总量之间的关联,“根本无法就某一特定的货币行动对价格水平的影响进行精确的预测”。因此,从操作层面讲,运用货币政策来影响价格水平的做法的有效性本身就存在着疑问。弗里德曼进一步告诫货币当局,由于错误的起始和终止,试图直接控制物价水平很可能使货币政策本身成为经济波动的根源。弗里德曼认为,以货币总量作为货币政策的引导或标准(guide or criterion)要比物价水平合适。日本银行的“量与质货币宽松”的作法则是直接以物价上升率作为货币政策的引导,而不考虑货币总量是否已经过大,只要物价上升率目标没有达成,就无限度地持续扩大货币宽松。(www.daowen.com)
日本银行的所谓“物价安定目标”,与非传统货币理论的政策主张也存在着出入。在运用非传统货币政策方面,日本银行已经走在了主要国家中央银行的前列,1999年日本银行开始实行“零利率政策”,2001年3月又推出了“量化宽松政策”,标志着从传统金融政策向非传统金融政策的转变。克鲁格曼(Paul R.Krugman)主张诱导将来的通货膨胀率的预期值政策的有效性,中央银行对将来的通货膨胀率设定目标值(inflation target),从而提高期待通货膨胀率,通过降低实际利率,使货币政策发挥作用。[34]近年来,出于防止发生过大通货膨胀的目的,许多国家的中央银行设定过通胀目标,然而以摆脱通货紧缩为目的设定通胀目标,除了20世纪30年代的瑞典以外,鲜有先例。虽然从理论上,通胀目标调节可以是正向的(控制通货膨胀率上涨),也可以是反向的(刺激通货膨胀率上涨),但日本银行设定的“物价安定目标”只是表示了日本银行(日本政府)期望的通货膨胀率,与克鲁格曼主张的(作为生产者的企业及作为消费者的个人的预期值)对将来的通货膨胀率的预期值并不是同一概念。如何使人们相信日本银行(日本政府)的物价目标必然能够实现、必然与将来的实际通货膨胀率一致,即如何使人们的预期与日本银行(日本政府)的预期一致,并不是一件容易实现的事;并且实践已经证明,目前的实际通货膨胀率(相对于2013年来说是将来的)并没有如日本银行(日本政府)设定的那样达到2%的“物价安定目标”,那么又如何再使人们相信将来的通货膨胀率会如同日本银行(日本政府)所预期的上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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