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目标制国家实施这一货币政策的具体动机及背景不尽相同,但综合而言,可以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在货币危机(或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原来实施的汇率目标制无以为继、不得不转换为浮动汇率制之后,寻求货币政策新的“名义锚”的客观需要让它们做出了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抉择。比如,英国以及韩国、泰国就是如此。
第二,改善本国高通胀“体质”的客观要求。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的许多国家在向该货币政策转变前曾经历过严重的通货膨胀,新兴市场国家如巴西、智利甚至发生了恶性通货膨胀,就连部分发达国家,在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之前,通货膨胀水平也相对较高。因此,这些国家希望通过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来抑制高通胀,改善高通胀的“体质”。具体而言,这又可细分为三种情况:一是通过前期货币政策的紧缩、较大程度地降低了通货膨胀之后,宣布采用这一货币政策,以巩固政策效果。比如,澳大利亚;二是实施之际通货膨胀较严重,之后多采用“多阶段向下调整”的策略——即最初的通胀目标值设定得较高,之后逐步降低,由此来逐步降低本国的通货膨胀、改善本国高通胀的“体质”。比如,波兰、智利、捷克等新兴市场国家;三是该国还处在抑制高通胀的“通道”中,为了提高紧缩性货币政策的效果,同时防止通胀预期的反弹,而宣布实施通货膨胀目标制。比如,新西兰、加拿大。(www.daowen.com)
第三,以货币供给量为中间目标的货币政策的失效,转而采用了通货膨胀目标制。这些国家之前曾采取了以货币供给量为中间目标的货币政策,但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货币供应量与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等最终目标之间的相关性日益下降,导致货币政策的效果递减而不得不探索新的货币政策运作方式。比如,南非、捷克、秘鲁等国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动机,除了上述的抑制本国通货膨胀、改善高通胀“体质”之外,也与此原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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